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天津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订了天津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一、背景情况201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202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二2023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农村地区要有序推进规划用地“
2、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作为集体土地上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对规范和促进乡村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顺应“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趋势,提高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考上海、广西等省市的经验和做法,我局研究制订了办法,通过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二、主要内容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分类管理、两证合一、委托审批等内容。一是明确办法的使用范围为“在村庄规划区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
3、设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及乡镇企业的乡村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确定的权责基础上,明确市、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职责,压实监督检查和查处责任。三是明确将乡村建设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简易低风险项目,分类管理。四是明确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与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合并办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委托审批中,明确“许可机关可委托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工作二(二)明确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流程、要件。一是在办理流程中明确由用地单位或个人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报许可机关审批。二是在要件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建设
4、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建村2014)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将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00或1:2000)、村委会签署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项目使用本村集体土地实施建设的意见等作为申报要件。三是对申请乡村规划许可一并申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形,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前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明确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规划资源部门监督检查。二是明确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在对项目实施监管时,发现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建设的,应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三是
5、明确对发现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实施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三、主要创新做法1探索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3)1337号)文件要求,针对村庄建设项目单体规模偏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等特点,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明确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简化审批要件的内容,提高审批效率。2 .尝试两证合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7号)等
6、文件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实际,统筹项目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的办理程序,探索两证合并审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许可流程。3 .探索实行项目规划核实。在项目竣工后,依据规划许可的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形成乡村建设项目“先行规划-依法许可-事中监管-事后核实”的管理闭环。4 .尝试委托许可。乡镇政府是连接区级职能部门和农村的桥梁,是距离农民、农村最近的行政机关,由区规划资源部门委托有条件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乡村规划许可审批,能够最大程度的方便农民办事,有效打通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最后一公里,更高效的服务乡村地区发展。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本办法先后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委、市政务服务办及各涉农区政府等23个单位的意见,收到回函22份,其中无意见16份,反馈意见6份19条。其中采纳或部分采纳的7条,解释说明8条,未采纳4条(详见附件)。2023年3月4日至3月18日在局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以上是起草制定办法的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