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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汝阳县鸿硕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机制砂项目项目代码2112-410326-04-01-597629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朋飞联系方式13213540099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内埠镇黄湾村地理坐标东经 112。3234.379”,北纬 34。1824.40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2、部门(选填)汝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11.7环保投资占比()24.3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3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其中淘汰落后条款之列。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均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
3、第三批和第四批范围内,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高耗能设备的政策要求。3、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本项目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均不在河南省部分工业行IL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范围内,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4、“三线一单”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洛政20217号),我市环境管控单元共9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2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2.84%;重点管控单元55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2.47%; 一般管控单元9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4.69%。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
4、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水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生态保护优先为原则,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功能受损的优
5、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为主,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在各领域污染物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一般管控单元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开发建设主要落实现行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一本项目位于汝阳县内埠镇,区域环境管控单元编号为ZH41()3263()()()1,属于一般管控单元。(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汝阳县内埠镇黄湾村,系利用空地进行建设,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内埠
6、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过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内。不在汝阳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查:根据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3 107号)及河南省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623号),距离本项FI最近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汝阳县内埠镇饮用水水源地。内埠镇饮用水水源地为地下水型,共有水源井1眼,位于内埠村,水井地理坐标E112c5346.41”、N34o17140.81, 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
7、外围550米、北至陆浑总干渠南岸的区域。本项目厂区位于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外东北侧约1.17km,不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FI位于洛阳市汝阳县内埠镇,根据汝阳县环境监测站2020年连续一年的常规监测数据,汝阳县环境空气中PM1。、PM2.5、SO2 NO2、CO、O3相应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本项目厂址所在地不在汝阳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之内,经调查项目周边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所在区域东侧紧邻G36宁洛高速,北侧紧邻县道大蔡线,属于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
8、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北、西、南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东厂界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周边敏感点黄湾村及内埠镇噪声现状监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具有一定环境容量。区域内地表水体牛家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山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较好。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生产过程中各产尘点均设置集尘设施将产生的粉尘引入覆膜滤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并在原料库、生产车间多处安装
9、喷淋降尘装置,用于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废气经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零排放。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北、西、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远期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明显增加对区域环境的压力,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控制要求。
10、(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项目资源消耗较少,对整体资源消耗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位于汝阳县内埠镇,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项目使用能源均为电能,由汝阳县电网统一提供;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不属于河南省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不涉及岸线管控。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汝阳县内埠镇,区域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1032630001,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洛市环20215
11、8号)相关内容对本项目进行分析。表1洛市环202158号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主要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城镇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2、新建或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参照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中的相关标准。3、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据汝阳县内埠镇国土规划建设所开具的证明,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或优先保护类耕地,符合区域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染排管_污物放一1、禁止
12、向耕地及农田沟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业、生活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养殖小区畜禽粪便;禁止占用耕地倾倒、堆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远期通过符合控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废弃物。2、禁止填埋场渗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以及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均交由相应的单位进行处
13、理。环境风险防控1、以跨界河流水体为重点,加强涉水污染源治理和监管,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防止事故废水排入雨水管网或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地表水体。严格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2、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防止地下水及周边环境污染。3、区域内企业应逐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建设有1750n的循环水池,用于收集处理厂区内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以及事故废水。上述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符合源发率资开效1、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2、区域内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
14、回用,不外排。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洛市环202158号)相关要求。5、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9) 49号)相符性分析表2 与洛阳市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十五、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一)料场密闭治理1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2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3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4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6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本项目建设有封闭式的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以及生产车间,均安装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常闭。项目所有物料均进入相应仓库内暂存,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内地面均进行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