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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暂行)一、指导思想全区各类教育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全区统一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意志和政府行为的体现,是为国家选拔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育考试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
2、年)为目标,以大力推进招生考试事业科学发展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明考试纪律,逐步统一规范各类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为原则,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暂行)。二、组织领导全区各类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在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自治区自学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高校纪工委(监察室)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三、巡视人员选聘范围及条件要求1、选聘范围一般情况下,巡视人员主要在自治区及各盟市教育行政机关、自治区及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自治区有关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在职人员范围内选聘,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为主。在自治区教
3、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人员选聘不足的情况下,按不同考试的实际需求,适当选聘上述其它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根据考试类别的不同,自治区将向承担当次考试任务的盟市、高校或考点派出巡视评估组,每组巡视人数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教育部有明确要求的按教育部要求选派)。巡视评估组组长由自治区高校纪工委或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2、条件要求(1)身体健康,能够按期完成巡视工作任务。(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当次所巡视考试工作的有关程序与要求。(3)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4)有一定的协调沟通和独立工作能力,每组巡视人员中至少有一人熟悉计算机技术。(5)巡视人员不得被派回原籍或曾
4、长期工作过的地方巡视。四、巡视评估组的职责1、详细了解所到高校、盟市、旗县区考点及考场安排布置、人员配备(包括武警人员)等考前组织准备工作,听取有关情况汇报。2、检查或抽查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情况。3、全面检查高校、盟市、旗县区组织考试各个环节的准备和运行进展情况。4、认真检查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以及其它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5、严格检查所到考点、考场对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问题和偶发事件的记录、处理情况。6、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及操作程序的做法,并指示其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7、出现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报。8、考试期间,巡视人员要侧重巡视检查
5、所到之地试卷保密室、考点监控室等重点场所的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9、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项目及标准(附件二),对每个项目的执行落实情况随时做好记录,并进行量化评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准确地记入相应的登记表、记录单中。10、考试结束后,要与施考组织单位交换意见,反馈当次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同时,要按自治区统一要求进行考场监控录像的复制工作。五、巡视评估组的具体任务巡视评估组对考前、考中、考后三个阶段的考务管理工作和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分别进行检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项目及标准,把各个项目的落实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地记入内蒙古自治区考试违纪考生和违纪
6、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三)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情况记录单(附件四)中,同时进行量化评分。1、检查考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高校、盟市、旗县区对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及培训情况。按相应考试类别的要求,选聘监考员。各类教育考试各考点必须在考前培训所有考试工作人员,使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明确职责,熟悉业务,掌握考试的程序和具体要求。(2)检查考点、考场的布置情况。考试前一天应安排布置好考点、考场。考点出入口处悬挂考试类别和考点名称的横幅,横幅书写样式为:“XXXX年XXXXXXXXXXXX考试XX盟市或旗县区XX考点在考点醒目处张贴“考点平面示意图”(包括考务办公室、医
7、务室、保卫处、存车处、厕所、考场编号、位置、楼层等)、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科目及时间表”、举报电话等,并设置举报箱、违纪考生公示栏等。考试期间各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每个考点只准留一个出入口,并在距离出入口4至6米处设立警戒线(不能做到完全封闭的考点,要在考场所在楼宇四周4至6米处设立警戒线),由公安(武警)、安保人员值守,考试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考点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标准化考场建设规范,监控室配备不间断电源,考点内电子监控设备全面覆盖试(答)卷保管室、分发(回收)室、考场等场所,在试卷存放、分发、回收以及考试实施期间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考点设置须符合国家建筑、
8、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的需要。在考点内要进行防范、打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舞弊的相关检查;考点具有检测设备及防止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信号阻断设备。考点内各项服务设施(如广播、电话、电铃、电灯、车辆、问询处、医疗室、停车处、开水供应处、厕所等)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并设立醒目标志牌。各考场门口贴有明显的考场编号。考场内黑板上要写出(或张贴)各级考试机构所设立的举报电话,张贴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内的标语、地图及各种知识性图表必须遮挡或摘除,要配有走时准确的计时设备。多余的桌凳一律整齐堆放在教室后面、侧面或搬出教室且不能影响考生通行。考生座位的设置必须单人、单桌、
