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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测量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对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测量队及公司所有项目。第二章测量设备的购置第四条使用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配置测量设备,优先由公司进行调拨,当公司没有测量设备可供调拨时,使用单位可根据需要购置测量设备。第五条测量设备低于5000元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测量设备高于5000元的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设备申请报告并通过广讯通发起设备购置流程(协同办公平台一协同工作一公文应用一我的草稿箱一发文拟稿一固定资产投资购置审批流程),购置流程审批完成后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
2、。第六条购置人员必须到有授权书的经销商进行购置,授权书复印件留底,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查。第七条测量设备购置前必须签订购置合同,测量设备购置合同签订人员必须得到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方可作为公司代理人进行合同签订。授权书采用一事一授权,不得行使授权书以外的权利。购置合同内容必须经过会审,严禁合同未经会审,私自签订。否则,造成企业损失,由签订人员全权负责。第八条购置的测量设备进场后,测量负责人应对测量设备进行初验,初验完成后,应组织设物部、工程部、财务部等组成设备验收小组对购置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应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要求,并签字确认。第九条购置设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时,应及时进行组资,禁止长期挂
3、账。第三章测量设备的调拨第十条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测量设备配置需求,由公司统一进行调拨。第十一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设备调拨情况填写监测设备调拨通知单(见附表1),移交单位在接到调拨通知单后及时完善手续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完善手续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移交单位。第十二条调转设备若使用不正常,调转前由移交单位进行修复后再调转,若移交单位未修复由接收单位发现则由接收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移交单位承担),接收单位在完善调拨手续前应对移交单位设备性能及调拨信息进行确认,并经双方确认生效,调转设备运输费用由申请使用单位承担,如接收物品与调拨单不符,经双方确
4、认后由移交单位重新填写调拨单。第十三条调拨设备托运时仪器箱装在专供转运用的箱内,在空隙处填以泡沫或其它防震物品并用打包带捆扎结实。托运时必须粘贴防震标签,并采用保价方式对设备进行投保,一般保价金额不得少于设备期末净额的10%o第十四条不足20OknI的短途调拨或超过IOO万元的贵重测量设备尽量采取专人提取或送达的方式。第十五条若在托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指丢失或损毁),将由托运方负责所有损失费用。第四章测量设备的检定第十六条属于国家强制性检定范畴的测量设备,各使用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公司年初下达的测量设备强制检定计划进行检定,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得使用。第十七条属于强制检
5、定期内发生的正常电子仪器技术故障由使用单位承担发生的维修费用,属于强制检定期外发生的电子仪器技术故障不仅由使用单位承担发生的维修费用,还要对使用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维修费用200%-300%的经济处罚。第十八条除执行强制检定外使用单位每月应对测量仪器进行自检,及时监控测量仪器的使用状态并形成记录。第五章测量设备的使用第十九条短途运输过程中,应由测量人员亲自携带,人不得离开仪器。如乘坐车辆,应将仪器放在松软物品上面并用手扶着或抱在怀里。第二十条开箱后提取仪器前,应看清仪器在箱内旋转的方式和定位标志,以方便正确放回,提取时应握住仪器的基座部分,不许提拿望远镜。将仪器放至三脚架后,应随即旋紧连接螺旋。
6、关闭箱盖时各部位应妥帖,不准强压。第二十一条仪器使用时应和脚架连接固定好,不得松动。仪器使用中应关注水平气泡是否居中,如有问题应重新进行整平对中。移站时必须将仪器拆下装箱移站。第二十二条避免使仪器久置在高温中,应让仪器与周围环境温度一致时再使用。在太阳光照射下或有雨水、渗水时,仪器须有专用伞具防护。第二十三条仪器在潮湿或在高温环境下使用后,每次测量任务结束后,务必在干燥的地方将仪器箱盖子敞开,不得将仪器直接密封于箱内。第二十四条在施工人流、车辆频繁出入处工作时,测站附近应设置安全标志并派专人守护。第二十五条使用过程中,如果电子部位发生故障(一般有错误报警提示),立即停止使用并送修,否则会加剧电
7、子部件的损坏程度。第二十六条如果长时间(超过15天)不使用,务必将电池从主机内取出。非特殊情况建议在电源打开期间不要将电池取出,因为此时存储数据可能会丢失,特殊情况是指仪器死机情况。第二十七条电池长期不使用时,应进行充放电工作,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要连续进行充放电,否则会损坏电池和充电器。第六章测量设备的保管及维护保养第二十八条保管仪器应有专人负责,每次现场使用完毕后带回固定保管地点,不得放在施工现场或工地值班室,保管仪器的地方应保持干燥,防潮防水。仪器应放置在专用的架上或柜内,安放整齐,不得倒置。保管仪器的地方不得靠近有震动设备的厂房或易燃品存放处。第二十九条仪器箱内原配干燥剂不得随意丢掉,视洞
8、内水汽情况及时更换;仪器长时间不使用(15天以上),应进行通电驱潮及测试,保证仪器的良好状态。第三十条若在潮湿环境中工作,作业结束应用软布擦干仪器表面的水分与灰尘后装箱;仪器正常使用过程中,每天应进行清洁,如沾染灰尘应用软毛刷或柔软的试镜纸擦掉,禁止用手指抚摸光学元件表面,并形成维护保养记录(见附表2)。第三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建立测量设备管理台账(见附表3)o第七章测量设备的停用第三十二条项目完工或工作面减少导致测量设备富余时,项目测量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设备状态及使用情况,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工程建设实际需要调拨设备,若无项目可调拨时由项目调拨至公司工程管理部,并填写调拨单及监测
