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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装上市公司行业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对服装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宏观经济形势、居民收入水平、新兴业态、国家及地方税收、进出口政策、汇率、境内外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说明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发展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服装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公司行业地位等信息。公司可以对比全国或地区服装行业终端消费情况等行业指标与相关行业经济数据,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分析,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是否一致。公司应当结合业务规模、经营区域、产品类别和特点、竞争对手情况,披露所在细分行业或区域的市场竞争格局、发展趋势、公司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及劣势
2、等。公司引用第三方数据的,应当披露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经营模式,重点分析公司所在的产业链位置、业务范围、主要产品、盈利模式等要素,并披露公司在研发设计、原料供应和生产、产品采购、品牌经营、销售等经营环节的运作方式。公司应当结合自身各产业链环节的特点,具体分析公司经营模式的核心竞争优势、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公司存在多种经营模式的,应当分别披露相应信息。公司已在前次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其经营模式,报告期内未进行调整的,可以简化披露并提供查询索引;报告期内发生调整的,应当披露调整的原因,并分析新模式的特点、优势和风险。上市公司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模式,披露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3、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服装行业相关的品牌运营风险、经销商模式风险、存货管理及跌价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上市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应当充分、准确、具体,并进行实质分析,说明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及公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对新增风险因素及其产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进行分析。上市公司加工制造服装服饰产品的收入占年度服装业营业收入50%以上的,应当披露公司的产能状况,包括主要工厂或下属公司的产品类别、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及投资建设情况。公司还应当结合市场供求变化情况,披露产能实现的
4、影响和调整计划。上市公司生产和销售品牌服装服饰产品的,应当披露以下品牌建设情况:(-)自有品牌,包括核心品牌及其他品牌名称和商标名称、各品牌的主要产品类型、特点、目标客户群、主要产品价格带、主要销售区域和城市级别等;(-)合作品牌,除本条第(一)项要求披露的事项外,还包括品牌及商标权权属、合作方名称、合作方式和合作期限等;(三)被授权品牌,除本条第(一)项要求披露的事项外,还包括授权方、授权期限、是否为独家授权等情况;(四)品牌营销与运营,包括各品牌的品牌定位、竞争格局、营销网络、销售模式、营销战略、报告期内的主要市场推广活动等。上市公司有实体门店销售终端的,应当按照直营店、加盟店以及其他更为
5、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特点的门店类型,分类披露以下门店分布、变动和店效情况:(一)实体门店分布情况,包括按地域披露的报告期内各品牌门店的数量、类型及所占比例,公司按照其他更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特点的类别进行披露的,应当明确类别划分标准,并保持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门店增减情况,包括报告期末各类型门店的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增减情况、报告期内新开门店的数量和类型、报告期末关闭门店的数量、类型和关闭原因;(三)直营门店店效情况,包括报告期内连续开业12个月以上直营门店的平均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等:(四)开关店计划,包括门店开设、调整、优化计划和实施进展等,预计资金投入合计达到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0%以上的,
6、还应当披露资金投入计划和资金来源。上市公司有线上销售业务的,应当披露公司主要线上销售渠道以及报告期内线上营业收入、毛利率、退货率及同比增减情况,并披露公司未来线上经营战略。上市公司应当按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模式,披露报告期内以下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一)按照主要产品类别分项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增减情况,毛利率变动30%以上的,应当披露变化原因;(二)按照各项品牌及非品牌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增减情况,毛利率变动30%以上的,应当披露变化原因:(三)按照直营店、加盟店等门店类型分项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增减情况,毛利率变动30%以
7、上的,应当披露变化原因:(四)按照线上、线下销售分类披露的营业收入金额、所占比例、毛利率及同比增减情况;(五)按照地区分项披露的营业收入、所占比例及同比增减情况,境外营业收入占比30%以上的,应当按主要国家和地区分项披露。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采用其他分类标准分析披露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经营信息,并保持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上市公司应当按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模式披露成本信息。公司应当按照自产产品、委托加工、外包生产、外购成品及其他来源产品等类别,披露相应的产量或采购量、销量、营业成本及所占比例。公司应当披露自产产品的原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成本构成情况。成本构成因素较上年变动20%以
8、上的,公司应当结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自身经营等情况,披露具体原因、影响程度、风险和应对措施。上市公司应当结合行业特点、自身经营和销售模式、销售渠道,披露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情况,包括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和比重、销售费用总额和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变化30%以上的,应当披露重大变化的原因。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以下存货与往来款营运周转情况:(一)存货周转情况,包括报告期末的存货余额、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增减情况及原因、存货中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存货计提减值准备、风险控制及存货改善措施;(二)应付账款周转情况,包括报告期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同比增减情况及原因、付款风险及应对措施;(三)应收账款周转情况,包括报告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同比增减情况及原因、收款风险及应对措施。上市公司应当在企业会计准则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披露以下行业具体会计政策和财务信息:(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细化披露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结算方式、确认时点和确认方法等会计政策;(二)披露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并按库龄结构披露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的期初余额、当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和各库龄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经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主要存货项目的库龄分布结构,以及各库龄区间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制定的计提政策等,并保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