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农村文化事业进展,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为了规范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财政部2013年4月10日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与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
2、项资金(下列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文化事业进展,保障基层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坚持中央补助、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1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定额补助与因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法。第五条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应当同意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支出范围与标准第六条专项资金包含补助资金与奖励资金,其中:(一)补助资金要紧用于补助行政村文化设施保护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包含:1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运行保护与开展宣传培训等支出;2 .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
3、更新支出;3 .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支出;4 .行政村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支出。(二)奖励资金要紧用于鼓励地方开展农村特色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村基层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等。第七条行政村文化设施保护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个行政村每年1万元,其中:1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2 .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3 .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按照每村每年12场,每场平均200元的补助标准,每年2400元;4 .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25 .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第八条中央财政对东部地
4、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按照基本补助标准的20%、50%,80%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统筹安排。地方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地方自行负担。对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比照享受中部政策的东部地区,中央财政按照基本补助标准5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比照享受西部政策的东中部地区,中央财政按照基本补助标准8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第九条奖励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下列简称省)区域内农村基本情况、财政文化投入水平、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具体因素与权重如下:(一)自然因素(权重20%):1农村人口(10%);6 .行政村数量(
5、10%)o(二)投入因素(权重30%):1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水平(15%),指某省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该省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7 .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率(15%),指某省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比上年增长比例。(三)工作因素(权重30%):1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年均服务人次(6%);2 .行政村年均电影公益放映场次(6%);33 .农家书屋出版物年均补充及更新数量(6%);4 .行政村年均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举办文化类培训班及讲座次数(6%);5 .行政村年均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次数(6%)o(四)管理因素(权重20%):考核各省农村获得国家级奖励
6、情况(荣誉称号如全国文明村、文化示范村等),村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管理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农村文化建设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督措施是否到位,上报材料是否及时、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等。第三章申报与审批第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等有关主管部门(下列简称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做好有关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填写上年度XXX省(区、市)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情况表(详见附表),连同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于每年4月30日前以财政厅(局)文件形式报财政部。第十一条财政部会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统计年鉴、财政决算、部门统计数据等,对省级财政部门上报数据进行审核。第十二条财政部根
7、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及有关数据审核情况,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与分配因素核定专项资金预算并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第十三条财政部按照当年补助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于每年9月30日前提早下达下一年度部分补助资金预算。4第四章管理与使用第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后,应当及时商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并于60日内将专项资金预算按照规定程序下达到县级财政部门。其中:(一)专项资金中的补助资金,应当按照基本补助标准及各县行政村数量,下达到县级财政部门。(二)专项资金中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农村文化建设情况统筹安排,
8、不得用于抵顶基本补助标准中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资金。(三)需要省级或者者市级有关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有关规定,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拨付”的方法,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做到分配合理、使用规范,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村委会办公经费等超出规定范围的其他支出,不得平衡预算、截留与挪用。第十七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第十八条省级财政部门在每年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时应当同时将上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财政部。逾期未报送的,财
9、政部将适当核减其当年奖励资金。5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根据。第二十条关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者报送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104号)、财政部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135号)同时废止。附表:XXX省(区、市)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情况表(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