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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排水专业消防设计审查验收2.1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2.2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2.3消火栓给水系统2.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5消防排水2.6其他2.1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2.1.1由室外加压泵供水的室外临时低压消火栓给水系统是否一定要与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连接,通过市政供水管网补水的消防水池是否认为是自备水源而不应与市政供水管网连接?答:消防水池属于自备水源,由室外加压泵(从消防水池吸水)供水的室外临时低压消火栓给水系统,不能与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直接连接(含两者之间设置倒流防止器)。为了加强室外消防供水,可在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上另外接出室外消火栓作为备用消防水源。2.1.2一栋多层厂房内
2、同时有丙类和甲类的生产车间,如何计算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答:由于同等规模体积下丙类车间的室内外消防设计流量等于或大于甲类车间,除了丙类车间的建筑面积比例小于5%外,应按丙类厂房类别、厂房的总体积进行计算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1.3某工程项目如下图:地上左侧为酒店共15层(无非酒店功能),每层建筑面积1200;地上右侧为办公共5层(与酒店距离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每层建筑面积2200;地下1层为超市、商业(建筑面积1400、4200);地下2层为类汽车库。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及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答:当上述工程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的防火分隔符合建规相关要求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的室内外消火栓
3、设计流量及火灾延续时间可分别进行计算,取最大值:1)汽车库按类汽车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10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2)酒店按建筑高度小于50m的二类高层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40L/s(V1体积50000m),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3)办公按多层办公,V2体积11000m,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5L/s,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15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4)地下一层商业及超市按地下建筑,体积(V3+V4)33600m,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5L/s,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40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2.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
4、规范GB50974-2014第3.5.3条规定,多层建筑如采用自动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超过20L/s),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以减半,此处多层建筑是否包括单层、多层工业建筑?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5.3条的适用范围包括工业建筑。2.1.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6.2条,公共建筑(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3.0h,是否仅针对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答:仅针对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高级宾馆。对于高级宾馆建规并未给出分类标准,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已作废)将高级宾馆定义为:具备星级
5、条件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发布日期2014.01.29,实施日期2014.1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发布日期2014.08.27,实施日期2015.05.01。由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实施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尚未作废,故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表3.6.2中的高级宾馆可理解为具备星级条件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2.1.6某住宅与商业合建建筑,建筑高度99.5m,底部设有三层商业(层高4.5m,三层商业建筑面积共计4800,商
6、业部分体积21600m),三层以上为住宅。问:该建筑室内外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消火栓设计流量如何确定?屋顶消防水箱容积如何取值?是否要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答:1)该项目属于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室外按高层商业楼确定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为3.0h;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需根据该建筑总体积进行计算。2)根据建规第5.4.10条第3款规定,该项目住宅和商业的室内消防设施可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别计算设置。问题所述项目的室内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高层住宅2.0h,多层商业2.0h,因此该项目室内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2.0h;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高层住宅20L/s,多层商业25L/s,因此该项目室内
7、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25L/s;屋顶消防水箱有效容积:住宅18m,多层商业(建筑面积小于10000)18m,因此该项目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m。3)该项目商业的建筑面积大于3000,商业部分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层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住宅的公共部位及户内均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2.1条第5款,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m。这里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是指单体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还是要包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水炮等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答
