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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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7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包头市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食盐市场应急保障机制,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确保居民生活用盐供给,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结合包头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6)150号)等有关规定。(三)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是指由于重大自然灾害、疫情、群体性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所引起的食盐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区域范围出现社会公众大量集中抢购、食盐脱销断档、价格异常上涨等食盐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根据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紧急程度、涉及范围、持续时间、社会危害等因素,将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危急程度等级划分为3级:I级(重大)、II级(较大)

3、和In级(一般)。1. I级(重大)包头市大面积发生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需要报请自治区有关部门统一协调应对的情形。2. 2级(较大)本市所辖两个或两个以上县级区域出现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超出当地县域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按照包头市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来应对的情形。3.IH级(一般)本市所辖一个县级区域内出现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需要按照县级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来应对的情形。(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包头市范围内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五)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包头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应急组织机构按照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不同等级和部门

4、职能,各负其责,实施应急处置。2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健全食盐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出现前兆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3 .部门协同、及时反应。各部门要协同联动,出现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取得实效。4 .总结改进、完善机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应建立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包头市食

5、盐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呼铁局包头站和包头市盐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应对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筹开展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食盐应急管理工作;根据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全市食盐市场

6、供应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提出储备食盐动用计划和请求财政资金支援的建议;根据食盐供应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工信局:负责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包头市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方案,开展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对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资金给予支持,并对应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市公安局:负责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治安处置,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保隙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下食盐的应急运输。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包头市食盐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出现食盐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上报;负责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中食盐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负责维护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受理涉嫌垄断行为的举报,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呼铁局包头站:负责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中,食盐铁路应急运输的协调和工作落实。包头市盐业有限公司:负责应急状态下食盐采购、调运和供应;负责应急状态下的市场预测及信息上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食盐市场管理,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有调整,其职责由调整后的部门承担。三、食盐供应应急监测(一)信息监测1

8、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食盐市场预警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和发布有关信息。2 .市、区(旗县)两级盐业主管部门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食盐供应安全的监督检查,对食盐市场价格、市场供应及需求量进行监测,并根据居民生活消费需求变化及市场动态特点,做出相应的分析、预测。3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与食盐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工作。(二)预警报告本区域食盐市场出现供应紧张、脱销、断档或居民集中排队购买等异常情况,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后,盐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证实后在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盐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通

9、报当地相关单位。四、应急响应(一)事件控制出现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时,当地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二)评估认定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盐业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确认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等级。()事件报告突发事件等级认定后,当地食盐应急组织机构应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组织机构报告,同时报告市工信局。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地点、时间、事件起因、性质、等级、影响范围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影响,己经采取的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10、应急处置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当地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值班电话等。(四)应急决策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应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分析判断市场异常情况的具体类型和发展趋势,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策,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五、应急处置(一)IH级(一般)应急处置1县级应急组织机构应立即指派专人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事态蔓延、范围扩大。2 .食盐供应企业根据指令及时调整配送方案,增加该区域市场食盐供应量,快速满足市场供应。3 .采取增加供给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市场供应,需要动用食盐储备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4 .当地应急组织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食盐市场监管,依

11、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盐价、以次充好、制假售假、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食盐市场秩序。5 .当地应急组织机构要及时做好舆论引导,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短信等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指导合理消费。(二)II级(较大)应急处置当出现食盐供应突发事件II级(较大)时,除采取HI级(一般)处置措施外,还要增加以下措施:1 .应急领导小组指派督导组到有关辖区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2 .加强对本地盐业企业储备量与市场需求的相关性分析,当本区域内盐业企业库存、储备量不能满足食盐市场需求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跨区域调拨措施,及时组织调运,保证市场供应。3 .加大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消除社会谣传和消费

12、者恐慌心理。(三)I级(重大)应急处置当出现食盐供应突发事件I级(重大)时,除采取级(较大)时处置措施外,还要增加以下措施:1 .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2 .情况报告。实行应急处置快报制度,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定时向包头市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并通报各相关单位,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每日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食盐产量、调运量、销售量及库存情况。3 .应急值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实行专人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向应急领导

13、小组办公室报备。4 .新闻发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市场供求等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防止因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更大范围的社会恐慌,正确引导消费,稳定市场。5 .组织保供。(1)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要迅速组织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紧急调运,并适时组织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调整生产计划,保障食盐供应。(2)应急供应期间,需要采取限量供应的,由应急领导小组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3)紧急情况下,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可依法征用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食盐,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

14、拒绝。6 .食盐储备应急启动。(1)当地盐业主管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动用企业社会责任食盐储备,确定应急供应企业、动用储备数量及运输方式。(2)需要动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储备盐的,先由包头市人民政府报请自治区工信厅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然后由自治区盐业公司按照指令落实部门和人员,执行政府食盐储备调配任务。7 .违法案件查处。应急处置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依法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8 .应急处置结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食盐市场供应秩序稳定、价格稳定、销量平稳、社会恐慌消除后,应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预案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

15、终止应急预案。六、后期工作(一)费用补助应急处置结束后,对于依法征用相关企业的物资、劳务等产生的费用,以及按照各级政府、应急组织机构指令组织食盐生产、调运、投放等产生的各项费用,各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应给予合理补助。(二)补足储备应急处置结束后,食盐储备承储企业应及时将已动用的政府储备食盐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食盐,按照规定储备量补齐。(三)总结改进食盐市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食盐供应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责任追究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履责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员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七、附则(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各旗县区盐业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的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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