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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XXX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民政局、文明办、人民法院、发改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水利局、文旅广体局、城管执法局: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35号)、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湘民发(2023)31号)精神,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XXX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3
2、年8月10日XXX北塔区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35号)、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湘民发(2023)31号)、XXX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邵民发(2023)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
3、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殡葬改革与管理方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革除丧葬陋习,规范安葬行为,整肃殡葬秩序,切实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实现全省殡葬事业发展更生态、更文明、更惠民。二、组织领导根据我区殡葬工作实际,依托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文明办、人民法院、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旅广体、林业、乡村振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14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在区民政局设
4、立“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联系电话:5080908)o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建立定期通报、不定期督查制度,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对标对表,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工作统筹,务求实效。三、整治时间1活人墓整治时间: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2,硬化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整治时间:2023年底前完成摸排任务,2023年底前整治到位。四、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活人墓”。对全区域内的“活人墓”要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2023年底基本完成“活人墓
5、”治理任务。各镇、街道(园)要严格进行摸排,对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制止;对修建“活人墓”的要敢于曝光,责令及时整改,拒不整改而又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关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追责,坚决刹住修建“活人墓”的歪风邪气。(二)重点整治硬化大墓。严格落实民政部等10部门印发的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民发202394号)文件精神,对“三沿六区”单穴墓占地面积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穴占地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硬化、石化大墓及“住宅式”墓地、豪华墓进行综合治理,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整治范围,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绿化不见坟的效果。有信访举报的墓地问题要
6、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妥善处置到位。各镇、街道(园)要加大摸排整治力度,指导社区(村)根据墓位建造时间、规模大小、硬化程度、所处位置等情况,汇总摸排数据,分类建立问题台账,2023年底全面完成摸排任务,以镇、街道(园)为单位实行统一编号、分类建档、挂牌整治,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确保2023年底前整治到位。(三)重点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巩固2018年以来全区部署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重点问题开展系统治理。开展医疗机构太平间营利性殡仪服务专项整治,对已整治到位的要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整治“回头看”,严格落实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湖南省实行政府定
7、价的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湖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对符合政府定价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9月20日前完成成本监审,2023年底前重新定价并明码标价,区里将对殡葬机构定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迎接省里第三方对殡葬机构进行综合评估的准备工作。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炒买炒卖、虚假宣传等行为,查处无照经营丧葬用品、提供殡仪服务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塑料、锡箔及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要专项整治不按规定、标准制售墓碑石材商家,统一立式碑高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要重点整治殡葬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经营、欺行霸市,甚至存在黑恶势力垄断、
8、操纵殡葬市场的违规违法问题要严厉打击到位。(四)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深化全区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聚焦“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以及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各地要将其作为开展文明创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作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星级文明户”等各项先进评选重要依据,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中旬)。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逐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处置
9、措施、责任部门、步骤时限等,并在网上公布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各地要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好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二)组织实施(2023年8月下旬一2023年11月)。各镇、街道(园)在镇、街道(园)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自查、摸排,针对活人墓、硬化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有信访举报的墓地等问题,建立整治台账、列明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对全区域内的“活人墓”要一律拆除,2023年底基本完成“活人墓”治理任务。2023年底全面完成“三沿六区”硬化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有信访举报的墓地摸排任务,
10、做到边摸排边整治,确保2023年底前整治到位。(三)检查验收(2023年11月-12月)。省、市、区将不定时加强工作调度,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特别是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报当地党委和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度,提请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整治工作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级要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登记在册、及时交办、信访
11、回复,区级举报电话设区民政局,举报电话为0739-5080908。要坚持稳中求进,既要态度坚决、依法整治,也要稳扎稳打、平稳有序,注重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各种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坚持文明执法。要将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推进治理工作,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对该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
12、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人民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三)加强督促指导。要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地加大整治力度。要强化监督指导,将整治“活人墓”、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等工作纳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范围。要强化工作调度,各地和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对整治任务较重、进展缓慢的地区要组建联合工作组进行重点帮扶。(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去存量、
13、控增量、防变量”,全面摸排、全面整治,杜绝在禁葬坟区域新增坟墓,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要坚持疏堵结合,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满足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要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安葬设施立项、审批、建设等各环节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各地要结合当地2018年以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可扩大整治范围,有关工作方案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抄送区民政局,今年的进展情况请于2023年12月15日书面报告区民政局,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后各镇、街道(园)要报请镇、街道(园)党委政府同意后书面报告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