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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言1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21.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21.2 “十三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191.3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212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思路242.1 指导思想242.2 基本原则242.3 规划范围252.4 规划期限252.5 具体指标253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263.1 大气环境治理263.2 水环境污染治理293.3 土壤与固废治理323.4 农业和自然生态保护333.5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343.6 污染源监控联网353.7 加强监管,提高环境执法能力354 “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375
2、保障措施415.1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415.2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415.3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环境执法力度425.4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435.5 健全机构,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435.6 定期跟踪,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43“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胜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攻坚期。“十四五”期间,要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经验及教训,科学分析几年来环境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结合国家及*省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紧扣“湿地之都、生态*”城市定位
3、,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制定符合*市情、顺应时代要求、凝聚全市人民意志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时坚持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全面融入国家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建设天蓝、水碧、地净的美丽新*。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1.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1.1.1 污染减排成果显著“十三五”以来,共完成水减排项目*个,气减排项目*个。削减化学需氧量*吨、氨氮*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与2015年对比,削减率分别为*%、*%、*%、*%,分别完成了减排任务*%、*%、*%、*%o1.1. 2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
4、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市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截止到2019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天达标,达标率为80.3%,比2015年提高*个百分点。其中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g比2015年改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gm3,比2015年改善*%。1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空间格局一是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个工业园区全部编制规划环评,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100%。二是强化环保准入,主城区内企业只允许技改项目,不得新建扩建。三是加强重污染企业环保监管,化工企业等重污染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2 .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充分发挥
5、*市气化*试点城市作用,年天然气用气量可达到*亿立方米,占全省年用气量的28%左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累计建成城市中低压管网*公里,建成*燃气CNG母站等4座母站和12座汽车加气站,建成1座天然气液化工厂,基本形成覆盖主城区及两县县城的供气管网设施。建成农村天然气主管网累计*公里,支管网(含架空房檐管)4366公里,安装调压站(箱、柜)1329个,全市农村天然气通气使用率已超过88%o城市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5%、城市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00%。*、*集团“油改气”工程全面完成,共替代燃油锅炉、窑炉200多台,使用天然气*亿立方米,替
6、代燃料油*万吨,年可减排二氧化硫3358吨、氮氧化物*吨。全市建设完成地源热泵项目9个,建筑面积99.4万f,折合示范面积107.3万nf。3 .燃煤小锅炉淘汰“十三五”期间加大拆炉并网工作力度,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对建成区内10th及以下现有燃煤锅炉制定淘汰时限,分区域、分时段有序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2016年以来共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467台*蒸吨,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燃煤锅炉拆改任务。4 .燃煤锅炉治理针对20吨以上燃煤锅炉,通过提标改造,增设脱硫脱硝和在线监控装置,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辖区内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检查,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共42台,已全部安装脱硫除尘
7、环保设施,实施全面在线监控。加强锅炉企业燃料堆放,采取封闭或半封闭式储库模式存放,原煤输送均为封闭式。5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编制完成*市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方案,石化、化工、涂装等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对石化企业开展了*次VoCS综合治理培训。强化项目审批制度,将石化化工企业VOCs治理工作作为项目审批及验收的重要内容。新审批的石化化工企业,均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VOCS综合治理,并安装VOCS在线设施。在全省率先在石化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先后完成*等几十家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同时对易产生VOCs排放的储油库、加油站、装车栈台等进行油气回收治理。6 .建筑工
8、地扬尘污染控制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活动,对建筑施工现场和冬季停工留守工地封闭管理、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场区道路硬化、物料覆盖、环境卫生、视频监控设施等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达到施工扬尘防控“六个100%”要求。全市已有85个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280个。7 .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出台*市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提升城市道路清扫扬尘治理工作。市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主干道机扫4次/天(次干道机扫2次/天),洒水4次/天。2016年我市新购置洒水车、湿式清扫车等道路保洁车辆20部,建成区低尘机械
