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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T10827.12014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修改背景GB/T10827.1-2014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于2014年7月24日发布,并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在标准实施过程中,部分制造企业发现标准中个别条款存在翻译不准确的问题;此外,2013年8月及2023年2月,ISO分别发布了国际标准技术勘误ISO3691-1:2011/Cor.1:2013及修改件ISO3691-1:2011/Amd.1:2023。
2、为保证该标准与等同采用的国际标准的安全要求保持一致,以正确规范产品研发设计及检验工作,经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决定以修改单的形式对GB/T10827.1-2014进行修改。二、主要工作过程起草阶段:起草工作组通过制造企业发现该标准个别条款存在翻译不准确的问题的总结,以及对的03691-1:2011/Amd.1:2023的内容整合,于2023年4月3日完成了GB/T10827.1-2014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起草工作,并整理好该修改单的草案及编制说明报送至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征求意见
3、阶段:于2023年4月29日将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发往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和有关的制造厂、用户、检测部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39个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同时上传到标委会网站上征求意见,并同时上传到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广泛征求意见。三、修改依据GB/T10827.1-2014为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3691-1:2011,并纳入了ISO3691-1R0Cor1:2013的修改内容。此次修改还纳入了ISO3691-1:2011/Amd.1:2023的修改内容。因此,此次修改的依据为ISo3691-1:2011.ISO3691-1:2011Cor.1:2013和ISO3
4、691-1:2011/md.1:2023的原文及相关标准,具体修改依据如下:()根据ISO3691-1:2011原文,其4.7.3.3的第二段为“Forp1atformswhichdonotactautomatica11y,devicessha11beprovidedtopreventthetruckmanoeuvringortrave11ingun1esstheoperatorisstandingonthep1atformorthep1atformisinitsupperrestposition”,而GB/T10827.1-2014将该段翻译为“对于无法实现自动折叠的站板,应提供一种装置防止
5、车辆的移动或运行,除非操作者站立在站板上或站板处于折起位置”,其中,manoeuvring被翻译为“移动”。根据国家标准对manoeuvringortrave11ing”的翻译,结合等同采用ISO13564-1:2012的国家标准GB/T32272.1-2015界定的术语“机动manoeuvring”,可见此处翻译有误,应将manoeuvring”翻译为“机动”。(二) 根据ISO3691-1:2011原文,其6.3.1.1的列项f)为aactua1capacitiesatother1iftheightsand1oadcentredistances,ifapp1icab1e,而GB/T1082
6、7.2014将其翻译为“任一起升高度处的实际起重量和载荷中心距(适用时)”,其中,“other”被翻译为“任一”。根据该英文单词的含义并结合列项e)对标准准载荷中心距处最大起升高度时实际起重量的规定,可见国家标准翻译有误,应将“other”翻译为“其他”。(三) 根据ISO3691-1:2011/Cor.1:2013原文,ISO3691-1:2011中A.2.2的第一个列项已被修正为“forpa11et-stackingtrucksandhigh-1iftp1atformtruckshavingawidthacrossforkarmsorp1atformuptoandinc1uding690m
7、m,andforcounterba1ancedtrucksbe1ow1000kgrated1oad,=2500mm,而GB/T10827.2014仍按修正前的原文翻译为“带有小于或等于690mm的宽截面货叉或平台且额定起重量低于1000kg的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车辆、额定起重量低于1000kg的平衡重式叉车,H=2500mm”,且havingawidthacrossforkarmsorp1atform被翻译为宽截面货叉或平台”。根据英文语句的含义并结合实际应用,应将该列项翻译为“货叉外侧间距或平台的宽度不大于690mm的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车辆,以及额定起重量低于1000kg的平衡重式叉车
8、,H=2500mm”。(四) 根据此次纳入的ISO3691-1:2011/Amd.1:2023的修改内容,修改了前言、4.2.3,3、6.22和627。四、修改内容根据上述修改依据,对国家标准GB/T10827.1-2014进行了如下修改:()在前言第七段“本部分纳入了ISO3691-1:2011/Cor.1:2013的修改内容,这些修正内容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双线(H)进行了标示。”之后增加一段“本部分纳入了ISO3691-1:2011md.1:2023的修改内容,这些修改内容涉及的条款包括42,33、6.2.2和6.2.7。”(二)在4.2.3.3现行段落文本之前增加
9、一段“当门架的起升部分高于完全缩回时门架高度400mm以上时(见图7),前移式叉车应无危险地自动减速至制造商所确定的Vmax6km/h。”作为第一段。同时,在第二段之后增加图7如下:说明:a一一完全缩回时门架高度。图7(三)将4.7.3.3中第二段的“应提供一种装置防止车辆的移动或运行”修改为“应提供一种装置防止车辆的机动或运行”。(四)在6.2.2中增加列项“gg)可能出现制造商未考虑的危险或风险并可能使现有车辆风险评估无效的车辆改装的信息或说明。”(五)将6.2.7的内容改为“关于车辆的改装,无特殊要求。”(六)将6.3.1.1的列项f)“任一起升高度处的实际起重量和载荷中心距(适用时)”修改为“其他起升高度处的实际起重量和载荷中心距(适用时)”(七)将A.2.2的第一个列项“带有小于或等于690mm的宽截面货叉或平台且额定起重量低于1000kg的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车辆、额定起重量低于1000kg的平衡重式叉车,H=2500mm”修改为“货叉外侧间距或平台的宽度不大于690mm的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车辆,以及额定起重量低于1000kg的平衡重式叉车,二2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