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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隔爆设施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现依据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等有关矿井隔爆设施的具体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隔爆设施管理制度如下,望各有关单位及员工认真执行。一、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1、根据AQ-1020行业标准、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井下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地点都必须安装隔爆
2、设施。2、矿井主要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为: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6南运输大巷、6#南回风大巷、6#南规道大巷和北回风大巷;10号南运输大巷、10号南回风大巷、10号南辅运大巷和10号总回风大巷。3、矿井辅助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为: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顺槽4、其他巷道需要安装隔爆设施,由通风队作出计划报通防副总批准。二、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1、井下使用的隔爆设施必须符合MT157煤矿安全矿用隔爆水袋、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供应科要严把验收关。2、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由通风队负责,安装人员必须保证安装质量。3、矿井隔爆水袋的容水量按巷道断面和计算,不得小
3、于如下值:主要隔爆设施(水袋)4001i2,辅助隔爆设施(水袋)2001m204、矿井隔爆设施(水袋)的排间距应为1.2m-3m,棚区长度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水袋30m,辅助隔爆水袋20m。5、矿井隔爆设施(水袋)首列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On1范围内。其它地点的隔爆水袋由总工程师确定其具体位置。6、安装矿井隔爆设施时,应充分考虑将其安装在直线巷道内。特殊情况下,由总工程师确定。三、矿井隔爆设施的管理1、矿井隔爆设施是矿井防止矿井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有效措施,因此,各有关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确保隔爆设施完好。2、矿井隔爆设施的日常管理由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隔
4、爆设施负责检查、维护,确保隔爆设施时刻处于有效状态。3、通风队管理人员负责对矿井隔爆设施的全面安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风科通风管理人员应做到每周至少检查1次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由有关单位负责及时整改。4、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隔爆设施应派专人定期清除隔爆水袋内的煤泥、杂物及隔爆水袋外的煤尘。发现隔爆水袋破损漏水应及时到通风队更换进行安设吊挂。5、各单位所辖范围内的隔爆设施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者,将对其进行罚款。隔爆水袋被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吊挂隔爆水袋的钩子人为损坏或丢失一个罚款20元。6、建立矿井隔爆设施台账,切实搞好对矿井隔爆设施的管理工作。如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检查不及时、记录不完整或缺检漏检,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