9、单行,课桌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0厘米,桌口朝前,桌内无任何东西。根据教室面积,课桌可排成四列或五列。考生座位的编排按座位号顺序从小到大蛇形排列(监考员面对考生,从其右手第一列开始排起)。考点、考场的布置做到统一、规范、醒目,不符合要求的,巡视员应督促考点及时纠正。2、检查考试中的管理和秩序(1)检查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监考人员每科开考前1小时到考务办公室报到,由考点主考宣读经随机抽签确定的监考人员所在考场名单。开考前40分钟,监考员领取试卷(卡)、考生座次表(科目对照表)等考试用品,监考人员领到试卷(卡)后,要认真核对科目、清点份数,按规定时间径直进入考场,中间不逗留,不与他人接触交谈。
10、开考前30分钟,考点发出考试预备信号,一名监考员负责管理试卷并核对本考场计时设备走时是否准确;另一名监考员组织检查考生入场,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提出纪律要求。开考前15分钟发答题卡(或笔迹卡)和草稿纸。开考前10分钟当众启封试卷袋。开考前5分钟向考生分发试卷。开考后,两名监考员应分别在考场前、后监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等。每科考试进行中,其中一名监考员要用考生座次表(科目对照表)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卡)上所填的考生个人信息是否与考生座次表(科目对照表)一致,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以及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每科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
11、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应及时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考生将答卷(卡)和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上,两臂下垂,将手置于桌下,待监考员将答卷(卡)及草稿纸收齐清点无误后,起立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监考人员收卷后径直返回考务办公室,不得在考场或中途逗留。若发现有故意拖延考试时间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监考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将其姓名、考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违纪舞弊事实,如实记入内蒙古自治区考试违纪考生和违纪工作人员登记表中。(2)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巡视中若发现考生违纪舞弊应立即予以制止,并督促监考员记入考场记事卡内,同时将考
12、生姓名、准考证号或考生号、考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违纪舞弊事实记入内蒙古自治区考试违纪考生和违纪工作人员登记表中。(3)检查各种反作弊设备使用情况。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等入场,对启用了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考生身份验证系统的考点,还需通过该系统的成功验证方可入场;电子录像监控室配备系统管理员、监控员、武警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保证电子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备份录像数据,并通过网上巡查系统巡查每个考场考试情况。每场考试入场时,监考员按要求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舞弊器材的检查和检测,发现非考试物品要求考生放在物品暂放处;考试期间保证所有考场、卫生间和相关考务工作场所的无线电屏蔽仪全程开启,
13、正常运行,无盲点和死角。3、检查考试后答卷的装订和密封(1)考务办公室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保证答卷(卡)装订、密封按要求有序进行。(2)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把答卷(卡)和考场记事卡等如数收齐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专人检查验收签字后,进行装订和密封,如缺少,应立即查找。(3)考点主考要对监考员密封后的答卷(卡)和考场记事卡等逐一进行检查验收,考场记事卡按照每考点每半天一袋由专人进行密封,并检查封套上各栏目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然后签字并加盖密封章。4、检查试(答)卷的保管情况(1)检查试(答)卷的保管情况。各类考试试卷在考前属绝密材料,必须按国家保密规定严格保管。试卷保密室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
14、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建有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视频巡查标准技术规范的网上视频巡查系统,有自治区公安部门、保密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的合格证书。试(答)卷保管期间,室内至少有3人专门值班,并保证任何时候不少于2人,有公安(武警)人员参与值守。保密室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有详细的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各高校、盟市、旗县区领回的试卷,必须存放在保密室的铁柜中,由施考组织单位相关负责人、试卷交接人员和看管人员共同清点封存,钥匙由接收试卷人员保管,不得将钥匙交给看管人员。试卷在启用前,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试(答
15、)卷的领取和回收要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履行交接手续。每场考试前,专车专人运送试卷,试卷运送到达考点保管室后,应立即向考区上报安全到达信息。考点保管室应配备存放试卷的带锁铁柜,钥匙由专人掌管。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责令高校、盟市、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考试承办机构)迅速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2)检查试(答)卷的密封情况。各科目试卷袋及密封条在启封前必须完好无损。若属于运输过程中的磨损,可写明情况,照常使用。若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严防扩散。(3)检查备用试卷的使用情况。考试期间发现试卷有缺页、漏印试题、印刷模糊等问题,考点可按有关规定启用备用试
16、卷。备用试卷缺多少取多少,严禁少用多取。考点主考应将启用备用试卷的情况作详细记录并按程序和规定上报。未启用的备用试卷在考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上交。六、巡视评估组工作程序1、根据各类教育考试时间安排,自治区高校纪工委(监察室)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本细则规定,于考试前15日做好准备,印发对本类考试进行巡视评估的通知,部署巡视评估工作。2、负责派出巡视评估人员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选聘条件和要求,认真选派巡视评估人员,并将参加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巡视评估人员名单(附件五)提前10日报送自治区高校纪工委(监察室)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3、派往各地(考点)的巡视评估人员必须经过统一培训。通过培训I,使每个巡视评估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组织考试的有关政策,熟悉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