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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区交通卫生检疫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各交通检疫点入海人员发热筛查等交通卫生检疫工作流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交通检疫点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设置要求交通部门在Y火车站、汽车东站、汽车西站、公路等站口设立交通检疫点,对所有入X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等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一)交通检疫点应设在出入点开阔、通风处,不占用交通道路,不建议设在坡道、拐弯处;(二)交通检疫点应设置明显的标识、警戒线和反光条;应配套设置临时留观点(帐篷),有条件的可以配套设置休息区、物资储存区、等待区、检疫区、临时留观区、废弃物暂存区。(三)张贴GS健康码和国家
2、健康码(或通信行程卡)。二、人员配备交通检疫点配备的工作人员包括:交通部门相关人员,辖区街道办/乡政府工作人员(社区、村、组),公安民警或交通警察,必要时可配备辖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三、设施设备须配备体温监测仪、体温枪、水银温度计等体温检测用品;消毒喷雾器、拖布、抹布、配药桶、消毒药品(含氯制剂)等消杀物品;一次性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N95口罩、护目镜、帽子、一次性乳胶手套、鞋套、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四、筛查流程(一)对通过检疫点的所有车辆、人员进行检疫,重点对省外、市外车辆及人员进行检疫。(二)检疫点交通管制人员或交通警察要穿着反光服,挡停(拦截)车辆后检疫工作人员对乘坐人员进行测温、
3、询问、扫/验码(扫GS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国家健康码),查看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国家健康码和GS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体温正常、无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予以放行;国家健康码和GS健康码绿色、体温正常、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且无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采取就地留观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予以放行。GS健康码、国家健康码或通信行程卡其中之一为红码,由驻点医疗机构使用救护车运送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14天措施;GS健康码黄色,文字提示中高风险区漫入,由驻点医疗机构使用救护车运送至集中隔离点落实留观核酸检测,阴性后可解除;GS健康码黄色,文字提示中高风险区,由驻点医疗机构
4、使用救护车运送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14天措施;通信行程卡绿码带星号文字提示近14天内风险区漫入,在检疫点落实就地留观核酸检测,阴性后可放行。(四)检疫点工作人员经红外线初测发现体温373C的,将其带至隔离区,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按照复测结果做如下处置:1复测体温正常,按照以上第2条执行;2.复测体温37.3C,妥善安排车辆后,由驻点医疗机构使用救护车运送至市二院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核酸检测阴性,按照以上第2条执行。(五)发热患者转送后,立即对留观观察进行终末消毒,必须“一人一转一消毒”。五、注意事项(一)交通检疫点工作人员务必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驻点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戴N95口罩、帽子、一次性防护服、防护眼镜(或面屏)、鞋套、一次性乳胶手套等。其他人员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一次性隔离衣、戴外科口罩、一次性帽子、一次性乳胶手套等。(二)所有物品使用后装入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由驻点医务人员带回其所在单位,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处置。(三)驻点医务人员负责做好交通检疫点的体温筛查、卫生消毒等技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