8、:包含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水炮等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2.2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2.2.1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套地埋式钢板一体化消防水池泵房可在哪些工程使用?设计深度如何要求?按建规8.1.6条第3款,消防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而地埋式消防泵站无疏散门,仅有出入人孔,是否可行?答: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或仅设室外消火栓的工程。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室外独立设置;2)消防
9、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规格、消防水泵和稳压装置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相关规定;3)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温湿度控制、防淹措施等,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4)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5)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6)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要求进行施工。确
10、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2.2.2“有效容积大于100m的消防水池应分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独立”应如何把握?是否只需有独立的隔墙就可以,还是隔墙之间应满足间距要求?答:消防水池独立使用应能满足一个消防水池检修,另外一个消防水池仍能正常供水。两座消防水池不能共用分隔墙,分隔墙之间距离需满足施工要求。2.2.3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若分为两格或两座并设连通管,每格或每座消防水池的取水口数量如何确定?消防水池取水井井底标高如何确定?答: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池取水口(井)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当保护半径大于150m时,应设室外消火栓
11、泵、室外消火栓管网及室外消火栓的临时高(低)压给水系统。系统宜采用稳压装置维持平时管网压力。2)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不设室外消火栓泵、由室外消防水池+消防车供水时,每格(座)消防水池至少应设1个取水口(井),每个取水口(井)宜按1个室外消火栓计算,消防水池总取水口(井)数量应满足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当每格(座)消防水池设多个取水口(井)有困难时,可采取适当加大取水口(井)尺寸来满足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取水口平面尺寸:供一台消防车取水不宜小于700mm700mm,供两台消防车取水不宜小于1000mm1500mm。3)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设置室外消火栓泵的临时高(低)压给水系统时,每格(座)消防水池可
12、设1个取水口(井)。4)消防水池取水井连通管流速可参照消防泵吸水管流速选取。5)消防水池取水井井底标高不应高于: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取水口连通管水头损失+0.3m)。2.2.4消防水泵出水管水锤消除器前是否设控制阀?水锤吸纳器应用技术规程CECS425-2016第5.0.8条:活塞式水锤吸纳器、充气胶胆式水锤吸纳器进水口处应安装检修阀。答:水锤消除器进水口处设置检修阀会影响系统安全性,不应设置。2.2.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未提及“稳高压”一词,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提到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否只有石油化工企业可以设置稳高压消防给水
13、系统,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它建筑不可以?答:除专业防火标准另有规定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6.1.9条中符合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外,其他建筑应设高位消防水箱。2.2.6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2.2条,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此处灭火设施通常是指消火栓、喷头。当屋顶消防水箱设置稳压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是否应高于所有消防管道?答:1)一般屋顶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消防水箱重力出水管及水灭火设施(消火栓、自喷喷头),屋顶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有稳压装置也应如此。2)当屋顶消防水箱设置高度确有困难时,
14、屋顶小型的空调机房(合用机房、工具间)可以与消防水箱及稳压装置同层设置。2.2.7单层丙类厂房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房外设置地上一体化消防泵站(含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及消防稳压泵),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稍高于室内消火栓栓口及所有消火栓管网,此种情况可否可不另设高位消防水箱?答:上述情况可以不另设高位消防水箱。2.2.8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涉及需要屋顶消防水箱增容,因现场条件受限,无法在原水箱基础上扩容,是否可另外增加一个消防水箱,以两个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满足规范要求?答:上述做法原理可行,需注意下列技术措施:1)增加消防水箱不得对原有建筑造成影响(结构承载能力、建筑外观、使用
15、等)。2)增加的消防水箱水位标高宜与原消防水箱的水位标高一致。3)处理好新、旧消防水箱出水管的连接,连通管管径应满足规范要求,保证改造后消防系统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要求。2.2.9当消防水池分成两格或两座时,是否必须设置两根补水管对消防水池分别进行补水?答:两格(座)消防水池应分别单独设置补水管。2.2.10消防水泵性能测试管路中流量测试和启泵功能测试管路是否应分开设置?流量测试管路管径如何确定?答:1)消防水泵性能测试管路中流量测试和启泵功能测试管路设置应分别设置。2)应根据水泵设计流量确定流量测试管的管径;测试管流速不宜大于5m/s,不应大于7m/s,且流速不能超过流量测试装置允许的最大流速。2.2.11某工厂设计项目,有多个厂房和仓库,自动喷淋系统流量120L/S,选择3台喷淋泵(每台Q=60L/s),二用一备,在灭火时,两台喷淋泵的启泵顺序如何。是逐台启动还是同时启动?答:二用泵应同时启动。2.2.12消防水系统的稳压泵(压力开关)是否需要联动消防水泵?答:稳压泵的压力开关不需要联动消防水泵启动,但消防泵出水管上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压力开关,该压力开关的启泵压力值的计算与稳压泵的启泵压力有关。2.3消火栓给水系统2.3.1一幢多层建筑,建筑面积大于3000,地上为商业,地下室为消防泵房及水池,商业需设置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