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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公共场所功能,同时给广大村民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健康、休闲的一个活动环境。营造和谐文明氛围,规范活动中心管理机制,根据各公共场所功能实际,制定以下制度。一、文化活动广场管理制度(-)广场文化活动管理人员需负责日常管理,负责音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活动期间音响正常播放。(-)保持活动广场环境卫生,确保提供安全、良好、休闲公共文化场所给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群众娱乐活动。(三)到活动广场参与活动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四)到活动广场参与活动人员需爱护公共场所文体器材
2、,保持场所卫生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确保活动场所优良环境。二、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一)组建农村文艺队1支,负责发挥文化宣传作用,利用文艺表演,大力宣传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建设文明、和谐社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各类展览、讲座,及科普培训,不断普及村民尊老爱幼的传统理念,提高养殖、种植技术。(三)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四)遵守文化活动室文化物资使用管理制度:1 .文化物资道具须统一存放在文化道具柜中,由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并做好日常的使用登记和物资整理、维护工作,保证文化物资的安
3、全。2 .文化物资出入库须有相应的台账痕迹管理,如:借物资人、借出时间、借出事项、归还时间等。3 .文化道具柜只能用于存放文化物资,所有文化物资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文化宣传、文艺活动、文艺队培训、辅导等社会文化事业,不得挪作他用。4 .任何人不得将文化物资道具用于红白喜事。如若私自使用于红白喜事、街头叫卖等事项,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三、宣传栏的管理制度(一)宣传栏应发挥积极的、正面的、准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内容应健康、向上、文明,严禁刊登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二)宣传栏内容讲求时效,需定期更换,一般25至30天需更换一期。(三)严禁在宣传栏上乱涂乱画,或在宣传栏周边堆
4、积杂物。(四)宣传栏要确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打扫工作、保证宣传栏的清洁美观。(五)每年发布不少于2期关于本辖区内开展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情况。四、文艺队管理制度(一)文艺队队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表演能力,思想品行良好,热爱文艺活动。凡自愿参加文艺队的队员,必须遵守文艺队管理制度,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二)队员不得随意退出,退出时须交纳一份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队长同意后方可退出。(开除出队例外)(三)文艺队每周至少23天至文化活动室开展活动。队员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队长请假,无故不得旷排,累计三次按自动退队处理。(四)每位队员必须爱护文艺队器材和服装,确保其不被损坏。队员在训练结束后必须保持文艺队器材的清洁卫生,若损坏、丢失照价赔偿。(五)凡自愿参加文艺队的队员,必须遵守文艺队管理制度,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确保文艺队的演出质量,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