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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整合工作提高农村五保供【公布单位】XX市【公布文号】哈民政发(2008)68号【公布日期】2008-10-06【生效日期】2008-10-0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XX市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给水平及加强贫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哈民政发(2008)68号)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给水平与加强贫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给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的标准与时间(一)从2008年月7日1日起,XX
2、县区6个区城市低保月标准提高到300元(含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增加的15元生活补助),XX县区、阿XX县区及10个县(市)城市低保月标准提高到192元。全市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900元,年人均补差额提高到564元。目前已达到上述标准的区、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没有达到上述标准的区、县(市),要在10月末前调整完毕,从7月1日补发低保金。(二)从2008年1月起,农村五保供给对象生活费年标准提高120元,其中集中供给对象生活费年标准,从2600元提高到2720元;分散供给对象生活费年标准,从1800元提高到1920yGo(三)从2008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3、生活补助,农村五保供给对象每人每年再增加80元生活补助。从2008年起,对农村低保家庭每户每年给予200元取暖救助。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从10月份纳入保障范围并发放低保金与各项补助金、救助金。城市6个区的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在城市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60元。XX县区、阿XX县区及10个县(市)制定的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二、资金来源(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所需资金,在省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基础上,不足部分,XX县区6个区由市、区按6:4比率分担;XX县区、阿XX县区及10县(市)自行筹集。(二)农村五保供给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足额给予
4、补助。(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9元的物价补贴、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生活补助、农村五保供给对象每人每年增加8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均由省财政足额补助。(四)农村低保家庭给予每户每年200元的取暖救助,所需资金,省财政给予足额补助。三、有关要求(一)各区、县(市)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提高保障水平工作。此次提高城乡低保与农村五保供给水平,是省、市关注与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并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把省委、省政府保障城乡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二)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应由本级承担的资金。原保障标准偏低的地区,要采取措施加大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同时,要根据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对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三)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做好提高保障水平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资金、五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二C)C)八年十月六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