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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环境保护管理一、环境、环境因素、环境影响的念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对环境、环境因素、环境影响进行了定义。(1)环境是指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2)环境因素是指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3)环境影响是指全部或部分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二、施工现场常见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1)施工机械作业、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夏作业、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排放。(2)施工场地平整作业、土、灰、砂、石搬运及存放、混凝土、砂浆搅拌作业等产
2、生的粉尘排放。现场渣土、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原材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遗撒。(4)现场油品、化学品库房、作业点产生的油品、化学品泄漏。(5)现场废弃的涂料桶、油桶、油手套、机械维修保养废液、废渣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6)城区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焊作业造成的光污染。(7)现场生活区、库房、作业点等处发生的火灾、爆炸。(8)现场食堂、厕所、搅拌站、洗车点等处产生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9)现场钢材、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10)现场用水、用电等能源的消耗。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实施要点(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
3、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绿色施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前7d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的(一般指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特殊地区可由当地政府部门另行规定),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3)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近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产生的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
4、施、河流、胡泊、池塘。(4)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5)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6)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7)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8)除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9)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等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情况向周边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于施工机械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降噪减振控制措施。(10)施工时发现有文物、爆炸物、不明管线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11)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厕所的化龚池应做抗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