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初评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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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初评情况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3)15号)要求,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食药安委)申请自治区级初评。按照自治区食药安委工作部署,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食药安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于2023年6月9日-12日对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客观全面初评。现将有关情况公示

2、如下。一、自治区级初评组织实施情况(一)实施方式自治区级初评由自治区食药安办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自治区食药安办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抽选13名专家,组成3个初评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对乌兰察布市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初评。(二)评价内容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72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千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85个点位,涉及集宁区、察右前旗、丰镇市和凉城县,覆盖20个业态单位;暗访集宁区和察右前旗,覆盖9类业态40个点位。由自治区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访谈组

3、,对乌兰察布市政府负责同志及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深度访谈。二、乌兰察布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乌兰察布系蒙古语,译为“红山口乌兰察布有“草原云谷”、“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空中三峡风电之都”、“吉祥草原神舟家园”、“中国马铃薯之都”、“草原皮都”、“中国燕麦之都”、“中国草原酸奶之都”等美称。乌兰察布,内蒙古自治区地级市,地处中国正北方,内蒙古自治区中部,辖1区、1市、4旗、5县,乡级105个(包括13个街道、51个镇、32个乡、9个苏木),村级1505个(包括社区220个、嘎查村1285个)。全市总面积约5.45万平方千米,全市常住人口165.95万。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826

4、.9亿元。乌兰察布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7728家。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围绕打造面向首都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2万亩,设施农(渔)业面积4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园总面积384.1万亩;全力推动农牧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冷凉蔬菜发展到100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被誉为“中国马铃薯之都”;获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区,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畜产品247个,丰镇月饼、卓资熏鸡、四子王戈壁羊、中旗红萝卜、商都西芹、后旗红马铃薯等品牌已经成为消费者青睐的名优特产品。2023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

5、安全事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持续提升。(一)工作成效1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创建责任。市委、市政府坚持把食品安全特别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多次深入实地开展专题调研,印发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和工作培训会,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纪委监委巡查重点,并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评价考核指标,考核权重达到3%。2 .落实经费保障,加强配套建设。2015年以来,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

6、金用于扶持食品加工园区和农贸市场建设,累计投入1亿元加强乌兰察布市检验检测中心硬件装备及配套建设。2023年以来,安排1000多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3 .完善监管体制,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网络,全市113个基层市场监管所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835人,比例达到辖区内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四点九,嘎查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分别达到2029人、1236人。4 .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整合全市各类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乌兰察布市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马铃薯领域)完成集中评审。丰镇市、察右后旗、四子王旗3个国家

7、级区域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完成资源整合并投入运行。5 .加强源头治理,防控成效显著提升。扎实开展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地膜回收处理攻坚、农兽用抗菌药减量等专项行动,近三年全市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合格率达100%,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6 .严格过程管控,安全监管优化升级。建立健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完成摸底建档和规范提升。持续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参与食品超市自我承诺食品经营主体达587家,中心城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8、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100%,落实校长(园长)负责任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配餐制,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全部实现。7 .坚持强基固本,“三小”行业持续规范。建成食品加工园区7个,食品加工小作坊入园率稳定在80%以上;建设综合农贸市场21个,特别是集宁区建成“一大七小”惠民园,流动摊贩入市率达到95%以上;推行餐饮企业“4D”、五常、6T管理模式,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率达95%。8 .健全联动机制,凝聚强大执法合力。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实

9、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9 .深化专项整治,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聚焦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销售来源不明、过期、“三无”食品、商标侵权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近3年累计查办食品安全案件920起、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0起,罚没款800余万元。10 .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日常检查、巡查走访、联合执法、群众举报、梳理既往案件等多种方式主动摸排犯罪线索。近3年累计查办食品类、农资类刑事案件18起,行政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移送起诉13人、行政拘留3人。I1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10、,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成品检验、销售记录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包装、餐具消毒等各类规定。12 .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拉升产品质量高线。从种植品种、原料采购、用料配方、制作加工、产品品质及出厂销售等环节加强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发布农业技术规范75项,“二品一标”认证企业82家、产品210个,完成“乌兰察布马铃薯”“内蒙古燕麦”等6项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作。13 .实施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产品溯源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具合格证3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畜产品约5万余吨,推动产地准出与

11、市场准入有效衔接。14 .加强区域协作,推动实现共建共享。签署乌大张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与张家口市、大同市建立了食品安全预警合作机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15 .健全诚信体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信用监管,定期将食品安全违法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定期对失信企业予以公示,并进行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16 .畅通维权渠道,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有效受理社会公众食品安全诉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办结率、回复反馈率、

12、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17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在乌兰察布日报、广播电视台等本地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刊登食安你我同行专题栏目10余期,播放食安乌兰察布宣传片12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0万份,实现辖区常住人口全覆盖。举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充分调动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弘扬正能量,惩治“潜规则”,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二)示范引领特色鲜明1推行信用监管,强化信用信息运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归集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13、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对食品严重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环境,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2 .实施科技赋能,推广智慧监管模式。监管人员应用智慧监管平台,按照企业风险等级高低对监管对象进行风险分级分类,督促入驻平台的企业做好“日检、季查”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一支队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方式,为监管对象全面扫描、整体规范,打造高效精准的智慧精准监管。3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多部门联合印发乌兰察布市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实施方案,将厉

14、行节约贯穿于餐饮服务全过程,切实制止餐饮业重点领域和各环节的浪费,在全社会树立文明新风尚,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4 .加强“三小”治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一是推动“小作坊”入园。以辖区百姓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馒头、粉条、豆芽等食品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扶持小作坊集中入园、统一经营,中心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入园率达80%以上,有效净化了食品生产加工市场;二是推动“小摊贩”入市。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推行集中经营、统一监管。中心城区投资12亿元建成了“一大七小”惠民园和90多个加盟店,中心城区流动摊贩入市率达90%以上;三是推动“小餐饮”提档升级。以提升小餐饮质量安全为重

15、点,大力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工程和“搬家式”大清理活动。目前,全市已进行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的餐饮经营单位占持证餐饮经营单位总数的92%o5 .推进校园食安守护,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实现学校食堂管理者等企业主体自查情况实时可见,市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实时可见,家长可以进行实时测评,推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6 .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加强技术成果应用。以科技创新为抓手,引导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加强新技术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用,形成了以中加农业、兰格格乳业、薯都凯达、阴山优麦等为主体的一批科技创新企业。(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

16、建议虽然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基础还不够扎实,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程度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管理弱、条件差等问题。三是对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还有待加强,监管方式亟需转变。下一步,乌兰察布市要以此次初评检查为契机,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力创建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自治区级初评意见根据初评情况,评审组认为乌兰察布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坚持“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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