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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疫苗运输、保存及使用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一、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关系我国兽用疫苗种类繁多,主要有活疫苗、灭活苗、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活载体疫苗、合成肽疫苗、基因缺失疫苗、抗独特型疫苗及核酸疫苗(DNA疫苗和RNA疫苗)、多价苗与联合苗等,而每种疫苗在运输与保存特性、使用方法上又有很大的差别,在运输、保存及使用过程中,略有不当就容易造成不可纠正的损失,而部分养殖户对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疫苗运输、保存、使用不科学等问题成为我国兽用疫苗使用的绊脚石。国外发达国家相较国内有着完善、科学的评价标准,对于兽用疫苗在运输过程中不同种类、不同状态的疫苗在环境温度、运输条件、储存条件、使用方法等均有清晰、明确的标准条文。本标准广泛参考国内外先进相关标准,学习其先进方法及科学条例,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及兽用疫苗在运输、保存及使用时的现状,针对目前国内兽用疫苗运输、保存及使用时存在的误区、操作人员不规范等一系列现存的问题,制定了针对性的规程和标准。二、知识产权情况说明本兽用疫苗运输、保存及使用技术规范是由青岛农业大学按照中国兽药协会文件(兽药协秘(2019)15号)中国兽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兽药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试行)要求制定的行业技术规程。三、项目经费:四、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农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单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