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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专班组织机构及工作规则一、组织机构组长: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成员:区财政局副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区水利局副局长、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区直各衔接资金使用单位抽调组成。抽调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脱产不定期在乡村振兴局集中办公。二、工作职责1 .负责统筹协调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以及资产管
2、理等工作。2 .负责研究衔接资金项目相关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督促各镇各相关部门抓好落实。3 .组织开展衔接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资产管理等政策业务培训。4 .负责项目审核入库,协调各镇各相关部门将衔接资金实施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5 .负责项目库日常维护管理,抓好每个项目国家、自治区监测信息数据录入、维护工作。6 .负责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抓好项目绩效管理,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跟踪监督和事后评价。7 .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工作全面提升。8 .负责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运行机制(一)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由副组长主持召开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督促落实制度。围绕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和每阶段工作重点,通过督查暗访,工作调度,建立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研判、决策机制,督促衔接资金项目及资产管理等各项政策落地。(三)通报提醒制度。对督查暗访、日常监测等发现问题的及时提醒、通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汇报。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区乡村振兴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