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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钢渣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钢渣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5111111-04-01-780002建设单位联系人吴*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嘉兴路317号地理坐标(103度35分33.162秒,29度29分5.8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_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性质
2、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210-511111-04-01-780002FGQB-0208号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66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深入论证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专项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
3、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情况见表I-Io表IT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加、鼠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堆、氟化物、氯气。不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不设置专项评价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
4、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不设置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不涉及河道取水。不设置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向海排放污染物,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
5、、附录C.由上表可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项目由来自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成立以来,园区不锈钢龙头企业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短流程炼钢工序陆续产生冶炼钢渣,冶炼钢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且其中含有铁、硅等具有再次利用价值的物质。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经多方考证与调查,依托区位地理位置优势,拟从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冶炼钢渣,通过破碎、磁选等工序,选出废铁送回炼钢厂回炉炼钢,废渣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弃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为此,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启动了“四川省乐山市沙
6、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钢渣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并获得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10-5Iuu-O4-01-780002JFGQB-0208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四川钢联科技有限公司厂内闲置厂房,通过改造厂房及硬化场地,购置破碎机、磁选辐等生产设备,利用外购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冶炼钢渣,通过破碎、磁选,选取废铁、废渣,设计年加工冶炼钢渣2(X)00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要求,一切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3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7、_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委托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划情况2008年4月17B,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函200816号文正式批准成立“乐山沙湾工业园区”,2009年12月26日乐山市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乐山沙湾工业园区更名为“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并在原有“乐山沙湾工业园区”区域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四至界范围。调整后四至界范
8、围如下: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规划面积27.09平方公里,位于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太平镇,由不锈钢民生产业园、钢铁帆钛循环经济产业园两大片区构成。2013年7月10日,根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园区更名的公告(乐沙府公告20135号)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更名为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根据规划及修编,园区由不锈钢产业园、机钛钢铁循环经济产业园两大片区构成,其中不锈钢产业园主导产业为冶金产品下游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加工、建材、物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月11日5日)审批机关:原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关于
9、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10月11日8日)审批文号:乐市环环2010136号跟踪环评文件: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19年2月)审批机关: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关于印发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2019年5月24日)审批文号:乐市环函201922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内,主要处理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过程产生的冶炼钢渣,为固废的综合利用,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10、,符合园区产业主导定位。同时,根据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企业项目入园初审表(编号:202302),同意项目入园。本项目与园区位置关系图见下图1-1,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2:乐山市沙湾区分区规划(2012-2030)结构规划图图IT本项目与园区位置关系图表1-2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一览表类型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园区准入允许类(1)不锈钢冶炼,不锈钢制品,煤化工,铁合金生产及制品加工,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铁合金制品加工,钢、铁、铝、铜铸件制造,机械制造,卫生结局制造,石膏及石膏制造,耐火材料,不锈钢型材,高强度建筑钢才等相关产业(2)采用国
11、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环境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应达到相应的清洁生产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本项主要处理罡宸公司冶炼钢渣,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处理得到的废铁外售钢铁企业回炉炼钢,属于与不锈钢冶炼相关产业,因此,属于允许类禁止类(1)禁止向园区引进用水量大、排水量大的企业;(2)禁止污染物排放现状超标且无整改措施的企业迁入园区;(3)禁止引入与规划主导产业相制约的企业;(4)禁止引入制浆造纸、生物医药、发酵制药、制革、印染、基础化工等水污染和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园区主导产业,不属于用水量大、排水量大的项目,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废气(1
12、)鼓励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燃煤使用量.(2)对园区面模以上食堂应安装净化效率高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3)企业应加强脱硫、除尘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本项目生产采用电能,不采用燃煤;采取了有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园区产生的工业废水在各自企业厂区内收集后,进入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企业相关行业标准后,在尽可能综合利用,提高循环使用率的前提下,达标排放。园区生活污水在嘉农镇污水处理厂和沙湾城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由污水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
13、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渡河左岸河道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入驻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本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废(1)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堆放;(2)一般工业固废,各企业应加强对内部固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管理;(3)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置,明确妥善的最终去向项目固废处置合理,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险范施风防措规划实施单位、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14、例的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作,确保环境安全通过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其他符合性分析2、与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019年2月,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完成了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19年5月24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印发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乐市环函2019226号)。根据跟踪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本项目与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型规划跟踪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园区准入禁止类I.不符合国家现
15、行产业政策及乐山市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低于二级水平的项目。2 .与园区产业定位及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不相符的石油化工、煤化工、制浆造纸、生物医药、发酵制药、印染、制革、基础化工、水泥、火电等项目。3 .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4 .禁止新建焦化项目、硫酸生产项目、盐酸生产项目、电石法工艺路线PVC生产项目等大气污染严重项目o5 .电子元器件行业:禁止引入印制电路板制造项目。6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7 .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制品业中的轮胎制造,建材制造中的水泥、平板玻璃、石棉、石墨制造。8 .其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9 .其他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废水处理难度大、排放有毒有害及铅、汞、六价格等重金属废水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