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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沪市监规范(2022) 24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已经2022年12月14 日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 行,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 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 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
2、于本市预制菜生产许可条件审查,本方 案所称的“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 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料,经调制等预处 理、熟制或不熟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消费者或食品生产 经营者烹饪或即食的预包装菜肴。第三条预制菜品种申请生产许可的类别,应按照市场监管 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规定,根据产品的原料、工艺等 提出申证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和品种明细。凡符合已有具体许可分类的,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 录规定的具体类别和品种明细提出,审批机构按照食品生产 许可审查通则及具体类别许可审查细则,实施许可审查。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其他食品类别中“非即食冷
3、藏预制菜类”的,审查依据为本方案,申证食品类别为“其他食 品“,类别编号为“3101”,类别名称为“其他食品”,品种明细 填写“其他食品:非即食冷藏预制菜类(申证预制菜执行标准中 的产品名称)”。预制菜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审查依据见表1。表1预制菜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审查依据预制菜食品类别 编号类别品种审查依据定义类别类别名称明细速冻 预制菜速冻 食品1102速冻调 制食品1.生制品(具体品 种明细)速冻食品生 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以食用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调制、熟 制或不熟制、速冻等工艺制成的产品2.熟制品(具体品 种明细)冷冻 预制菜肉制品0403预制调 酗螭冷冻预制调理肉类肉制品生产许 可证审
4、查细则以鲜、冻畜禽肉或其可食副产品为主要 原料,经调理、冷冻等制成的非即食产品产品 水制2203鱼糜及 品冷冻鱼糜、冷冻鱼 糜制品水产制品生 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以鲜(冻)鱼、虾、贝类、甲壳类、头 足类等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斩 拌、凝胶化、冷冻等制成的产品2204冷冻水 产制品冷冻调理制品、冷 冻挂浆制品、冻煮 制品、冻油炸制品、 冻烧烤制品、其他以鲜(冻)鱼、虾、贝类、甲壳类、头 足类等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预 处理、冷冻等制成的产品冷藏 预制菜肉制品0402发酵肉 制品L发酵灌制品肉制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 细则以鲜、冻畜禽肉主要原料,经预处理、 发酵等工艺制成的产品2.发酵火腿制品0
5、403预制调 蜘品冷藏预制调理肉类以鲜、冻畜禽肉或其可食副产品为主要 原料,经调理、冷藏制成的非即食产品, 在04温度条件下贮存蛋制品1901蛋制品其他类:其他蛋制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 细则以禽蛋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一定加 工工艺制成的产品,在04温度 条件下贮存水产 制品2206生食水 产品腌制生食水产品、 非腌制生食水产品水产制品生 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以鲜活的水生动植物为原料,采用食盐 盐渍、酒醋浸泡或其他工艺加工制成的 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品,在04。C温 度条件下贮存2207其他水 产品其他水产品以鲜、冻鱼类、甲壳类、头足类等动物性 水产品、藻类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调制制 成的产品,在OC4
6、。C温度条件下贮存方便 食品0702其他方 便食品预包装冷藏膳食上海市预包 装冷藏膳食 生产许可审 查细则以谷物、豆类、薯类、畜禽肉、蛋类、 水产品、果蔬、食用菌等中的一种或数 种为主要原料(可配以馅料或辅料), 热加工后2小时内将膳食中心温度降 至I(FC以下,或以不需要热加工的、 中心温度控制在10。C以下的即食食品 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以上热加工降温 后的食品,并在该中心温度下包装、贮存、 运输、陈列、销售的即食预包装食品。冷藏 预制菜他品 其食3101其他 食品其他食品:即食蔬 果上海市即食 蔬果生产许 可审查细则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原料,经预处理、 清洗、切分或不切分、消毒、漂洗、去
7、 除表面水、密封包装等工艺,保持新鲜 状态,经冷链配送的可直接入口产品, 包括含与其隔离的、预包装沙拉酱等直 接入口酱汁的组合包装产品。他品 其食3101其他 食品其他食品:非即食 冷藏预制菜类(具 体产品名称)本方案除以上冷藏预制菜品种外,其他以一种 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添 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 料,经调制等预处理、部分熟制或不熟 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消费者或 食品生产经营者烹饪的,经冷链储运销 售的非即食预包装菜肴常温 预制菜肉制品0401热加工 熟肉制 品1 .酱卤肉制品:酱 卤肉类、糟肉类、 白煮类、其他2 .熏烧烤肉制品3 .肉灌制品:灌肠 类、西式火腿
8、、其他4 .油炸肉制品5 .熟肉干制品:肉 松类、肉干类、肉 脯、其他6 .其他熟肉制品肉制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 细则以鲜、冻畜禽肉或其可食副产品为主要 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 型、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制品。0402发酵 肉制品L发酵灌制品2.发酵火腿制品畜禽肉在自然或人工条件下经特定微 生物发酵或酶的作用,加工制成的一类 可即食的肉制品。蛋制品1901蛋制品再制蛋类:皮蛋、 咸蛋、糟蛋、卤蛋、 咸蛋黄、其他蛋制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 细则以禽蛋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预处 理、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产品水产 制品2201干制 水产品虾米、虾皮、干贝、 鱼干、干燥裙带菜、 干海带、紫菜、干海
