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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一、加强病案保护1严格执行借阅、复印规定。复印病例,一律填写申请单并出示相关证明或委托人证明方可办理。2 .本院医务人员进行科研教学一律在病案室阅读不外借。3 .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病案利用接触范围。4 .未经患者同意,病案不允许他人或组织阅读。5 .监督科研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中,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对外公开报导,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二、加强病案监督1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档案,防止病案丢失,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在利用上也应区别对待。2 .维护病案安全,不允许任何组织个人纂改病案内容,也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鉴别”病案。3 .加强监督管理,有专人负责,明确监督职责,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采取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单位或患者早产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病案管理者因工作关系对每份病案都要进行收集、整理,对病人的隐私了解较多,因此,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保密权就成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张扬,不随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