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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区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信访管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信访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重视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内容的不断拓展和环境宣传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自身周围生存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有污染找环保”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因环境问题而引起的信访日益增多,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刻分析环境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正确认识环境信访的特点,妥善解决环境纠纷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这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和迫切的一项工作。一、我市环境信访问题的现状舟山作为一个海岛城市,陆域面积小,人口密度大,居住相
2、对集中,群众环保意识强,对周边环境质量要求高。随着舟山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临港工业的兴起,环境投诉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从环境信访数量看,我市环境信访呈现居高不下的态势。据统计,近五年来,我市每年受理的各级环境信访平均在IOOo件左右,其中2004年997件,2005年1055件,2006年1003件,2007年1041件,2008年856件。(二)从信访的内容看,城区三产油烟和噪声投诉最多Q其次涉及到我市的传统行业:船舶修造业和水产加工业,船厂喷砂打磨切割敲打噪声、焊接烟尘和油漆废气以及水产企业的生产废水污染问题。(三)从信访的类别看,噪声扰民引起的环境纠纷占总信访数的近四成。主要是城
3、区娱乐业噪声,宕口采石噪声,船厂喷砂打磨切割敲打噪声,建筑施工打桩、浇筑噪声等;废气污染方面也占近四成。主要是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化工企业废气、宕口开采业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船舶修造业油漆废气,“城中村”居民散养的畜禽产生的臭气等Q废水污染方面占13%左右。主要是水产、船舶等企业产生的废水污染河道海洋,城区餐饮业产生的油污水等;固废污染方面占5%左右Q主要是船舶企业的废油漆桶、废焊料焊渣、电石渣、除锈打磨用铁矿砂、铜矿砂和黄沙等废弃物没有合理处置,一些化工企业的危险固废和医疗废弃物安全隐患等(四)从信访的次数看,环境信访重复访情况突出。据统计,有超过20件出现重复上访,其中芙蓉洲路附近的居民
4、多次上访反映芙蓉洲路餐饮店油烟、噪声污染问题;定海区金塘镇居民反映某热处理厂氨气污染问题;马豕镇和邦化工废气污染事件曾多次引起周边群众集体上访等。(五)从环境信访纠纷影响程度看,环境污染引起的越级上访情况较多,影响较大。每年都有数十件信访来自国家环保部、省局、市信访局等上级部门。另外,一些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纠纷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二、环境信访纠纷问题的主要特点要妥善解决环境信访纠纷,必须深入了解环境信访问题的特点,从共性和个性两个方面分析:(一)共性部分。1、环境纠纷问题具有群体性。一方面环境污染存在较大的传播性和扩散性,环境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作为环境污染影响最终承担者,出于
5、维护自身利益和力量抗衡的要求,就容易形成利益结盟,通过群体性行为来要求污染主体进行赔偿或要求政府予以帮助解决。另一方面,环境污染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深,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一定过程,而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造成集体访、重复访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加上受害者在地理位置上和受侵害时间上相对集中,特别是牵扯到土地赔偿、拆迁补偿等敏感问题,一件偶发事件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出现“交叉感染”,引发多起社会矛盾。2、环境纠纷问题具有复杂性。环境纠纷问题的复杂性主要是由环境污染物的不易确定性、环境污染后果的潜伏性及环境污染的长期性决定。首先,环境问题的成因通常较为复杂,有些问题是各种
6、污染因子综合作用的结果,在界定污染事件责任主体上存在一定难度,缺乏必要的鉴定手段和鉴定依据。其次,环境污染后果通常是潜在性的,有些污染物质对人体影响的潜伏期甚至长达几十年,这些都给确定污染程度和赔偿额度带来了困难,从而影响纠纷的调处Q第三,环境污染具有长期性,污染产生后,污染物质在自然界中会存在较长的时间,而期间污染方有可能发生法人变更或消亡的现象,而污染侵害有可能继续或进一步产生新的侵害,使污染责任追究难度加大,纠纷调处困难重重。(二)个性部分结合舟山实际,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重复投诉较为普遍。有些环境污染因子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而群众诉求又非常迫切,因而失去耐心造成重复投诉Q有
7、些纠纷涉及经济赔偿问题,但由于存在责任认定难、损失鉴定难、赔偿额无法达成一致而造成重复投诉。有些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或污染治理设备运转不正常,造成再次污染影响而重复投诉。2、越级上访呈增加趋势有些群众在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的同时,又向省和国家投诉;有些是因当地有关部门未及时妥善处理又未及时与投诉人进行有效沟通,造成越级上访。环境信访问题具有扩散效应,一旦有群众提出联名上访,就极容易引起集体上访,并且这类问题处理很不容易。3、对船舶行业的环境影响投诉件上升幅度较大Q由于近些年来海岛地区船舶业发展较快,船舶行业分布广,而海岛陆域面积小,与居民区距离相对较近,由此产生的声、气、固废等污染因素多,因而信访量
8、也呈较块增长趋势。三、引发环境纠纷的主要原因作为环保管理部门,我们高度重视群众的环境权益诉求,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有效遏制了环境信访的上升势头,但目前仍未有根本性的改观。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出现,是我市环境保护历史旧帐与新形势下新问题的交织反映。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市环保治理设施基础差,历史欠账多Q在面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容量不足;在点上,我市传统的水产加工业点多面广且数量上总体以小型规模为主,而这些小企业难以承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成本,致使污染防治设施难落实,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影响周边环境。尽管目前水产加工行业大部分的废水已得到有效处理,但那些分布在各岛屿的
9、规模较小的水产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问题逐步凸现。二是经济发展中引发的问题。随着临港工业的兴起,特别船舶修造业的快速发展,包括新建的和原有扩建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搬迁难度大,废气、噪声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并已成为环境问题群访、越级访的新热点。三是城市化进程中引发的问题。规划调整后部分生活、商业、饮食服务及文化娱乐区等功能布局不合理,产生了噪声、油烟等对居民生活的污染影响。特别是饮食服务业,如档次较低的快餐店大多分布在住宅小区临街一层、二层的商业店铺,三层以上为住宅或办公楼;“城中村”中散养的猪、牛等产生的废水、臭气等污染影响,由于涉及农民的生活来源,协调和处理难;
