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厂氢氧化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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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6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0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保护目标关系图附图3水系图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本项目扩建工程与全厂关系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项目投资备案证附件3原项目环评批复附件4原项目排污许可证附件5会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灰厂建设项目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说明附件6清掏证明附件7生活垃圾处理证明附件8会泽县五星叫天水采石场大气、噪声质量现状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石灰厂氢氧化钙

2、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530326-04-01-307121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兴洪联系方式5388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五星乡披嘎村委会叫天水14组地理坐标(103度。分47.392秒,26度31分29.14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3012石灰和石膏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40.6环保投资占比(%)13.53施工工期

3、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1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的所示。1竟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具体如下表更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境响素环坳因专项设置规则本项目情况否置项是设专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忸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不含上述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的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宜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4、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叫天水采石场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否O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故本次评价地表水不开展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废机油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故不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依托原项目供水设施,故不开展生态专项评价。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不涉及向海排放污染物,故不开展海洋专项评价。否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

5、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2023年8月19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发(2023)27号)可知,会泽县共计9个管控单元,其中:3个优先保护单元,分别是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原始林)、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5个重点管控单元,分别是会泽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会泽县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单元、会泽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会泽县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单元、会泽县县城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1

6、个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区东侧为会泽县五星叫天水采石场,因此项目位于会泽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曲靖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表1-2所示。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三线一单曲政发(2023)27号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生本项目位于会泽县五星乡披嘎村委会叫天水14组,地处东经符合护红线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划为一般生态空间。103011*47.392%26o329.14o根据“附件5

7、会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灰厂建设项目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说明”,本项目不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不涉及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也不在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区位于毛家村水库下游21km处,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稳步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2035年,

8、全市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提升,各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消除劣V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23年3月29日2023年1月14日发布的“曲靖市2023年1-12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结合全年的以礼河水文站监测结果表明,以礼河水质类别为III类,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水质标准。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会对区域水环境功能造成影响。符合二是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保持稳定,达到省级下达的考核目标要求。到20

9、3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会泽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会泽县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会泽县空气自动站共有效监测362天,其中优224天,良138天,优良率100%。会泽县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根据分析可知,项目破碎、消化、磨粉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3)有组织排放限值,不会降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基本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

10、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土壤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项目车间按要求进行硬化和防渗,项目运行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污染风险,不会触及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地资源、能源消耗完成省级下达的控制目标。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占用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本项目运营后会严格控制用水用电量,降低水、电消耗,项目运营后会增加当地GDP,但水、电能耗较低

11、,通过综合循环利用后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相对较少,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对该项考核指标有利。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曲靖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云发改基础(2019)924号)等产业准入有关要求。根据“附件5会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灰厂建设项目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说明“,本项目不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不涉及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符合2.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12、国发(201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关于做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5)900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等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要求,制定产能过剩行业制定淘汰计划,确保国家、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项目为氢氧化钙生产

13、项目,不属于曲靖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中的该条规定的行业,且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3),木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符合3.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项目为氢氧化钙生产项目,不属于曲靖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中的该条规定的产业。符合发(2023)9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23)8号)等煤炭产业发展相关要求。4.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定规划要求

14、。本项目位于五星乡披嘎村委会,项目所在地不在会泽县城镇规划范围。符合曲靖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南盘江龚家坝、北盘江旧营桥断面汇水区等水污染严重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在南盘江龚家坝、北盘江旧营桥断面汇水区等水污染严重地区。符合2.牛栏江流域,严格按照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牛栏江流域(云南部分)水环境保护规划报告有关要求对上游保护区和下游保护区进行分区管控。根据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牛栏江流域(云南部分)水环境保护规划报告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不在牛栏江保护范围。符合3.严格保护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饮用水源保护

15、区内的污染源,确保饮水安全。本项目涉及的最近地表水体为西南面约1370m处的以礼河,根据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水环境功能为一般鱼类保护、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不属于饮用水源地。符合4.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2023)71号)等有关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营负荷。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符合5.会泽县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为氢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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