9、设备停用申请单(见附表4),测量设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保管。第三十三条因项目短期内暂无测量设备使用需求时,项目测量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设备状态及使用情况并填写监测设备停用申请单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测量设备由项目保管。第三十四条设备停用期间由保管单位建立设备保管台账,逐项登记设备管理号、数量、技术状况、配套情况以及进出库记录等,做到账物相符,并防止被盗和丢失,设备入库保管时,必须保持设备状况完好,并由技术人员、管库人员对机况、型号、数量、随机备件、附件、工具和技术资料等进行交接,核查无误后方可入库;同时,入库应设置保管牌,注明管理号码、入库日期、保管人姓名等。第三十五条设备保管期间应每
10、15天进行一次充放电及维护保养工作。第八章测量设备的报废第三十六条测量设备因故障、陈旧落后、检定不合格、丢失等等原因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时,使用单位应提出申请报废。第三十七条按设备报废程序,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和评估,符合报废条件的,依照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进行报废,并报财务部履行固定资产消账手续。第三十八条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测量设备报废,经使用单位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后由使用单位自行报废。第三十九条已报废的设备,整机不得再使用;对能用的零、部件应回收利用。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四十条因违规购置测量设备或购置设备精度不达标,则由购置人员负责设备退货或更换工作。退货、更
11、换工作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未退货或未更换,造成企业损失,则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管理责任进行处罚,主要责任承担损失总额的60%,次要责任承担损失总额的30%,管理责任承担损失总额的10%o第四十一条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设备通过维修能够达到继续使用的状态,则维修费用由操作人员承担维修总额的60%,次要责任承担维修总额的30虬管理责任承担维修总额的10机维修价值不大或维修后仍不能满足要求,则操作人员承担设备损失金额(期末净额减去仪器净残值后作为仪器的损失金额)的60%,次要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30%,管理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10虬第四十二条电子型测量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2、,公司工程管理部日常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保养、自检、设备外表脏、灰尘厚,则对测量负责人处300元/次罚款,对操作仪器人员处500元/次罚款。第四十三条设备丢失赔偿额度规定1因保管不当造成设备被盗、丢失的,应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破工作。发生损坏或丢失事故后,由使用单位提交事故分析报告、公安机关调查证明及损失赔偿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送公司财务部按报废程序办理。对不作为的(例如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使用单位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承担相应设备期末净额金额300%的罚款。涉及违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2.发生主机丢失后,项目部
13、已按正常流程进行处置,按公司财务部固定资产折旧规定执行,期末净额作为仪器的损失金额,但最低不少于购置原值的10%o赔偿金额确定:(1)仪器原值在2万元内的,赔偿额度为损失金额的60%、80%o(2)仪器原值在2万6万元内的,赔偿额度为损失金额的40%60%o(3)仪器原值在6万元以上的,赔偿额度为损失金额的20%40%o剩余损失金额列入项目成本。第四十四条属于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因设备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造成测量事故的,造成企业返工损失,则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管理责任进行处罚,主要责任承担损失总额的60%,次要责任承担损失总额的30%,管理责任承担损失总额的10%o第四十五条设备未按时
14、检定,则对测量主管处1000元/台罚款,总工处800元/台罚款。第四十六条满足组资要求时,测量负责人应及时进行组资。因未及时组资,设备出现的一切问题及损失,则设备使用单位自行解决。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附表1监测设备调拨通知单监测设备调拨通知单编号:设备名称调令号调出单位管理号码调入单位规格型号填单日期填单人审核:负责人:年月日批准:负责人:年月日移交情况:接收情况:移交单位章:接收单位章: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说明:通知单一式四份,双方财务、工程部各一份。附表2测量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测量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工程名称:仪器名称规格型号仪器编号保养日期保养人员保养内容13附表3测量设备管理台账测量设备管理台账测量设备一览表测量设备一览表表格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设备名称管理类型管理编号品牌型号出厂编号测量范围误差确认情况状态保管人确认单位上次确认日期证书编号确认人确认周期下次确认日期14-附表4监测设备停用申请表监测设备停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