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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EPREI赛宝认证中心B2C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合同书请用中文正楷(英文印刷体)填写委托方单位名称:初次审查口扩项审查口认证变更审查口其它:委托方名称:(甲方)与服务方: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就B2C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约定如下:1 .内容和要求1.1 总则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的审查服务,按照约定的要求审查通过后对甲方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进行注册发证;甲方为乙方的认证/审查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设施。1.2 甲方需要申请的证书类型及依据的标准:(请在所需证书类型前的方框中打“)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证书1B/T10001-2015B2C电子商
2、务交易服务认证要求商品类1.3 甲方申请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覆盖范围(请以B2C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相关的场所、部门、活动和过程,如涉及到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网址、所售商品类别等信息进行描述):1.4 甲方的注册地址:(省)(市)(区/县)1.5 甲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覆盖的服务范围:口服务网址:口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口所售商品类别:甲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除上述地址外还覆盖以下现场(具体请在调查表上说明):组织名地址:组织名2地址:甲方保证以上所涉及现场/组织/组织名均能遵守本合同引用的认证要求。甲方在本合同中所覆盖的每一法人组织都有履行本合同法律责任的义务。1.6 认证注册(证书)有效期
3、为长期有效,在证书有效期内乙方将对甲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进行每年不少于三次的监督审核,正常证书有效期内监督审查总工作量不低于初次认证审查工作量。甲方发生质量问题/人员、场地、设施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在重大节庆日或商业活动等时,为保证认证的有效性,乙方依据(1BT20001-2015)B2C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实施规则商品类中的规定有权适当增加监督次数。2 .费用支付(以人民币计算):2.1 甲方应向乙方交纳:申请费:元:注册费:元;审查费:元;合计(大写):元整。2.2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证书年金:每年每证人民币元(从发证之日开始)。第一年的证书年金与初次审核的费用一并提交,除非另行规定。
4、2.3 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正式审查前一个月支付给乙方。2.4 由于甲方的需要或原因,需增加预审和/或增加审查时,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人日另行支付。预审希望时间为:,预审费:元。(预审时间最好比正式审查时间提前一个月)2.5 乙方审查员执行现场审查(含监督审查)时所发生的交通费:元/人次由甲方支付;口交通费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2.6 如甲方指定特定日期进行现场审查,甲方需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2.7 乙方审查员现场审查时发生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2.8 对于多现场的企业,现场审查转移期间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由甲方承担。2.9 每一次监督审查费原则上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应在监
5、督审查前一周内按本合同要求支付本次监督审查的相关费用给乙方。获证后体系发生变更(如企业规模、体系覆盖范围的缩小和扩大),实际费用会适当增减,具体金额按实际规模重新核算。对于因甲方原因而导致增加的审查,将按以人民币元/人日的标准,按实际发生的审查人日计算费用,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由甲方支付,对于特殊情况需签订合同附件对本合同进行补充。2.10 每次现场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如需现场跟踪验证,则以人民币元/人日的标准,按实际发生的审查人日计算费用,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由甲方支付,对于特殊情况需签订合同附件对本合同进行补充。2.11 其它:3 .风险3.1 甲方建立的体系如达不到或不能保持注册标准要求和
6、乙方的规定要求,将承担不能取得或被暂停、撤销认证/注册资格的风险。3.2 乙方要承担因甲方获证后体系失效、发生责任事故而引起甲方的顾客投诉,以致被国家认可机构暂停、撤销认可/注册资格的风险。3.3 对在审查过程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的意外损失的索赔费将不超过本合同签订的认证费用,乙方也不承担随后的损失。3.4 甲方应承担因证书误用或认证标志使用不当而引起的乙方损失。3.5 由于甲方体系删减不恰当而造成审查过程的变更,甲方应承担审查变更所发生的影响和费用。3.6 由于任何一方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服务审查,责任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4 .甲方的责任4.1 至少在审查活
7、动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供申请书及相关附件。4.2 为乙方审查组进入审查区域、调阅文件记录、安排被访问人员等提供必要的条件,对认证过程给予配合。4.3 按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费用。5 .乙方的责任5.1 按时组织实施对甲方体系的审查工作,并提前将审查计划提交甲方确认。5.2 审查组成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并征得甲方同意。5.3 乙方应公正、客观、科学地实施审查。5.4 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技术及管理状况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甲方已公开的资料、法律和/或国家主管部门要求的有关信息以及认可机构要求的有关信息除外。6 .获证后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 始终遵守认证法律法规要求及乙方发布的获证组织的权
8、利、义务和证书、标志的使用说明(CEPREI-AD-02可在“在线服务公开文件目录获取),并按与乙方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维持和改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认证体系。6.2 有权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正确使用证书/标志和做出声明、宣传认证结果。6.3 在对乙方的行为、决定等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投诉或申诉。6.4 在证书有效期内,有权提出扩大、变更认证范围或注销认证资格的申请,但是否需要对扩大和变更的范围进行重新审查,由乙方决定。6.5 按规定接受监督审查、缴纳监督审查费及年金。6.6 受到乙方暂停认证资格时,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直到取消暂停。并不应在暂停期间宣传认证资格。6.7 当受到乙方撤销认证资格或注
9、销认证资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交回乙方提供的所有认证证明文件,并停止使用任何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材料。6.8 当甲方的体系发生变更时,在变更后30天内通知乙方;发生重大责任问题立即通知乙方。6.9 保存甲方的顾客或相关方提出的所有投诉及相应纠正措施记录,并在乙方要求时提供。6.10 为乙方进行监督、扩大范围和解决投诉/申诉(包括审查文件、进入需要的区域、调阅文件记录、安排受访问的人员等)提供必要的条件。7 .争议7.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7.2 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申请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7.3 按司法程序解决。8 .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8.1 本合同在
10、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两年后仍未执行本合同则自动作废。9.联系方法(本条款不受合同约束,仅为双方联络提供方便)甲方乙方通信地址地址:广州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通信地址:广州1501信箱33分箱邮政编码:510610总机:+86-20-87236606,87237425传真:+86-20-87236230,87237199E-mai1: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户名: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帐号:74430200各部门联系电话:客户服务部:+86-20-87237202,87236576财务组:+86-20-87237221审核部:+86-20-87237575,87237637证书发放:+86-20-87236606,87237425标志申请:+86-20-87237525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部门职务电话()传真()E-mai19、其它:注:请如实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并填写申请书、调查表。本合同依据受审核方(甲方)提供的申请书、调查表所陈述的信息做出制定,若因上述文件提供信息不准确而给审核造成负面影响,其后果由受审核方(甲方)承担。甲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年月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