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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大本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本章内容比较抽象,但非常重要,是进一步学习刑事诉讼法的基石。要着重掌握以下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涉及处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效率;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涉及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构造等。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理解法律制度、程序和运营的关键。既要通过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自身纵向发展的比较,又要通过与国外相关原则的横向比较,来深刻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比较重要的原则涉及: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未经人民
2、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拟定有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原则。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我国刑事诉讼主体涉及三大类:一是国家专门机关;涉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诉讼当事人,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其他诉讼参与入;涉及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本章要注意准确掌握刑事诉讼主体的职责、地位和权力(利)义务。第四章:管辖本章重要内容是刑事管辖制度,即公安司法机关在受理和审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1 .备案管辖: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机关
3、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公检法机关管辖权竞合的解决。2 .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专门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3 .特殊管辖:针对特殊案件所确立的管辖。本章的难点是如何确立一个案件的具体管辖:一方面需要拟定其备案管辖,之后在判断是否属于审判管辖中的专门管辖的基础上拟定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以及是否存在需要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司法解释所确立的特殊管辖是在总结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确立的,需要考生予以特别记忆。2023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范围进行了三方面的修改:一是根据刑法的相应修改删除了“反革命案件”;二是新增恐怖活动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三是将本来由
4、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修改为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实行的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以及也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仍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针对多发的网络犯罪案件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合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作出了细化的规定。第五章:回避本章重要内容为刑事回避制度及其程序。1.回避的理由:法律规定实行回避所必须具有的根据,涉及七种情形。2o回避的种类:申请回避、自行回避和指令回避。3回避的合用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4,回避的程序:申请、决
5、定和复议。本章的难点是回避的理由和对于不同人员的回避由谁来决定。规定回避和申请复议的主体范围扩展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的同时,同时也要告知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及书记员的姓名等情况。这些都是202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所带来的新变化。第六章:辩护与代理本章重要内容是刑事辩护制度与刑事代理制度。刑事辩护制度涉及辩护的种类、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职责、辩护人的权利、辩护人的义务、拒绝辩护;辩护词的写法等;刑事代理制度涉及刑事代理的种类、代理人的范围、代理人的职责和权利、代理词的写法。本章的难点在于法律援助辩
6、护和辩护人的各项权利。对于法律援助辩护,应当注意掌握申请法律援助辩护和告知法律援助辩护合用的不同情形及具体程序。对于辩护人的权利,应当注意掌握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提出意见权、申诉控告权和人身保障权的具体内容与行使方式。第七章:刑事证据证据制度是整个刑事诉讼法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应当理解和把握关于证据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关于证据的理论和学说。要注意把握以下内容:刑事证据的三大基本属性,刑事证据制度的三大基本原则,八种法定证据种类的划分和审查,刑事证据的四组理论分类,七种刑事证据规则的内容及我国的现状,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第八章:强制措施本章重要内容为五种刑事
7、强制措施,重点在于每种强制措施的合用对象与程序。2023年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制度进行了大幅度修改,相关司法解释相应的增长了很多规定。1、拘传:合用主体与对象、拘传的程序、一次拘传连续的时间;2、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合用的对象、保证金保证与保证人保证及其合用、取保候审的期限、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解决;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合用的对象、住处监视居住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执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解决;4、拘留:拘留的合用情形、拘留的执行。拘留的期限;5、逮捕:逮捕的合用情形、不予执行逮捕的情形、逮捕的权限逮捕的批准与决定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
8、事诉讼依附于刑事诉讼,又合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一种特殊程序。本章应注意掌握附带民事诉讼法成立的条件,特别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情形。附带民事诉讼法的原告不限于被害人,检查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将检处机关列为原告人;被告也不限于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补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列为被告。附带民事诉讼的补偿范围应当依据被害人实际遭受的物质损失,除被告人确有补偿能力的以外,原则上不应将死亡补偿金、残疾补偿金纳入补偿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虽然不解决精神损害补偿的问题,但被害人因治疗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问题而支付的医疗费用则属于因犯罪而导致的物质损失。第十章:期间、送达刑事诉
9、讼期间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完毕某项刑事诉讼行为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期间和期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献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规定了5种不同的送达种类。本章应掌握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各种法定期间的计算与恢复和送达的种类。难点则在于期间如何具体计算以及哪些具体情形下办案期限可以重新计算。第十一章:备案备案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标志。对于该章,要了解备案的概念、特性,对的理解和掌握备案的材料来源、备案的条件,备案的程序以及对备案活动的监督。第十二章:侦查侦
10、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要掌握刑事诉讼法关于各种侦查行为的程序性规定以及特殊规定。要理解和把握侦查活动的申诉、控告以及技术侦查措施等内容及关于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以及补充侦查、侦查监督的规定。第十三章:起诉本章内容为起诉及相关法律制度。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公诉和自诉两种控诉形式互相补充,构成了我国刑事起诉的完整体系。在起诉原则上,我国采用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审查起诉制度对保证人民检察院对的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起诉,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撤消案件的决定。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诉讼职能。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结果之一,具有终止诉讼的法律效力。提起自诉的程序可以充足、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章的难点在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具有三个条件;即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的确充足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不起诉的种类也是本章的另一难点。不起诉涉及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四类,其中每种不起诉又包含了多种不同的情形,需要注意区分。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学习本章,要了解刑事审判的概念,刑事审判各项原则的概念,审判组织
12、的概念。需要理解刑事审判的特性、任务和意义,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改革问题,各项审判原则的内容,两审终审制,审判组织的组成和运营规则。要掌握我国刑事审判模式的特性,几项刑事审判原则的内容,以及各种审判组织的组成和运营规则。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是202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了庭前审查程序,建立了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明确了中止审理的情形,对简易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第一审程序。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学习本章,要了解上诉与抗诉的概念,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要理解上诉、抗诉的主休范围、理由、期限,全
13、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程序和审理后的解决,二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的解决,以及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解决程序。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学习本章,需要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需要理解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权,报请复核的规定,复核的具体程序,复核后的解决方式。死刑复核程序涉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久、审查核算案卷材料、对于辩护律师提出规定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应当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意
14、见、制作复核审理报告、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死刑复核结果等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通过提审予以改判。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学习本章,要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申诉的概念。要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提起审型监督程序的主体范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和方式,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第十九章:执行学习本章,要了解执行程序的概念,需要理解执行的依据、执行机关,各种判决、裁定
15、的执程序,执行的变更程序,对新罪和申诉的解决程序,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程序。2023牟刑事诉讼法修改,增长了杜区矫正机构作为刑罚的执行机关,完善了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而作出的特殊程序安排,有助于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要注意把握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指导方针、原则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特别是要掌握好刑事诉讼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学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要掌握公诉案件和解与自诉案件和解、附带
16、民事诉讼和解的区别,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合用范围与合用条件,公诉案件和解的法律效果。第二十二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本章重要内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一类。1、程序特点:普遍性、特殊性、公正性。2、合用条件:同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的三个条件。此外,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也应合用该程序。3、没收对象: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4、启动程序: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启动。5、管辖与公告: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6、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