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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 年产300万套塑料花盆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宿迁市恒冠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塑料花盆项目项目代码2102-321352-89-01-22034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伟业路6号地理坐标(118 度 18 分 1.326 秒,33 度 54 分 19.25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 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0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
2、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宿区开发备2021) 3号总投资(万元500. 00环保投资(万元)60. 00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因是:企业未批先建花用地(用海)面积(m2)2000盆加工项目,已受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已按要求缴纳罚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园区规划名称: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园区规划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园区规划审批文件文号:苏政复2006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江苏宿城经济开
3、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关于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审20193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苏环审201933号),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规划宿连铁路,西至古黄河、北一路、规划路、富康路、潮州路、民便路沿线,北至北京路,占地面枳约15.53平方公里;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产业定位为:纺织、化纤(不含粘胶纤维)、服装加工、机械电子(不含电镀)、新型建材及仓储物流(含粮食加工、不含化工仓储),禁止引进化工、电
4、镀、制革、化学制浆造纸等非产业定位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伟业路6号,是规划中的工业区,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是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化工、电镀、制革、化学制浆造纸等非产业定位项目,符合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规划要求。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结论及审查意见。其他符合性分析一、环保政策相符性1、本项目与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02号)相符性分析见表l-lo表1-1与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02号)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各地要组织管理、执法及企
5、业人员宣贯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及早督导、指导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展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以及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需进行设备升级、工艺改造的要排出年度重点工程项目,需提升管理水平的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改本项目生产设施全部位于车间内,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为水性油墨,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储存在密闭油墨桶内;油墨桶存放于相符包装印刷行业重点要控制无组织逸散,加强物料储存、调配、输送、使用等工艺环节无组织逸散控制,涉VOCs排放车间应进行负压改造或局部围风改造。生产车间内密闭辅料仓库;非取用
6、状态时,油墨桶会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深化改造治污设施。各地要加大对企业治污设施的分类指导,鼓励企业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提高VOCs治理效率。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VOCs治理设施效果开展评估,对设施工程设计不规范、设施选型不合理、治污设施简易低效(无效)导致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不达标的企业,提出升级改造要求,6月底前完成改造并通过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逾期未改造或改造后排放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关停。VOCs排放量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企业,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去除效率不低于80%o加快推进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完成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本项目为塑料制品行业
7、,项目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印刷废气采用工序密闭并通过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一并进入“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对现有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提标改造),处理率不低于90%的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02号)的相关要求。表1-2与宿迁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深化VOCs专项治理。督促列入VOCs重点监管企业按时完成VOCs排放情况自查、“一企一策”方案编制,组织开展企业综合整治效果的核实评估,对一定比例VOCs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核查,确保治
8、理见成效。到2020年底,全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比2015年减排30%以上,完成化工、包装印刷、塑料制造、表面涂装、木材加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的VOCs治理任务,.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原料,VOCs含量较少。项目废气采用“集气罩+印刷工序密闭+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符合要求。相符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贯彻落实。现有涉VOCs重点企业须制定计划方案,落实一企一策要求,严格执行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
9、、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在三县两区、市经开区分别组织实施1-2个贯彻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试点观摩,为有效推进企业贯标落实提供借鉴。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储存在密闭油墨桶内;油墨桶存放于生产车间内密闭辅料仓库;非取用状态时,油墨桶会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宿迁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一 3 一表1-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5.1.1 : V()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
10、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5.1.2 :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项F1使用水性油墨储存在密闭油墨桶内;油墨桶存放于生产车间内密闭辅料仓库;非取用状态时,油墨桶会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符合7.1.1: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投加:粉状、粒料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投加,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粒料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投加符合7.2.21: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产品生产过程,在塑化、挤出、注射、发泡等作业时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11、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印刷工序在密闭空间内,有机废气VOCs通过“印刷工序密闭+集气罩+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处理符合7. 3. 1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建设单位按要求建立台账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37822-2019)的要求。表1-4关于进一步明确涉VOCs建设工求的通知(宿环办(202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页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10) 11号)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一、严格项目排放标准审
12、查凡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有行业标准应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国家、江苏省相关排放标准和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等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VOCs 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注塑废气VOCs排放执行合成棚旨工股亏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废气VOCs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VOCs限值。
13、符合二、规范项目原辅料源头替代审查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应使用水性、项目使用水性油墨,VOCs含量较低,符合要求。符合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VOCs含量应满足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T 35002019)限值要求。建设项目应通过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控制VOCs产生量。三、全
14、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重点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评价审查。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人造板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相关企业,涉VOCs物料全部采取密闭储存,物料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节应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详细描述物料配料、转移、储存、使用、收集等环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或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为水性油墨,采用原料桶进行密闭储存;设备采用密闭措施,减少排放符合四、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和台帐管理按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应烧尽烧”的原则,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强化建设项目含VOCs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评价,配套VOCs高效治理设施,应优先采用催化燃烧(RCO或CO)、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