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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碳目标下碳金融现状评估目标定位与发展【摘要】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庄严宣布,我国2030年和2060年分别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的“双碳”目标。“双碳”目标必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带来极为广度和深度的变革。在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各种社会经济力量当中,碳金融将历史地承担起最强大的助力责任。碳金融的发展要以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终极目标,锚定“双碳”经济的阶段性目标,基于碳金融发展的现状基础和金融行业的现实可能,着力构建长期、稳定的支持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管理体制与机制。在提高碳金融认识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金融资源配置力度,持续优化金融资源结构,创新多样、个性化碳金
2、融产品,改善碳金融服务质量,提升碳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有效控制好碳金融风险是当前发展好碳金融的根本路径。一、引言我国2030年和2060年分别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的“双碳”目标既是我国对世界人民负责任的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双碳”目标不仅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还有明确的时间下限,而且置身于全世界的监督之下,具有十分强烈的刚性和约束力。要实现“双碳”目标将涉及到我国各方面的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涉及到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与杠杆的应用,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在诸多驱动“双碳”目标实现的路径中,其中金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碳金融是指围绕实现“双碳”目标而
3、提供的金融服务的总称,我国的金融行业历来就十分重视支持节能环保、绿色产业的发展,诸如兴业银行、江苏银行等主动宣布按赤道银行的标准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大力代理发行绿色债券,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产业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但在“双碳”目标下的碳金融,对所有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有时间和质量的双向刚性约束,而且这种影响与变化是全面、基础性的。因此,如何根据“双碳”目标要求,构建具有可持续性、同时体现低碳经济、市场规律、金融发展逻辑的碳金融,是摆在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金融行业的一个重大的新的课题。二、文献综述(一)低碳经济与低碳金融的研究陆岷峰(2021)认为“双碳”目标不仅有明确的质量
4、标准、时间下限且具有很强的刚性,具有不可逆性。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对全世界的承诺,自从提出这一目标时刻起,我国也就走上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之时。其质量指标目标实现碳零排放,时间目标是2060年,这一目标的承诺备受国内外各界的共同关注,具有很强的刚性,因此,当前甚至今后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双碳”目标的实现。徐阳洋(2021)认为低碳金融是指为了实现“双碳”目标所提供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是一个集合名词,是广义的金融,包括了银行、证券、保险及金融中介。这当中的金融融入是指金融全行业的广义金融概念,而不仅仅是指商业银行,而且还强调金融行业面对“双碳”目标必须采取一致性的行动。专业上的表述,碳金融一般
5、是指用于服务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的技术与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以及银行贷款类金融活动的统称,引发“碳金融”的兴起主要是由于国际上关于气候方面的政策变化,特别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两个具有重大时代意义国际公约签定而引爆。葛和平(2021)认为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必然会出台一大批新的政策措施和发生一系列具体的行为活动,这必然会对社会经济各方面产生多维度的影响。对金融业的影响也亦不例外,金融业必须围绕“双碳”目标的时间进度、质量要求及时加大或优化金融各类手段的应用,一定意义上的碳达峰也将是金融调整力度最高峰,用力最大的时间窗。陆岷峰(2021)认为金融具有既要承
6、担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责任,还有打造低碳金融的双重责任;面对新的形势,金融业必须顺势而为,综合各种因素,积极主动地融合到双碳目标实现的进程当中,在支持“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二)碳金融与绿色金融的研究欧阳文杰(2021)认为绿色金融是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提的较多的一个概念,但更多的是侧重于一种理念,是不少机构提的一种口号,作为一种品牌来显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选择性主动作为,外部没有强制力,是一种选择题,在此理念指导下金融行为往往没有形成系统而具体的碳金融行为。徐阳洋(2021)认为碳金融表述更具体、系统、全面、直接,更具可操作性,碳金融表明一切金融活动与行为必须围绕“双
7、碳”目标来开展,对于金融行业来讲是必答题,是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带有一定的被动性。陆岷峰(2021)认为这两个概念是互相交叉,但侧重点有所不同,碳金融更有明确的目的性,属于一种“靶向药”,目标十分清楚,就是一切金融活动要有利于解决碳排放问题,并且有具体的时间下限,质量标准,执行力刚性强,而对金融机构其它类型的金融目前并没有如此确定的、具体的时间点要求。此外,作为金融机构本身对于“双碳”目标也不能置之度外,金融机构本身也有降碳要求。在调节手段上碳金融要市场机制与行政手段并用,是“两只手”同时发力的对象,是微观服从宏观、近期服从长期、局部服务整体的金融。周军煜(2021)认为从绿色金融到碳金融的提法
8、实质上是绿色理念到绿色理念行为的具体化,碳金融是绿色理念的金融化,更侧重于具体的措施、产品的设计等,偏重于行为与行动,更加贴近对金融企业的指引。陆岷峰(2021)认为无论是碳金融还是绿色金融都是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重要表述形式,其实质是对金融企业是进一步压实社会责任,碳金融对金融本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金融也要追求绿色收入,降低重资产,同时,要身先士卒,带头作为,过低碳节约生活,为集约型社会作贡献。(三)低碳金融驱动低碳经济的路径研究徐阳洋(2021)认为实现“双碳”目标不能简单地提出所有的化石能源退出,而应当在不退出的情况下如何降低碳排放量,因此,碳金融要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的投资力度,这是
