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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第一条为规海口加强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贸财农2021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 5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整合资金,指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纳入年度整合
2、方案的涉农资金。第三条整合资金绩效考评是对开展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县(市、区,以下统称试点县)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整合试点范围以桂财农2021 57号文件的规定为准。第四条 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目标是规范全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使用成效,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第五条整合资金绩效考评遵循以下原则:(-)聚焦任务、突出成效;(二)科学规范、公正公开;(三)分类分级、权责统(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第六条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依据:(一)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
3、代化的方针政策;(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三K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号);(五)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提供的有关数据,相关部门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等数据;(六)各试点县年度统筹整合资金的情况总结;(七)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
4、料;(八)审计部门出具的与整合资金有关的审计报告;(九)其他相关资料。第七条 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制定、实施方案、使用成效等。绩效考评指标依据评价内容设定。(-)政策制定情况。主要包括试点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库管理政策的制定情况。(二)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包括试点县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编制时间以及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三)账目记录情况。主要包括试点县整合资金台账建立情况,收到上级下达的涉农资金后区分中央、自治区、市各级各类资金并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情况,根据经报备的整合方案安排下达预算情况,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
5、出科目并在预算指标账目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四)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试点县整合资金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日常监管情况、资金核算及拨付情况、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项目档案收集整理情况等。(五)资金使用成效。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整合资金预算执行率、整合资金带动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乡村振兴目标完成情况。(六)相关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组织领导情况、整合资金统计报表及信息报送情况、实施方案和年度整合工作总结报送情况、经验材料提交情况等。(七)调整指标。包括机制创新(加分指标),数据作假(减分指标)和违规违纪(减分指标)。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指
6、标内容和计分方法,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在年度间适当调整。第八条整合资金绩效考评分级实施。自治区相关部门对试点县强化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县级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整合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具体项目绩效考评的依据。第九条 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委托有关机构或专家等共同对整合资金进行绩效考评。第十条 各试点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应联合整合资金使用管理部门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整合资金绩效考评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各试点县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
7、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试点县,在评价结果中直接扣减10分。第十一条对各试点县的绩效考评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后确定总得分。根据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合格(60分、80分),不合格(60分)。第十二条 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对评价等级为优秀等次的试点县安排相应奖励资金。对各试点县的绩效考评结果由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向各市、县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绩效考评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改进不足,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
8、效益。第十四条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在绩效考评过程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评试行办法(桂财农(2017) 89号)同时废止。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考核内容指标分值考核标准考评得分合计100分基础分100分,调整指标最高加5分,最多减20分一、政策 制定情况规划制2L编
9、制出台本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得1分,每缺少一项扣0.5 分。(满分6分)定情况2.在编制本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时主动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实现各项规划间的有机衔接的,得1分,未能提供征求意见证明材料的或各项规划间明显脱节的,不得分。项目库文件制定情况2按照项目库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县项目库管理有关文件,得2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2L依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本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往年已出台仍现行有效的管理文件也可得分),得1分;2.资金管理办法覆盖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的全
10、过程,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考评等得1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1分,扣完为止。二、整合方案编制(满分14分)方案编制时间41 .每年3月底前以县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将整合方案(年初)报备自治区,得1分;按要求将整合方案(年初)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得1分,否则不得分。2 .每年8月底前以县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将整合方案(调整)报备自治区,得1分;按要求将整合方案(调整)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得1分,否则不得分。方案完整性2整合方案包括年度主要目标、整合资金范围、计划整合额度、整合资金投向、工作职责及保障措施等重要内容的,得2
11、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方案合规性4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计划符合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得4分,每发现一项负面清单项目扣0.5分,扣完为止。方案可行性41 .整合方案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得2分,否则不得分。2 .整合方案中每个项目有实施地点、资金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计划、责任单位、建设任务和项目效果目标等,整合方案每个项目具备上述所有要素得2分,上述要素不完整的,每个项目扣0. 1分,扣完为止。三、账目记录情况(满分8分)整合台账情况2设立整合资金台账,区分中央、自治区、市各级各类资金并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的2分,每少记一项整合资金,扣0. 1分
12、,扣完为止。预算下达情况2根据整合方案(调整)及时将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得2分,不按方案下达预算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预算科目使用情况41.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得3分,未按实际用途调整支出科目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在预算指标账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并相应做好预决算说明和解释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满分15分)项目库管理情况2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全部从项目库中选择,得2分,对没有入库的项目安排了资金,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为止。绩效管理情况2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前编制绩效
13、目标、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监控、实施完成后进行绩效自评,得2分,每发现1个项目未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项目管理核算情况2整合资金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核算,各项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保存完整齐全,得2分,每缺少一项相关资料或每发现一项虚假资料,扣0.1分,扣完为止。资金拨付情况4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拨付资金,得4分,每发现一次超进度拨款、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违规支付行为,扣0.5分,扣完为止。监督检查情况31 .县级开展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或审计,且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得2分,开展相关检查审计工作但未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的扣1分,未开展相关检查审计工作的不得分。2 .县级
14、建立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通报约谈机制并落实到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公告公示情况2按要求在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项目信息公告公示的,得2分,每发现1个项目未落实公告公示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五、资金使用成效(满分48分)项目实施情况8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情况,通过项目开工率和资金支出进度考核项目实施情况。1 .截至每年6月30日,列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支出进度:245%以上得3分;35% (含)一45%得2 分;30% (含)一35%得 1 分;30%得。分。2 .截至每年9月30日,列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支出进度:268%以上得3分;60% (含)一68%得 2 分;55% (含)一60%得1分;55%得0分。3 .截至每年6月30 0,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工率:295%以上得2分;75% (含)一95%得1分;V75%得0分Q预算执行率8整合资金全年支出进度:290%以上得8 分,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