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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协调管理措施一、尊重业主,服从管理(一)严格执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及业主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和管理。(二)服从业主的指挥与协调,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现场定位放线及“三通一平”工作。(三)每月25日及时向业主报告当月工程完成量及下月施工,征求业主对工期进度安排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四)施工中需设计更改,必须先征得业主同意,再报设计院认定。(五)主要材料采购,装饰材料安装工程等定额未计价材料,必须经业主看样认定,方可采购。(六)隐蔽工程必须经业主现场检验、认定、办理签证,方可隐蔽。二、尊重监理,服从指挥(一)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工程是由代表履行他们的
2、所有权力。(二)根据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图纸,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批准。以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满足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也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建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三)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程的质量管理。在配合单位“自检”和总承包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的要求,予以整改。(四)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应按规定使用前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
3、告,使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五)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意见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三、尊重设计,精心施工(-)工程开工前,我们即与设计院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二)参加施工图审查,协助业主向设计院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选型。(三)在施工中,及时会同业主、设计院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四)会同设计院、业主一起
4、参加设备、装饰材料、卫生洁具等的选型、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的定样采购。(五)凡图纸需更改设计和图中不明确及错、漏、碰、缺之设计部分,必须办理设计变更单,设计人签字认可,严禁擅自修改设计。四、搞好联络,加强协调(-)按总进度计划制定的质量控制节点,组织双方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情况,制订、修正、调整下一节点的实施要求。(二)在土建和安装及各分包部分设置一名兼职联络员负责向对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以及相互商议下一步工作的配合情况(如预留、预埋、孔洞等)。同时对现场每一员工均应作好成品保护教育,以保证产品质量。(三)项目经理部将会同业主方代表定期(半月)或不定期组织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状况、工程档案资料、原材料等进行检查,制定必要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直至合同中断为止。(四)相互提供通报各家施工进度安排,总计划、月计划,相互通气,了解、调整。主体工程各分包以总包土建工程进度计划为准,各家协调配合,收尾工程以安装修饰工期计划为准,土建积极配合。(五)在与工程的专业分包队伍(如有)合作时,尽量满足对方对土建施工的进度质量要求,并且尽可能快地解决出现的问题。(六)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对分包出去的分部工程要提出明确的硬性质量要求(优良或合格),使其不能影响整个工程质量达优。(七)每周定期召开现场协调碰头会,解决协调各家在施工中出现的矛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