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98183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4.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XX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XX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XX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XX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法律顾问任期内的考核工作。第三条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任期工作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第四条日常工作考核实行评分制,由市司法局于每年12月份统一组织。日常工作考核根据市司法局汇总的市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结合所服务涉及部门的意见予以评定,考核结果作为任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工作考核等级报酬确立的参考。任期工作考核由市司法局于市政府法律顾问任期届满时统一组织。任期工作考核根据两次日常工作考

2、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评优及续聘、解聘的依据。第五条日常工作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制,总分为IOO分,每项考核内容的扣分累计均不超过该项总分;另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2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履职考核(40分)。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市政府法律顾问会议或活动的,一次扣10分;2、未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的,一次扣5分;3、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差或怠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一次扣10分;4、未按要求提供其他法律顾问服务的,酌情扣分。(二)规范执业考核(40分)。1、未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档案,保存完整工作记录的,一次扣5分;2、任期内被投诉查实的,一次扣10分;3、任

3、期内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一次扣20分。(三)树立形象考核(20分)。有XX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第十条的情形、损害市政府合法利益或形象尚未达到解聘程度的,一次扣10分。(四)加分项目(20分)。1、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一次加5分;2、服务市政府受到好评的,一次加2分;3、创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省级、XX市级会议上交流的,一次分别加10分、5分、3分。第六条日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分以上不满90分)和不合格(不满80分)三个等次。市政府法律顾问任职不满3个月的,不评定日常工作考核等次。第七条

4、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日常工作考核,应当于12月10日前向市司法局递交本人当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有加分项目的,应在总结中注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第八条市司法局可通过召开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对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第九条市司法局应当于12月下旬组织召开会议,分别听取市政府法律顾问述职,开展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第十条市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司法局应当将考核结果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政府法律顾问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律顾问办公室申请复核。法律顾问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一条任期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市政府法律顾问两次日常工作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其任期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予以表彰。市政府法律顾问两次日常工作考核结果有一次以上(含一次)为不合格的,其任期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由市司法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不再续聘。第十二条市司法局可以根据任期工作考核结果,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在任期届满时对市政府法律顾问予以调整。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