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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金融未来发展方向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绿色金融已经取得明显成绩,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渐与国际标准并轨。但是总体来说我国绿色金融仍处于起步发展期,在体系、标准、激励机制、产品创新等方面仍有不足。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我们预期未来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如下几个趋势:1、进一步统一绿色金融标准目前不同绿色金融产品的分类标准还不够统一。例如,2021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21年版),剔除了“煤碳清洁技术”等化石能源相关的高碳项目,但其他绿色能源的相关标准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及绿色信贷指引中还未做相应调整。此外,类似核电
2、相关的项目在认定范围中也存在标准不统一,界定范围模糊的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界定也偏窄。例如,我国的 绿色信贷范围局限在绿色产业发展、降低碳排放的贷款,但国际上常见的 “赤道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中不仅包括绿色贷款项目,还包括了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能够促进和支持环境和社会长期发展的经济活动。在绿色债券方面,我国对绿色项目认定、募集资金使用、外部评估、存续期管理等 方面与国际也有一定差异,例如我国的绿色债券在项目认定上缺乏气候观测和预警系统、环境权益交易服务类项目的市场深度不足。在募集资金使用上, 发改委允许企业使用债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但国际上要求
3、募集基金全部使用于绿色项目中。在外部评估中,国际上绿色债券发行前通常由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进行标准判断和资金投向评估,发行后还 会对资金进行监督报告和评估,但我国在这方面缺少明确的指导意见,第三方机构评估质量也存在差距。缺少统一的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认定标准,可能导致不同机构间采用不同的方法和体系而得出不同的认定结果,也因此降低了项目间的可比性,增加了绿色项目和产品的认定成本和难度,从而导致企业绿色信贷和绿色发债动力不足。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色项目认定口径、提高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质量,不仅可以简化绿色金融的操作流程,加快普及力度,也可以确保绿色项目符合碳中和目标对净零碳排放的要求。2、强化ESG
4、信息披露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充分的环境信息披露是金融体系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产业的重要基础。我国目前在气候、环境等社会责任领域的信息披露方面还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也尚未强制要求企业披露ESG相关信息。1)披露强制性不足发达国家在信息披露上已有了较为成熟的披露机制和体系,以欧洲为例,欧盟在2019年11月发布了金融机构和产品必须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的要求,并于2021年3月开始实施。2020年12月,英国宣布要求几乎所有公司在2025年按照气候变化相关财务披露小组(TCFD)制定的标准开展信息披露。2020年7月,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要求机构投资者披露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相关信息。我国相关部门
5、与机构已经在ESG披露方面做出了相关的政策指导,但目前我国ESG信息披露仍以自愿披露为主,对于机构资金的投向和产生的效益也未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考核。2)披露标准不统一我国绿色金融项目和产品的披露机制较多,以绿色债券为例,中国人民银行、沪深交易所及银行间交易商会均有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标准但存在差异性。其中,金融债券的披露要求明确,但对于其他类别的债券在披露内容上没有明确的标准。缺乏相应披露指引文件,或导致企业在绿色融资时无法掌握统一的信息。未来在碳中和目标下对于企业和金融机构强化气候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将会呈现越来越严格的趋势,我国亟需建立与国际成熟水平相接轨、同时满足中国特色的信息披露标准。央行已
6、经明确表示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证券发行人、公共部门分类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是绿色金融相关的重点工作之一。据央行报道,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经验已具备复制推广价值。3、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金融机构需要考虑其收益能否覆盖成本加风险,但部分绿色金融项目的投资周期长、回报率较低,部分社会效益不能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因此,如何保证绿色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更好地调动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参与积极性成为关键。针对以上问题,我国此前已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如央行的绿色再贷款、绿色MPA考核等,一些地方政府也对绿色项目开展了担保、贴息, 一定程度上吸引了更多资本投入绿色项目中,但其效果和力度还仍待
7、加强。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尚未充分考虑不同金融机构在不同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中面临的风险差异,因此激励机制也未进行差异化设定,导致激励效果不佳。另一方面,目前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更偏向对实体企业进行支持。涉及绿色融资项目时,财政贴息会直接支付给融资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对融资企业来说,其绿色融资需求增加,但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供给方对推动绿色融资项目动力不足。同时,融资企业需要先获得绿色融资再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而政策不统一、不同地方对政策标准理解不一,也增加了企业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难度。未来我国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仍需要持续完善,特别是要根据绿色金融项目投资巨大、还款
8、期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激励措施。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政府需要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其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除金融机构外,能使企业从中获益,才能形成绿色金融的良性发展。具体措施包括:政策性银行利用其低成本资金做好带头和引导作用,人民银行将符合要求的绿 色信贷资产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抵押物范畴;政府机构对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成本进行税收返还,对发行绿色债券等进行利息补贴,成立专业的绿色担保公司降低融资成本等。4、增强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多样性我国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提升,创新性产品
9、层出不穷,特别是绿色金融与金融科技的融合发展正日益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在推动投资决策绿色化、投融资方式多元化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更好地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此外,通过发展绿色金融科技来应对绿色金融发展的痛点、难点,从而助力绿色金融发展逐渐成为业内的共识。例如,利用科技手段加速绿色征信系统的建设,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解决产品同质化问题;简化绿色项目识别流程,从而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分布式数据库,实现跨部门数据开放共享,从而提升绿色金融监管效率与水平等。目前绿色金融与金融科技的融合创新仍处于探索阶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毕马威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金融科技企业首席洞察报告显示,促进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需场景、标准、 人才、政策协同发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