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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加工2000吨钢结构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德州鑫海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德州鑫海达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203-371422-04-01-84718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德路6号东侧,胜阳五金西侧群峰机械院内1号车间地理坐标(116 度 46 分 30.000 秒,37 度 36 分 10.80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属工具制造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
2、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搪瓷制品制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悬o O用地面积(m2)0(现有厂区内扩建,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3、员2019年8月27日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粉(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通过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203-371422-04-01-8471 82o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8日印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a.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宁德路6号东侧,胜阳五金西侧群峰机械院内1号车间,项目区域生
4、态红线保护区有2处,分布情况如下:表1”宁津县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编号要素面积(km2)YS3714221110007大柳水库1.19YS3714221110008宁津水库0.86由上表可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宁津水库(YS3714221110008),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西侧560m,未包含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b.一般生态空间指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
5、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本项目不属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环境质量底线表1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标准(区域内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一般控制区标准)。区域内严格限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
6、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对现有的涉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园和集约高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符合水环境水环境一般控区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计划外淘汰。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
7、、颜料、电镀、农药、化工、炼油、废旧塑料再生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和重点行业,符合土壤环境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企业承诺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厂区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表1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能源利用上线一般管控区“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
8、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不在“禁燃区”范围内,生产上热源由电提供,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本项目不属于水耗大的项目,符合下资地水深层承压水禁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源管控区采区、浅层地下水部分限采取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
9、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浅层地下水限采区:分期封填区内工业公共供水管网内浅层地下水。工业公共供水管网外,寻找替代水源,逐步关停。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德州市土地资源具体要求按照发布后的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应要求执行。项目位于宁津县宁德路6号东侧,胜阳五金西侧群峰机械院内1号车间,根据土地证,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14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
10、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
11、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不属禁止行业符合限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位于符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
12、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却m号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
13、运河、南运河)。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
14、划要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宁津县宁德路6号东侧,胜阳五金西侧群峰机械院内1号车间,不涉及敏感区域合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