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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2学校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XXXXXX)和举报信箱。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
2、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责成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情况做好记录,报学校备案。3 .举报人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函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
3、育错告者。4 .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5 .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6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二、安全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属实的,在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奖励。(一)学生奖励1 .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一3分;2 .根据举报情况给与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教职工奖励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1 .对一般事故或一般安全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2 .对重大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人,评优树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3 .对重大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评优树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4 .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三)校外人士奖励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社会人士,发现安全隐患并举报的,根据隐患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