9、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8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开展餐饮业(包括单位食堂)油烟污染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全市各县区餐饮企业共安装油烟净化器1339家,基本实现油烟净化器安装全覆盖。9 .桔秆焚烧管控出台*市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防机制和责任人制度,将工作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建立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长效机制,实施全覆盖监管秸秆焚烧。10 .大力推广燃气壁挂炉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推进清洁取暖,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实施方案。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限时优惠等方式,对冬季取暖使用燃气的补贴1.0元/立方米。截止2019年,全市安装燃气壁挂炉近
10、10万户,供暖面积980.9万平,减少散煤用量24万吨,可形成减排量烟尘2398吨,二氧化硫6936吨,氮氧化物705.6吨。I1机动车污染防治2016年至今,*市共进行机动车环保检测975064台/次,检验合格率达到92%以上。持续加强油气回收工作,2016年以来,我市汽、柴油车辆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完成2332套。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控制,2018年,先后制定方案,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移动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等道路施工或建筑施工机械)区城的政府通告。目前,我市各县区已经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现登记车辆1322台,核发环保登记号码1234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
11、车辆。按照“大气十条”要求,针对我市机动车实际情况,编制了我市的黄标车信息清单,再结合路检、路查活动,在“环保绿标区”设立的基础上,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以及积极发挥绿标区震慑作用,实现机动车污染减排,来促进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2016年以来累计淘汰黄标车28060台,超额完成淘汰任务。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11部门制定*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建立了环保、公安、交通部门联合上路执法机制。开展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前环保一致性查验、机动车集中停放地车辆抽检、外埠转入车辆排放达标管理、建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制度,多重手段进行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发展大力新能源及清洁
12、能源车辆。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占比,截至2019年底,全市出租车3281台,全部为双燃料车辆,占比100%;1NG公交车和新能源公交车为690台,占总数比例95%,位居*省第一位。11 1.3水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新突破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趋势实现稳重趋好,逐步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污水收集规模、处理能力,完成大洼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5.65万吨/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推进提质增效。螃蟹沟(六零河)水域环境得到改善,通过省级黑臭水体初见成效阶段性验收。大力实施碧水工程,重点解决支流河水质超标问题。建立河流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加密监测和每月例
13、行通报制度,强化河流水环境质量分析和预警工作,初步建立河流水质断面污染补偿制度。2023年境内国控断面水质实现全面达标。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1) 3处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年度均值依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水质优于HI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达标情况一直为100%。(2)完成全市3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勘测定界,并通过省政府的批复,完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界碑界桩等标识牌设立。完成全市18个农村万人千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推进实施保护区标识牌设立等规范化建设工作。(3)落实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市政府批准印发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盘山县和大洼
14、区政府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并进行应急演练。(4)基本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正在履行销号程序。实施保护区内3家企业等违章建筑整治,完成高升二级保护区畜禽生态养殖。石山和高升水源完成公路穿越路段警示牌设立和公路隔离防护设施建设。(5)每月进行3个地级(县级)水质信息公开,每季度进行农村“千吨万人”水质信息公开。2、河流水环境保护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5个国控断面水质实现全面达标。21项水质综合指数6.8098,同比改善27.09%;地表水改善全国排名第18位,全省改善排名位列第3名。(1)推进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治污项目。推进建设鼎翔等5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
15、处理能力5.65万吨/日,新建及维修一污向二污调流等3个管网工程,共计97.2公里。建设鼎翔2000吨/日和曙光七分场700吨/日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治污效能,解决国控断面上游生活污水直排问题。(2)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大洼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4万吨/日)和盘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2.5万吨/日)建设运行,我市5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水量31.5万吨,平均日处理水量约25万吨,全部稳定运行,达到“水十条”考核一级A排放标准。(3)逐步完善各项监管工作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从2018年起每年制定印发境内干支流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制定“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办法”、跨境及加密水质监测计划等管理制度,每月将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排名、环比、同比等情况通报各县区政府。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44号),落实水质超标补偿制度。建立超标断面专人包保制度,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分别包抓一个断面,研判断面超标原因、推进解决涉水问题。(4)确保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5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或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