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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稳定,促进公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内活动的一切人员。进入公司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配合公安机关和安保部门查破在本公司辖区内的各种案件,保持必要的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共同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第三条公司实行治安管理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辅以适当惩罚的原则。第四条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
2、,以制度为准绳,做到奖不滥施,罚不枉加。第二章奖惩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治安管理奖励的种类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荣誉奖励;奖金。第六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为:警告;罚款;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罚款可以作为一种附加处罚措施,既能独立适用,又能附加适用,还可以同时并用。对违反本规定的外部人员,可以附加使用限时出厂或驱逐出厂。第七条办理案件所查获的涉案工具、违禁品等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无法追缴或已遭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损坏公司财物、他人身体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医疗费或损失。第八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共同违反治安
3、管理的,根据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第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在本公司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5)内外勾结作案的。第三章维护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奖励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根据情况发给一定的奖金;成绩特别突出的,酌情给予其他奖励:对公司辖区发生的盗窃、破坏案件能提供线索,对破案有一定帮助或破案的,给予奖金50500元;公司辖区发生盗窃、打架、伤害、聚众扰乱治安等案件,能及时劝阻制止或报案的,给予奖金20200元;发现外来人员到公司辖区内留宿而没有
4、按规定登记的,报告安全保卫部并核实处理的,给予举报人奖金20100元;发现公司辖区内聚赌、男女混住或其他非法行为,报告安保部并抓获的,给予奖金20200元;对单位内的歪风邪气敢抓敢管,能坚持原则,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保护公司财产不受侵犯或保卫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给予适当荣誉奖励,并发给奖金1001000元;关心公司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管理,向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的,给予奖金50200元;在治安管理的其他方面有明显成绩的,依照上述措施类推给予奖励。第四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一节妨害公司生产生活经营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I(M)元以上IOOO元以下
5、罚款;情节较重的,处留厂查看或开除出厂:扰乱公司生产、办公秩序,致使公司日常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扰乱公司交通秩序(包括过磅秩序),致使交通拥堵、中断,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破坏公司集体活动、公益活动,致使活动受挫,造成不良后果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为赌博提供条件、参与赌博的。第十二条打架斗殴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01000元罚款,并处留厂察看或开除出厂。聚众或勾结外部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主要责任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留厂察看或开除出厂。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留厂
6、察看:在公司禁火区吸烟、违章动火、燃放烟花爆竹的;擅自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公司禁火区域的;车辆进入厂区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厂区内超速超载的;车辆禁行路段骑自行车、摩托车的;为取近道爬门翻墙进入公司或公寓的;在宿舍饲养动物的;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损坏公司文体设施、警示标志等公用设施的;(10)故意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QD在公司墙壁上乱涂乱划的;在集体公寓、办公区等公共场所高声喧哗、放高音喇叭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的;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14)违反公司其它治安管理和宿舍管理规定的。违反本条第一款的,情节较重的,处2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开除出厂。第十四条在集体公寓内男女混住
7、或留异性留宿的,处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留厂查看或开除出厂。第十五条不配合安保部门破案或作伪证的,处警告,可以并处IOoO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留厂察看或开除出厂。第十六条行贿、受贿的,没收赃款物,并处案值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索贿的,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留厂察看或开除出厂。第二节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和处罚第十七条追逐、拦截、调戏妇女的,处警告或IOOO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八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开除出厂:利用暴力威胁、恐吓、或以其他方
8、法胁迫他人,以达成个人非法目的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第十九条捡到别人遗落、丢失的东西拒不归还失主的,处警告或IOOO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第三节妨害公司安全的行为和处罚第二十条通过各种方法,泄露公司秘密的,处警告或20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开除出厂,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一条非法携带弓、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工具或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物质进入公司的,除没收外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盗窃、破坏公司、个人财物的,处以案值的十倍以下罚款,作案未
9、遂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并处以开除出厂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违法行为知情不报,包庇、窝藏、帮助作案人逃脱或销赃的;为作案人提供机会、通风报信、准备工具或以其他方法帮助其实施盗窃的,与作案人一并处罚。勾结公司外部人员进入公司实施盗窃的,加重处罚。第二十三条通过过磅舞弊、出门证或其他方法诈骗公司财物的,处所得财物的十倍以下罚款。本公司职工触犯本条或与外来人员串通的,处十倍以下罚款并开除出厂。第五章奖惩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二十四条向公司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破案线索或以其他方法维护公司治安管理的,经安全保卫部核实处理,给予其表扬或奖励,成绩较突出的,经公司批准,着重给予奖励。根据
10、案件的性质,安全保卫部对举报人、提供线索的或以其他方法维护公司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有必要保密的,要严格保密。第二十五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安保部负责人批准,使用电话、口头、书面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第二十六条安全保卫部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第二节决定和执行第二十七条治安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保卫部决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二十八条安全保卫部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第二十九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在安保部指定期限内,到财务部缴纳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被处IOO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被处罚人为外来人员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三十条安保部工作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一日内缴付财务部。第三十一条因违反公司制度被处以开除出厂的人员,相关单位要会同安保部监督其限时离厂。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