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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槟榔储存烘干点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阮必锐联系方式1687建设地点琼海市龙江镇南面村委会龙沟村地理坐标(IIO度16分58.839秒,19度6分35.95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A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第91项“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
2、70.00环保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占比()14.2%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0是: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用地面积(m2)865.806月2日与原厂经营人签署转让槟榔加工厂的协议,转让过来前该槟榔加工厂2018年至今都处于停产状态,建设单位转让过来后也未从事生产活动。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未批先建情况的复函,该项目不给予行政处罚。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本项目为农产品初加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中第一项“农林业”第26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
3、为槟榔白果生产线,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发展要求。经查阅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该目录的禁止和限止范围内。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用地与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关系图,项目用地面积为865.80n(合1.2987亩),用地规划全部为其他符合性分析自然保留地,不占用生态红线,不占用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4、(琼自然资规20236号):“一、严格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作物种植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有种植生产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产品分级处理场所(含烘干晾晒、分拣包装)类别。”“三、优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应及时纳入土地年度变更”。本项目生产产品为槟榔白果,属于农产品初加工活动行业,符合(琼自然资规20236号)中的作物种植附属(配套)设施用地,理应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目前建设单位已在所属地琼海市龙江镇人民政府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详见附件)o本槟榔加工厂作为种植区的配套项目使用,建设单位槟榔作物种植区面积
5、为62亩,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面积为1.2987亩,配套设施农业用地面积不超过种植面积的3%,符合琼自然资规20236号文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可增加周边农民收入,与周边环境协调性较好。项目选址基本符合琼海市土地管理规定。3、与琼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2023年6月17日,中共琼海市委办公室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琼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海党办(2023)37号),本次评价根据琼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1)项目所在的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琼海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见附图5。由图可知,项目位于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的
6、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项目位于琼海市龙江镇南面村委会龙沟村,属于三大片区中的西南生态保育区(包括会山镇和石壁镇),项目与琼海市生态环境片区管控方案片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经分析可知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其原则要求。表与琼海市生态环境片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琼海市生态环境片区管控方案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1合理控制建设活动,引导发展生态经济,禁止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本项目无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项目污水处理后回
7、用于建设单位自有的槟榔园浇灌,废气能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符合2严格控制工业发展,引导槟榔加工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和绿色转型升级项目使用环保烘干炉,产品为白果,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项目不属于土法槟榔加工符合3强化市域西南部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和管理项目不涉及/4对热带天然林进行封山管护,实施退耕还林,对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控制力度项目不涉及/(2)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区域多规合一图,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3)环境质量底线项目选址位于琼海市龙江镇,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PMoPM2.5、03等六项均达
8、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选址位于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相应标准;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采用降噪隔声措施后,生产过程噪声不会降低当地声环境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不降低区域环境质量。(4)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所需能源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位于琼海市龙江镇南面村委会龙沟村,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9、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及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4、项目建设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槟榔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的符合性。项目与关于印发槟榔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项目与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条例序号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槟榔初加工和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槟榔初加工符合第二条槟榔初加工是指槟榔果经熏烤、烘烤等类似工序加工制成干果用于深加工的过程。生产工艺一般为:鲜果蒸煮-烘干,产品为槟榔干果,包括白
10、果和黑果。槟榔深加工是指以槟榔干果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清洗、烘干、浸泡、发仔、干燥、上胶、闷胶、切片、去核、点卤、晾干、包装等工艺制作鲜果蒸煮烘干,为槟榔初加工,产品为白果符合成食用槟榔产品的过程第三条槟榔加工项目应符合市县总体规戈h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要求根据项目多规合一图,项目选址位于自然保留地,项目已经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基本符合远离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选址位于琼海市龙江镇南面村委会龙沟村,选址位于乡村地区,项目周边30O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符合鼓励项目在槟榔产地集中布局建设琼海市属于槟榔种植产区符合第四条槟榔加工项目必须使用绿化环保烘干设备
11、,禁止槟榔土法熏烤项目采用蒸汽锅炉提供热源烘干符合第五条槟榔加工的熊烤炉和锅炉宜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禁止使用燃煤锅炉项目锅炉为天然气锅炉符合第六条槟榔加工锅炉烟气及焦烤炉产生的废气应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并达到海南省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省地方标准出台前,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相应标准;其他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废气执行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符合第七条槟榔加工产生的废水须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
12、标后排放。排入外环境的,废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应标准;废水进入园区或市政污水管网的,执行入网标准。本省地方标准出台后,执行海南省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本项目废水执行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表6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中的较严数值。符合海南省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要求。符合槟榔加工产业集聚区应合理规划,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沿海地区槟榔加工废水宜深海排放,严格限制排入内河、湖、近岸海域等环境容量小或交换能力差的水体项目选址区域无市政污水管网也无
13、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槟榔园浇灌,不排入内河、湖、近岸海域等环境容量小或交换能力差的水体。符合第八条槟榔加工项目废气处理中产生的焦油等,按照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分类进行管理,应得到合法合规、科学的处理处置项目为槟榔初加工,产品为白果,烘干过程中无焦油产生未涉及第九条园区内的槟榔加工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较为严重的,环评单位应合理确定环评文件类别项目为槟榔初加工,产品为白果,同时项目采用天然气锅炉煮果及烘干,属于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应编制环符合境影响报告表第十条以下情形不予批准槟榔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一)选址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
14、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二)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三)使用高污染的传统槟榔黑果初加工熏烤土炉和槟榔烘干设备;(四)新建燃煤锅炉;(五)选址在环境质量未稳定改善地区项目选址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不在环境质量未稳项目:址位*乡村地区,不属于城市建成区、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项目使用环保烘干炉,产品为白果,不使用高污染的传统槟榔果黑初加工熏烤土炉和槟榔烘干设备;项目为燃天然气锅炉符合第十一条槟榔加工改、扩建项目应全面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并明确限期
15、整改要求,相关依托工程需进一步优化的应提出“以新带老方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第十二条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槟榔加工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周边环境质量的自行监测计戈Ij,明确网点布设、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信息公开等要求。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本项目为槟榔烘干,项目应按照海南省槟榔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锅炉烟囱设置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符合第十三条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的槟榔加工项目,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海南省槟榔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