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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南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简明表名称住院门诊住院医疗统筹大病保险门诊医疗统筹起付标准(个人自负)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级医疗机构县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300元400元700元23500元0元100元封顶线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20万元(含)(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住院累计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35.25万元(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1500元(含)(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普通门诊累计医疗费用)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县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县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
2、生院、村级医疗机构县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85%75%50%40%60%(其中贫困人群65%)慢性病60%(其中肺结核70%);其他病种50%。高血压、糖尿病50%;其他病种35%o慢性病35%特殊病种(享受住院待遇)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其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贫困人群,起付标准为11750元,不设封顶线。慢性病种(14种)1.各类恶性肿瘤的治疗2.器官移植后续治疗3 .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4.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5 .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6.血友病的治疗7 .精神分裂症治疗8.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9 .儿童孤独症治疗10.肺结
3、核病辅助治疗1.高血压2.糖尿病3.肺结核4.冠心病5.支气管哮喘6.慢性肾脏病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8.慢性肝病9.帕金森病10.类风湿关节炎I1阿尔茨海默病12.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13.高脂血症14.癫痫注: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结算年度,年度内只设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年度内发生多次住院的,参保人起付段支付金额全年累计,起付段计付定额按其各次住院中所住医院级别最高的一次起付标准来确定。2.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到省外就医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报销比例在原设定的基础上降低5%;在省内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使用市民卡直接结算的(因技术故障等客观因素导致不能刷卡的除外),报销比例在原设定基础上降低5%。注:1参保人员县外就医购药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其中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慢性病可在居住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相关政策按参保地执行。2 .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可根据病情需要,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3 .县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指:县级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及妇幼保健院。苍南县医疗保障局(地址:控中心大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