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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为重点,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
2、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和保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动态排查、动态改造、动态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群众自愿原则,采取村民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等措施,重点援建、精准危改,让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坚持农户主体。农户是住房安全保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及时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发现小隐患应及时主动修缮,避免变成大隐患。鉴定为c、D级危房或无房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要及时向村委会(社区)申请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农户要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质量监督与竣工
3、验收等全过程。(二)坚持安全为本。房屋质量和安全是住房安全保障的生命线。农户应及时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按照施工图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施工,选择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积极参与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各乡镇应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和巡查,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三)坚持因地制宜。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农户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危房等级,自主选择住房保障方式和危房改造方式;各乡镇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住房保障方式、危房改造方式、建设面积等相关规定,引导
4、农户多途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农村危房改造户新建住房的层数原则上要求1层,面积控制标准不再作统一要求(2023年及以前严格控制在1人户352人户45r2,3人户60nf,4人及以上户人均不超过18nf且不小于13m2,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可适当增加辅助性房屋2030Hf),可由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总体要求是既实现改善住房条件目标,又不得因建房造成大额负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三、保障对象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具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
5、严重困难的家庭。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上述重点对象,如果其住房因自然灾害变成危房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乡镇人民政府应提供灾损情况证明)(以下简称“6类重点对象”)。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属于上述重点对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支持范围。(-)补助对象确定的条件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自愿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属上述6类重点对象。2、属居住在C级、D级危房(无房户参照D级危房标准实施)且无其它安全住房的低收入农
6、户。3、属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4、属已经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户,并在系统中房屋危险等级录入为C级、D级或无房户。(二)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1、当年内已享受民政扶贫建房、移民搬迁、易地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类型建房政策的农户。2、在农村中另有安全住房的农户,或在乡镇、县城及其他县市以上购买房产(含门面)或有门面经营的农户。3、因子女成家立业分户造成家庭成员没有住房的农户。4、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含财政供养的在职村干部)的,以及与国家公职人员有供(赡)养关系的直系亲属。5、登记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参与联营入股金
7、额较大的农户。6、有车(含私家车、工程车或大型工程机械、出租车等,以谋生为主的小型农用车辆除外)农户。7、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农户。8、长年外出住房没有居住,并经核实在其它地方居住有保障的农户。9、经评议审核认定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四、改造方式及补助标准(一)改造方式。经鉴定住房属C级危房的,需进行修缮加固;属D级危房的,需进行拆旧建新。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实施D级整修加固。(二)补助标准。一是危房拆旧建新补助标准。属于6类重点对象拆旧建新的,3人及3人以下户,每户补助3万元,3人以上户,每户补助4万元。其中经县乡村振兴局确认属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或其他脱贫户拆旧建新的,每户由县乡村振兴
8、局另补助1万元(由住建部门统筹发放)。二是危房修缮加固补助标准。属于6类重点对象实施修缮加固的,每户1万元。五、计划下达原则及当年任务完成时限(一)计划下达原则。根据各乡镇上报的“6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结合我县农村危房鉴定调查摸底汇总情况,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都必须应改尽改。(-)完成时限。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户,需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开工,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及时验收,11月底全部完成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六、工作任务(一)规范改造实施程序农户申请。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居住在C、D级危房或无房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积极申请实施危房改造。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
9、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由村委会(社区)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村级评议。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应全部纳入村级评议范围,建制村应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对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的农户开展村级评议。联合审核。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初申通过的名单开展联合审核。对近两年分户且无房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要进行重点审核,防止突击分户套取资金。三级公示。严格执行村、乡镇和县级三级公示制度,将联合
10、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府和镇区主要街道、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其中村级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人口、重点对象类型)、房屋安全性等级、评议结果、面积、改造方式、补助金额等。函告农户。应延续原有函告制度,书面将改造方式、进度、质量安全、拆除旧房等要求和补助金额等函告农户,无法送达告知函的,应电话通知户主并做好取证。竣工验收。乡镇、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按照XX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试行)的验收基本要求和农村房屋基本安全评定指南开展,填写基本安全评定表,作为农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基本安全评定合格是危房改造验
11、收合格和拨付补助资金的前提条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抽查和验收审核,发现不符合验收基本要求或基本安全评定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资金拨付。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继续由县级财政部门在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任何人不得代领,不能直接拨付的,本人签字并经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报县级财政部门批准方可代领。实施统建的,在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按施工进度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乡镇、村委会或施工单位。完善档案和信息录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O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
12、造的基本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并派人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二)合理选择保障方式各乡镇可以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租赁或置换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当地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老人住危房且义务赡养人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各乡镇可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
13、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三)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与民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属于行政村的农户,要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及时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开展安全性鉴定;属于社区的农户,根据农户申请,及时组织安全性鉴定。及时将鉴定结果为C、D级危房的农户反馈给民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比对,经比对后,将C、D级危房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都
14、有保障。(四)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主体。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及其委托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坚持基本质量安全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引导农户按抗震要求设置构造柱和圈梁,提高农房抗震能力,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有保障。通过修缮加固方式进行改造的,必须消除房屋危险性评定中发现的危险点和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
15、为。加强质量检查和服务指导。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乡镇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并做好现场记录。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积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合同。要加强技术指导,建立行政区域内技术帮扶机制,帮助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落实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等相关技术要求,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生活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的改造方式。指导服务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到位。质量安全检查要有通知、有记录、有通报(处理意见)、有整改反馈。
16、提升改造品质与效果。在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各乡镇可根据当地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建设标准,要满足隔热通风的要求,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应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继续畅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咨询和信访投诉渠道。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实施资金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