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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制度一、成立以院长为主任委员、主管副院长为副主任委员的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相关临床或医技科室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等组成。负责本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遇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人员调整,并以医院文件形式下发。二、院长为医学伦理管理第一责任人。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学伦理管理工作。对医学伦理管理进行综合评估,对医学伦理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规划。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医学伦理教育,并做到医务人员全员进行培训。四、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尽职尽责,团结协作,
2、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管理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五、制定各种医学伦理管控指标。指导医院各部门做好医学伦理管理工作。照章办事,加强联系,互通情报,及时反馈,防患未然,解决问题。六、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宗旨。改善提高医务人员服务理念和整体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主动与患者进行沟通。正确处理医患纠纷,主动做好解释工作,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七、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八、各职能科室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伦理管理方案,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强化伦理管理意识,
3、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九、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医院各部门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予以反馈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十、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归纳、总结,讨论和审定各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价、反馈、通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提交院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医院全科医学科工作制度一、认真执行医护人员岗位职责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健全科内医德医风的约束机制。二、科室主任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各项管理工作。三、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四、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
4、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完成病员的诊断、治疗、服务等工作。各级医师按规定完成查房,新毕业医师实行三年24小时负责制。五、按规定完成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完成出院记录及出院病历归档。检查、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做好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六、工作期间要仪表端庄,衣帽整洁,严格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抓好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八、加强院感管理,防范医院感染事件发生。九、加强“三合一规”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收费。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科室讨论,科主任签名,报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业务院长审批,批准后始可进行。十
5、一、爱护设施、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十二、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十三、承担医院要求的各项任务:如应急、联合会诊、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工作。十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十五、定期组织进行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分析讨论。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十六、根据科室的工作特点,完成以下相关工作:(一)承担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及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任务。(二)承担复杂疾病患者的综合判断、评估、分诊等任务,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就医的安全、局效。(三)承担专科治疗后不能立即出院的患者后续治疗任务。(四)承担与医疗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6、的合作工作。加强区域医疗合作,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四、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
7、同意手续。五、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六、临床医师在对患者初步诊断后要向患者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如治疗方法有多种方案时,应告知各种方案的优点和缺点,由患者进行选择。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患者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七、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向患者做出进一步的解释,患者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
8、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八、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患者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九、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患者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十、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患者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十一、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十二、死亡患者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患者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