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医学随访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医学随访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医学随访方案1 .随访观察对象1.1 所有中、重度中毒患者。1.2 14岁以下儿童、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轻度中毒患者。1.3 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中毒患者中毒后1年内生育和哺乳的子女。2 .随访观察时间2.1中度中毒患者为3个月,即出院后2周、1月、3月。2.2重度中毒患者为6个月,即出院后2周、1月、3月、6月。2.30-3岁中毒患者和中毒患者生育和哺乳的子女为5年,即出院后2周、1月、3月、6月、1年、3年、5年。2.43-6岁中毒患者为3年,即出院后2周、1月、3月、6月、1年、3年.2.56-14岁中毒患者为1年,即出院后2周、1月、3月、6月、1年。2 .6孕产期和哺
2、乳期妇女中毒患者为至哺乳期结束,如少于3个月,则至少观察3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可参照上述制定。3 .随访观察项目3.1 一般情况所有医学观察对象均应在每次随访时进行一般情况(包括饮食、睡眠、精神状态、生活自理能力等)的调查,并进行必要的物理体格检查。3. 2胸部X线及肺功能检查可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胸部X线及肺功能检查。必要时可作CT随访。3.3 治愈标准:由急性中毒所引起的症状、体征、胸部X线及肺功能异常等基本恢复,患者健康状况达到中毒前水平。轻、中度中毒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治愈后原则上应调离刺激性气体作业。如常有哮喘样发作,应调离刺激性气体作业。3.4 其他:如医学观察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人格障碍,以及对观察对象家庭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