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XX学校安全制度合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XX学校安全制度合辑.docx(4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县XX学校安全制度合辑目录:1 .门卫保安管理制度2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3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4 .风险评估制度5 .疾病控制管理制度6 .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7 .防汛防学生溺水预警机制8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9 .XX县XX学校化学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10 .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I1实验室安全制度12 .寝室管理制度1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校门出入管理制度15 .校园欺凌救助机制16 .校园强制报告制度17 .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值班制度18 .信息员制度19 .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20 .学生上放学接送制度21 .学校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2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23 .
2、学校安全隐患奖惩制度24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25 .学校岗位安全流程化管理制度26 .学校护学岗制度27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8 .值班、巡逻制度29 .重大活动申报制度30 .预防校园欺凌责任人责任追究31 .12345市民热线处理制度32 .危房报告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一)XX县XX学校门卫保安管理制度1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开关全校各部位安全门锁,如不按时开关各部位安全门锁每次罚款50元。2 .认真做好传达、接待工作,非本校人员进校要礼貌询问,经有关人员批准,登记后方可进入。如不不经批准而私自放入学校每人次罚款50元。学生家长来校接送或探视学生,要热情接待,可让其在
3、门卫值班室等待,不得让学生家长到教室找学生,要打电话联系有关人员,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并做好记录。3 .负责校内机动车辆、摩托车和自行车的管理,要求摩托车、自行车,车停落锁。校内车辆要在醒目处张贴通行证方可进入。外来车辆(除上级领导单位外),不经学校允许,一律不得入校门,指导车辆按次序整齐停放指定区域,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教学区。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安全值班工作,严禁脱岗,如脱岗每次罚款50元。有事请假,必须安排好替班人员。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期间喝酒、打牌、睡觉。要害部位要加强巡视,认真填写巡视情况、监控情况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报警,请示处理。5.放学时检查、监督学生是否守纪出入。非
4、放学时间,学生外出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学校统一印发的请假条。无请假条私自放行,每次扣10元。6、上课期间,按规定时间关好学校大门,对教职工上班期间出入情况做好记录,教师外出无请假条不得放行。7、负责检查携带物品出校的人员,携带物品出校,须有学校出具的有效证件或通知,方可放行。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财产丢失,门卫有责任查找和和按一定比例赔偿。每次罚款50元。8、早6:00打开卷帘门锁,晚6:30关卷帘门锁。如有晚自习,9:30关教学楼,10:00关宿舍楼门。9、做好学校领导安排的与门卫有关的其它工作。(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
5、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
6、局。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7、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三)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教职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后勤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处的管理,门卫负责日常监管。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单位教职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自行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四、电动自行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
8、过4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早08:00分至当日下午17:30分,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学校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七、教职工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
9、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八、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充电器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处,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车上。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四)风险评估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高各部门各年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学校矛盾,推进文明和谐的校园建设,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全体师生员工利益的决策、政策、建设项目和改革措施。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事前评估、防患未然、“谁主管、谁负责”、“兼顾全体教职员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原则
10、。一、范围和内容(一)涉及较大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土地、工程建设、购置应品的决策;(二)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安置问题的决策;(三)涉及学校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四)涉及到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五)涉及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六)涉及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决策;(七)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决策;(八)执行重大事项出台前和重点投资开发工程建设实施前维稳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的事项。二、责任主体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部门和年级。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校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分级负责制。3、学校维
11、稳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学校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三、实施程序1、对涉及到第一条规定内容之一的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明确一名责任领导,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进行风险评估2、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制定评估方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评估方案必须书面报告维稳领导小组。开展民意调查。风险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在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以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要特别注重征求与拟定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的意见,
12、并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形成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的文字材料,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组织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深入讨论、研判和科学论证,准确反映民意调查情况,形成明确的评估意见。编制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该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会议的成员签名。评估报告的运用。风险评估小组应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对重大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准实施的定性意见。(一)对符合国家政策,相关工作已经到位,风险较小的重大事项应同意实施;(二)对决策正确并急需实施,但存在一定
13、风险的事项,实施主体应制定维护稳定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分步实施;(三)对决策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或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事项,应暂缓实施;(四)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项,应不准实施。提交评估报告。责任主体必须将风险评估报告报学校维稳领导小组、县教育局相关部门。(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对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项目建设和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四、责任追究1、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
14、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2、责任追究由学校维稳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并实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疾病控制管理制度1 .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2 .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3 .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
15、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4 .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5 .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6 .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六)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市教育局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等。2 .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等。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等有危险性的活动。3 .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