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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随着IT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在公司中的应用日趋广泛。为了加强对计算机及应用的管理,制订计算机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计算机硬件设备(计算机设备包括小型机、服务器、微机、路由器、集线器、配线架、UPS、打印机、扫描仪、磁带机、机柜等)和计算机配件(计算机配件包括光驱、内存条、硬盘、多媒体音箱、MODEN.网卡、声卡、软驱等)的购买、管理、维护维修。3术语无4引用文件无5职责5.1 物资供应站负责计算机设备的购买。5.2 设备基建科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技术支持。5.3 工程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分公司、科室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和管理。6工作程序6.1 设备和配
2、件的采购、领用和安装6.1.1 各科室、工程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因工作原因需要购置计算机设备和配件时,应提出申请,写明需购设备和配件的名称、用途及数量等,经批准后购置。计算机设备和配件的购买由设备基建科负责选型,供应站负责采购。6.1.2设备基建科接到申请后,应就设备或配件购置的必要性、需购设备或配件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需购设备或配件是否面临淘汰及是否有其它闲置设备可替代等方面进行研究,形成处理意见后由物资供应站具体实施。6.1.3 设备基建科收到购买的设备或配件后,机管员应及时分发给使用部门。6.1.4 各科室、工程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在领回计算机设备或配件后,由设备
3、基建科负责安装并进行调试。6.2 计算机硬件的管理6.2.1 计算机硬件的管理由设备基建科负责,各科室、工程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必须服从设备基建科的管理。6. 2.2设备基建科应由专人负责对全公司计算机设备和配件及时进行登记,对同类设备要进行编号管理,计算机还应登记其配置并归档。(品牌、内存、CPU、显示器、网卡、声卡、光驱、硬盘容量等)7. 2.3各科室、工程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因调整后闲置的设备应及时上缴设备基建科,避免设备的闲置浪费。8. 2.4各科室、工程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应对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明确管理责任人,并报设备基建科备案;管理责任人原则上由
4、使用人担任,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开机密码的设置及定期杀病毒等工作由管理责任人负责。9. 2.5各科室、工程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分公司需报损及淘汰报废的计算机设备时,应及时报告设备基建科,由机管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设备基建科审核后根据固定资产报废的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处理。6.3 硬件的维护及维修6. 3.1各科室计算机硬件的维护由设备基建科负责,各单位的计算机简单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7. 3.2计算机硬件的维修工作由设备基建科负责,各科室、工程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在设备或配件损坏或发生故障后及时报设备基建科。8. 3.3设备基建科在接到报修后提出意见,及时派技术人员
5、维修损坏设备,在技术人员检测后及时维修,并写下处理情况记载。对确需进行更换的计算机设备或配件提出意见,经设备基建科科长同意再购买;对确需送公司修理的设备按以下原则处理:a)保修期内的设备送保修单位修理;b)保修期外的设备能确定损坏部件的经设备基建科科长同意后购买配件自行修理;c)不能确定损坏部件的经设备基建科科长同意后送信誉较好的单位修理。6.4 计算机硬件安全管理6.4.1设备基建科硬件技术人员在计算机设备及配件下发时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应及时登记,对同类设备要进行编号管理,计算机还应登记其配置(品牌、内存、CPU、显示器、网卡、声卡、光驱、硬盘容量等)。下属单位的管理员还要将设备和配件变更的情况及时报设备基建科备案。6.4.2计算机操作人员为本机的设备安全责任人,负责对计算机的开关机和使用、清洁保养、定期杀病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