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粉尘检测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井粉尘检测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为了加强粉尘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保护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通风科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进行矿井粉尘总尘浓度测定、呼吸性粉尘的采样工作。2、通风科应根据测定的矿井粉尘浓度实际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严格控制矿井粉尘浓度在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范围以内。3、对矿井生产性粉尘进行检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2)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4)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每半年必须经具备资质单位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进行公示。5、测尘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测定记录填入台帐,月底前向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及时上报测尘报表,否则,每少报或迟报一次对测尘员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