10、规划调整后形成的“老厂新居”,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等,这些已成为环境投诉热点。四是环境管理职能交叉造成重复访。首先,日常环境信访可能涉及几个政府职能部门的问题,如果由一个部门来解释,很难解释清楚,投诉者会认为部门推诿扯皮。即便解释清楚了,涉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问题又没有相应的移交沟通手续,造成来电来访者多跑路或怕麻烦而放弃或进一步上访。其次,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但有关部门对此认识不一、重视不够,很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按规定,矿山企业尾矿库由安监部门管理,居民楼内的噪声由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建设项目需经环保部门审批。这就使得在处理这类投诉案件时,环境执法在一定程度
11、上出现了无序性,也就造成了对此类信访件处理、调解的不及时,很容易造成反复信访。五是生产经营者环保责任问题。一些生产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为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侥幸心理作用下违法偷、漏排引起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新、扩建项目特别是扩建项目不依法及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污染治理不规范、不到位产生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还有一些无证无照个私小企业,经营不规范,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导致污染问题防不胜防。六是群众环境权益诉求的增强Q随着“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深入人心,环保宣传力度的加大,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对环境权益诉求增强。信访调处结果与群众心理要求有差距。群众上访时往往要求即访即时解决,因
12、有些群众反映的问题需要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在这期间,上访群众可能会越级上访或多头上访;有些涉及拆迁、赔偿及规划变动、政策等综合性因素,需要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而群众不理解,其诉求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满足,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四、解决环境纠纷问题的对策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直接关系群众的环境权益,信访纠纷调处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Q近年来,因环境问题造成越级上访的现象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把合理预防、有效遏制集体访和越级访,作为新形势下环境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Q(一)加强环保监督,严格环境执法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环境信访纠纷的发生。1、加强环
13、保监督。一是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建立政府执法部门、人大、政协、公众、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环保监督体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开曝光一些典型违法案件,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可以通过典型报道树立环保友好企业的模范形象;还可以分类整治,大力提高和激励企业治污积极性和自觉性:对于重视环保、污染治理好、无群众投诉记录的企业进行充分肯定;对有一定污染影响但积极进行污染治理整改的企业,帮助督促其解决问题;对于消极对待污染治理,群众投诉多的企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限期整改;对于生产工艺落后治理无望的重点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三是加大环
14、保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提高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并学会用法律“自律”,从而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预防和减少环境信访投诉的发生Q2、严格环境执法机制。要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现有法律法规用足用好用到位,使环境执法能真正硬起来、强起来、严起来,切实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正常现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信访上升势头。一是严把审批关。环保部门审批项目要严格把好选址关和“三同时”关,对没有条件排污的新建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批责任制。对较大型餐饮企业或开设在敏感区的餐饮企业,环保部门在办理审
15、批手续时,要召开听证会,征求餐饮企业周围群众的意见。对小型餐饮企业,要求其先征得四邻群众和社区干部的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对无证摊点,工商、行政执法、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予以取缔。二是把好督查关。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监察管理体系,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块、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到每月或每季监督检查,促使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转Q三是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违法企业整治和行政处罚力度Q(二)加强信息沟通,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从过程上防范环境信访问题的发生。1、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企业环保档案的动态管理,密切与企业环保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联系,强化
16、日常巡查,有效开展和全面落实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对环境信访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情报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的问题,及早沟通,及早防范、及早化解和处置。2、积极稳妥调处环境纠纷。一是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爱岗敬业意识,提高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公正调处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热线、行风热线、网络等渠道,使群众环境诉求投诉有门、解决有方,切实抓好登记、调处、反馈、报结四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三是阳光处理信访,能让群众参与的,尽量让其参与,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信访案件处理结束后,工作人员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特别是一些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四是推行听证制度。针对环境信访疑难问题和区域性环境信访问题,由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由来访人、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相关的职能部门、群众代表或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听证会,列出时间表,指定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