9、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低碳目标,要通过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手段,从而解决发展中的行业退出与化石能源企业退出市场的震荡。陆岷峰(2021)认为经济的全面转型是关键,不能为低碳而低碳,而要立足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统筹平衡好高质量发展与“双碳”目标关系、碳金融与其它金融关系,低碳经济只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方面的指标,高质量发展本来就有对低碳指标的要求,要通过低碳经济的发展服务于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徐阳洋(2021)认为加大对新能源的发展力度,寻找替代产品,通过增量清洁能源品种的开发,既解决能源动力问题,又减少碳排放,碳金融要更多的加大对这类行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周军煜(2021)认为碳金
10、融发展中谨防“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次生风险,只有确保金融安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金融才有保障,金融安全了,经济的基本盘才能稳定,低碳经济才能健康地发展。从前述研究成果不难得出以下基本结论:碳金融的实质就是应用金融资本着力改良环境权益,依法律法规为依据,应用金融工具在市场化的平台上让有关的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品进行交易以及流通,从而推动全社会实现低碳发展、绿色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一、双碳目标不仅有明确的质量目标、时间下限且具有很强的刚性,具有不可逆性;二、必然对社会经济各方面产生全面、基础性影响,金融也亦不例外;三、金融具有既要承担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责任,还有打造低碳金融的双重责任;
11、四、面对新的形势,金融业必须顺势而为,综合各种因素,积极主动地融合到“双碳”目标实现的进程当中。五、这当中的金融融入是指金融全行业的融入,是广义概念而不仅仅是商业银行。可以说,现有的研究对于集全社会力量加快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系统在“双碳”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使命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研究的不足主要是没有系统地从历史的发展逻辑,特别是基于经济发展规律、金融发展规律、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多个维度,特别是没有充分体现市场基础作用原则的要求,实现经济、环保、金融三赢的发展思路,着力构建持续发展的碳金融体制与机制,这在实践中可能会可持续性较差、目的性太强,甚至以金融的损失为代价来实现“
12、双碳”目标的风险也尚存。文章的创新点认为碳金融的发展要基于碳金融发展的现实基础,瞄准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依托金融行业的现实可能,结合低碳经济的发展愿景多种因素,提出综合性、一揽子解决与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对策,要构建利于经济、环保、金融三赢的体制与机制,形成长效的低碳经济发展机制和碳金融体制,这既符合经济发展的历史逻辑,更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降低向低碳高质量经济转型的目标成本,同时又有利于金融行业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三、碳金融:状况评估、目标定位和发展对策既然碳金融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有生力量,选准碳金融的发展目标、方向、方法、路径就显得至关重要,而基于对碳金
13、融的现实状况的准确评估,对碳金融的历史定位的确定则是选择碳金融路径的最重要的两个约束因素,按照金融发展的历史逻辑与顺序也就不难绘出“双碳”目标影响下的碳金融发展路线图。(一)碳金融:现状与评估碳金融的现状一定程度上影响碳金融发展的速度、质量,客观分析碳金融的现实,对于碳金融发展策略的选择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碳金融的现状至少有以下五大特点:1、政策密集出台,碳金融发展环境已经形成。除了2020年9月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外,当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做好“双碳”工作作为2021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之一。今年以来国家关于“双碳”的要求与政策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具体。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
14、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3月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尽快制定出2030年前我国碳排放达峰的具体行动方案,不断来优化我国的产业和能源的结构,4月份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提出要有序地推进“双碳”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的产业。而对应的有关碳金融政策的更加具体、系统。国家有关部门早在2016年就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全国金融系统支持绿色产业提出了具体目标与措施。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等国家五个部委又联合发文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机构及资本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明确、
15、大力度的金融政策极力推动并引导社会各类资本积极支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项目。2、碳金融已经有较为厚实的发展基础与经验。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近些年来,我国的绿色金融持续快速、十分有效的增长,灵活综合应用各种金融手段与工具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基本上年维持在发行2000亿元人民币以上,据统计,2018年我国就已经成为全球气候相关债券最大的市场,当年的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已经达到8132亿元。而作为金融机构主体的商业银行去年的本外币绿色贷款规模达11、95万亿元人民币,有力地支持了低碳企业的发展。兴业银行在2006年5月就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首创推出“绿色信贷”品种节能减
16、排项目贷款。今年,浦发银行为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开办了全国首单碳排放权(SHEA)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组合的质押融资。3、碳金融不会面临结构性调整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尽管近年来世界经济出现巨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自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全国经济的深度影响,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经济基础面持续向好,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去年经济我国是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今年一季度我国的经济增速仍居全球第一,与体量最大的美国之间发展差距在缩小。提出“双碳”目标是为了我国的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可持续,绝对不会采取以一种风险的快速积聚来实现不切合实际的目标,因此,大力发展碳金融不会加大金融的风险。4、国有大行仍是碳金融发展的主力方阵。因为化石能源产业基本都是巨无霸企业,不仅规模大,而且投资时间还长,国有大行历史地承担了70%以上的金融支持。同时国有大行所占的金融资源也占商业银行系统65%以上,也只有国有大行有能力来承担起支持碳经济发展的重任。当然,中小金融机构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