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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化建设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逐条解释第一章安全目标第一节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一、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与不低于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释义】本条是关于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与考核指标的制定的规定。关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1)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是指导企业开展各项工作的总原则,企业制定的各项具体制度、措施,务必表达、符合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开展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与落实的主体责任,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
2、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2)安全生产目标,是为实现企业的安全使命而确定的安全绩效标准,该标准决定了务必采取的行动计划。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操纵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根据。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与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至少包含: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缺失、万车公里事故起数、万车公里伤亡人数等指标。2.关于制定不低于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指标,指的是衡量目标的单位或者方法,是企业在营运管理过程,所设定预期达到的指数、规格、标准等任务。安全生产操纵考核指标,由事故死亡人数总量操纵指标、绝对指
3、标、重大与特大事故起数操纵考核指标四类具体指标构成。企业应制定不低于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明确工作的目标与考核标准。通过制定并实施安全考核指标,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考评方法】核查企业制定的安全工作方针、目标及安全考核指标的文件,要求内容明确、具体、量化有的时候限性。二、制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释义】本条是关于实现安全工作方案与目标措施的制定与执行的规定。企业抓生产务必抓安全,为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可控”、“在控”,企业须根据实际工作特点,从制度层面上、生产实践中,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考评方法】核查企业
4、制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文件资料。第二节中长期规划一、制订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与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释义】中长期安全生产进展规划,是指导企业全局的、较为长远的安全计划。应将其纳入企业总体进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进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进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进展与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进展规划与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与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考评方法】核查企业制订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工作方案的文件。检查企业实施中长期规划与年度专项工作方案的有关资料。第三节年度计划一、根据中长期规
5、划,制定年度计划与年度专项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释义】为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中长期规划,组织制订每年度企业安全计划与专项活动方案。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进行分解,以确保全年安全计划与方案得到全面施行。【考评方法】核查企业制定的年度计划与年度专项活动方案。检查企业执行年度报告计划与年度专项活动方案的情况资料。第四节目标考核一、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与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操纵指标。【释义】安全生产操纵指标,是对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量操纵与考核的有效手段。企业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基层单位与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6、。【考评方法】核查企业制定的阶段性安全生产操纵指标的文件,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指标是否细化与分解。二、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释义】企业按照所属基层单位与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与考核办法。【考评方法】核查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的文件。三、定期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并奖惩兑现。【释义】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操纵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者要紧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
7、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考评方法】核查企业定期考核、奖惩兑现的文件及有关资料。第二章管理机构与人员第一节安全管理机构一、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下属各分支机构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委会职责明确,实行要紧领导负责制。【释义】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工作制度与例会制度。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
8、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加强与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考评方法】核查企业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分别成立安委会(或者领导小组)的文件。检查安委会(或者领导小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实行要紧领导负责制。二、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习惯且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释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与监督。企业要依法设置与企业规模相习惯且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考评方法】核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
9、次安全工作例会【释义】安委会会议与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与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及时开会处理。安全会议的要紧内容是: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总结本单位近期内行车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措施,布置开展安全活动。【考评方法】检查安委会会议记录与安全工作例会记录。第二节管理人员配备一、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人员。【释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与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10、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下列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考评方法】核查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人员的文件。检查专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达到要求。现场询问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悉与熟悉所从事的工作。第三章安全责任体系第一节健全责任制一、企业要紧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安全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位。【释义】
1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与“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将企业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考评方法】核查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现场抽查、询问企业要紧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是否明确职责。查看企业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的有关资料。二
12、、要紧负责人或者实际操纵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给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与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与义务。【释义】企业要紧负责人,作为单位的要紧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务必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紧负责人有责任与义务在搞好单位生产经营的同时,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务必安全。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
13、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考评方法】现场询问要紧负责人或者实际操纵人是否掌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检查要紧负责人实际操纵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情况。三、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与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考核方法:检查是否掌握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考核:业务管理能力。四、其他负责人与全体员工实行“一
14、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释义】“管生产务必管安全”,企业务必按法律、法规与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与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给企业或者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法人进行检验,确认企业法人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考评方法】核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15、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是否合法,是否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第二节法规一、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释义】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与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考评方法】现场检查企业收集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资料,检查其内容是否最新有效版本。二、将法规标准与有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释义】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贯彻到各项工作中。【考评方法】现场核查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检查其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规标准与有关要求。三、执行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释义】安全生产标准,是为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改善生产工作场所或者领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免受各类伤害,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所指定的技术要求的构成。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者行业标准。我国的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个级别。【考评方法】现场抽查、提问有关人员是否执行并落实通用法律法规、标准与与自己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四、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