9、 参、干鲍鱼、其他水产制品生 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以新鲜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 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 成的产品。2202盐渍 水产品盐渍藻类、盐渍海 萤、盐渍鱼、盐渍 海参、其他以鲜、冻鱼类、甲壳类、头足类等动物 性水产品、藻类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 经预处理、熟制或非熟制、包装等工艺 制成的产品2205熟制 水产品熟制水产品品种明 细2207其他 水产品其他水产品除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 以外的所有以水生动物为主要原料加 工而成的产品。常温 预制菜豆制品2501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豆 腐、豆腐泡、熏干、 豆腐干、腐竹、豆 腐皮、其他豆制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 细则以大豆或
10、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成 的产品。注:部分豆制品贮存条件可能为冷藏。其他豆制品:素肉、 大豆组织蛋白、膨 化豆制品、其他罐头0901畜禽水 产罐头火腿类罐头、肉类 罐头、牛肉罐头、 羊肉罐头、鱼类罐 头、禽类罐头、肉 酱类罐头、其他罐头食品生 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以畜禽水产为主要原料,经处理、装罐、 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0902果蔬 罐头蔬菜罐头:食用菌 罐头、竹笋罐头、 莲藕罐头、番茄罐 头、豆类罐头、其他以蔬菜为主要原料,经处理、装罐、密 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0903其他 罐头其他罐头:其他以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多种原料拼 配,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 包
11、装而制成的食品。第四条 按本方案实施生产许可的预制菜产品不允许分装。第五条 本方案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方案的 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方案。第二章生产场所第六条 厂区要求、厂房和车间、库房要求应符合食品生 产许可审查通则中生产场所相关规定。第七条 生产场所应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 求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场所可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不同作业区之间应当有效分隔,非即食 冷藏预制菜类生产场所作业区划分见表2o表2非即食冷藏预制菜类生产场所作业区划分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原料验收区、外包装区、仓储区等。原料预
12、处理区、产品调味区、配料区、热 加工区、内包装区等。注:本表所列加工区域为常规分区,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优化调整。第八条畜禽类、果蔬类、水产类食品原料预处理场所应分 隔或分离,并明确标识,避免交叉污染。第九条 保洁设施应正常运转,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定期清 洁保洁设施,防止清洗消毒后的工用具、容器受到污染。第十条应配备冷藏库,冷藏库环境温度应为OOC-1(C冷藏库应具备配套的制冷系统或保温条件缓存区的封闭月 台,同时与车辆对接处应有防撞密封设施。冷藏库门应配备限制冷热交换的装置,并设置防反锁装置和 警示标识。第三章设备设施第十一条 生产设备,供排水、消毒、废弃物存放、个人卫 生、通风、照明、温
13、控、检验等设施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通则中设备设施相关规定。非即食冷藏预制菜类常规生产设备 设施见表3。表3非即食冷藏预制菜类常规生产设备设施设施设备原料清洗设备设施、原料预处理设备、称量设备、热加工设备(需要时)、冷藏设备、 自动包装设备设施、异物检测设备、清洁消毒设备设施、温度控制设施注:本表所列设备为常规设备,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优化调整。第十二条 洗手设施采用非手动式,配备冷热水设施。第十三条 应配备相应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清洁、消毒 设施。应设置畜禽类、果蔬类、水产类原料独立清洗水池。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工具分开放置和使用。第十四条应根据生产过程需要,配备通风排气
14、设施,有效 控制生产环境温度和湿度,保证空气由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 流向清洁度要求低的作业区域。通风排气设施应易于清洁、维修 或更换。第十五条 需要冷却的,应配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冷却设备。第十六条鼓励生产企业在热加工场所、包装场所、清洗消 毒场所、食品装卸封闭月台、冷却等关键生产场所安装视频监控 设备。第十七条 冷藏库应配置温湿度监测、记录、报警、调控装置。冷藏库温度传感器或温度记录仪应放置在最能反映食品温度 或者平均温度的位置,建筑面积大于IOOm2的冷库,温度传感器 或温度记录仪数量不少于2个。第十八条 根据预制菜原料和工艺需要,可配备环境温度计、 余氯消毒测试纸等食品加工环节
15、控制检测设备设施,以及瘦肉精、 农药残留、甲醛、孔雀石绿、亚硝酸盐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设施,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企业使用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检测的,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 法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当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异常 时,应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确认。第四章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第十九条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设备布局和 工艺流程相关规定。第二十条 预制菜生产设备的配备应与产品生产工艺相符, 应根据产品特性、质量要求、风险控制等因素确定关键控制环节。 非即食冷藏预制菜类生产常规工艺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见表4。表4非即食冷藏预制菜类生产常规工艺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原料预处理(清洗、分切、挑 拣、称量、搅拌、腌制、滚揉等)、包装、 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