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根据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专项工作考核方案,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考核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质量月”活动主题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二、活动内容(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活动。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九月下旬在人民剧院广场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活动,全面讲好质量(诚信)故事、树好质量(诚信)形象、传播质量(诚信)文化,提升全社会高质量发展(诚信)意识
2、。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宣传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宣传活动,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文旅局组织“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主题宣传活动,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开展好宣传活动,活动要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活动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二)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特种设备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开展油品质量提升活动。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贯彻示范,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集中发布一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部门计量检定规程。进一步增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落实
3、质量责任。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局)(三)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围绕重点开发区、产业链等产业集聚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惠百城助万企”行动、工业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食品生产领域“千企万坊”帮扶行动、“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标准助企纾困促进小个专健康发展”专项活动、“质量认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活动、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活动。(市场监管局、工科局、农业农村局、综检中心)(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局重点开展重点领城、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重点日用消费
4、品和工业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提高相关产品质量水平,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安局重点开展“*2023”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交通局开展交通运输相关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和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活动。加大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宣传力度,不断提升12315投诉举报处置效能。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五)宣传推广先进质量文化。发挥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弘扬优秀质量文化,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组织开展“老字号嘉年华”,促进国潮品牌消费。组织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推广
5、,推动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全国行系列主题活动。(工科局)(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经营承诺活动。推动各领域企业通过签订企业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等形式,全面开展诚信经营承诺活动,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市”。(各成员单位)(七)活动具体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月”活动,并于9月26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图片资料等)报送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307室)。三、2023年质量考核工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专项工作考核方案文件精神,今年的质量工作考核已全面启动,2023年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中涉及的部门有: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公安局、工科局、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请各单位尽早谋划准备,依照考核指标认真准备以下考核资料:1、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工作自查报告;2、各项考核指标的印证材料;3、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所有资料请于10月20日前报回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报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