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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IOOOO吨电缆辅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IooOO吨电缆辅料项目项目代码2109-130528-89-01-951436建设单位联系人范德重联系方式9970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贾家口镇小河庄村(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地理坐标(北纬37度35分17.345秒,东经(15度5分4.57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其他
2、(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M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332号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8.33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11年,宁晋县贾家口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北安远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总体规划
3、(2013-2023),规划面积12.81km2,集聚区位于贾家口镇东部。2011年3月18日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总体规划通过了宁晋县城乡规划局组织的技术评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审查文件文号:邢环函201399号。2019年1月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19年5月28日取得审查会审查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符合性分析一、与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符合性分析给水规划区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的中水回用系统,集聚区内工业及生活用水全部为新鲜水,由现状水厂集中供给。水厂供水规模为5万nWd,位于集聚区西北角处。根据统计数据可知,集聚区规划期末总用水规模为0.6009万Wd,供水厂供水能力可以满足本集聚区用水需求。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循环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可依托园区供水系统。排水现状集聚区内各工业企业实际废水产生量很少,集聚区规划的污水处理厂未进行建设,现状职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全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全厂无外排水。供电集聚区内现有IIOKV变
5、电站2座,能够确保入驻集聚区企业用电需求。目前园区变电站已建设完成。全厂用电量为40万kwha,拟建项目用电引自此变电站,可漏足项目用电要求。供热集聚区现状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各用热企业均自备供热设施,采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集聚区内黄儿营东、西村冬季集中供暖热源由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小河庄村、延白村的集中供热管网铺设2019年底完工,热源由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目前两村大部分居民采用地源热泵进行采暖。拟建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生产区冬季无需采暖,办公区冬季采用空调供暖。供气集聚区建有燃气管道,用气由中裕燃气宁晋公司天然气门站供给。门站位于宁晋县大陆村镇境内,于
6、2015年投产运行,设计供气量为2.4万m3h,供气范围为宁晋县县城、大陆村镇和贾家口镇,能够满足集聚区和镇区的用气需求。拟建项目不涉及用气。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定位为电线电缆制造业,同步发展上游产业主要有拔丝、铜带、塑料、橡胶和电缆外护套。项目选址位于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项目为电线电缆生产项目,属于电线电缆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综上所述,木项目建设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规划环评结论。二、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0月29日对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邢环函201399号),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划优化调整和
7、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树立循环经济理念,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坚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将园区建设成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现代工业基地,促进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持续发展。2、严格按照报告书和专家审查意见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目标;逐步落实完善环评提出的水、气、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对策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3、严格落实居民搬迁计划,严格控制规划区入区产业类型。4、按照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优先建设集中供水设施、供热等基础设施;
8、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之前,入驻园区排放污水的企业不得投入生产。5、合理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严格落实有关国家土地政策规定,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实现占补平衡,确保项目占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6、切实保护水资源,结合安全饮水工程的实施,合理调整用水规划;以可利用水资源量调整规划经济发展目标。7、切实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跟踪监测的有关规定。8、对属于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按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排污总量控制应符合市、县环保部门确定的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行业,需使用少量的电及水,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符合规划环境影
9、响评价的结论及审查意见。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负面清单,聚集区负面清单中限制、禁止类项目包括人均工业增加值V15万元/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中限制类、淘汰类、列入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项目、不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定位且较规划产业污染加重的项目。本项目人均工业增加至为50万/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项目,项目为电缆辅料生产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定位且较规划产业污染加重的项目。因
10、此,木项目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列入准入条件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属允许建设的项目;河北省关于新增限制类利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中禁止、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且项目已取得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信息(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332号)。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及占地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贾家口镇小河庄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位置坐标为N:37035,17345,E:11505,4.578,该项目利用原有
11、土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新增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00Om2。宁晋县贾家口镇电线电缆聚集区总体规划范围西至六分干渠、东至黄儿营东环以东240米、北至郑昔公路(省道393)、南至小河庄南环,规划面积12.8Ikm2。主体上分为黄儿营、小河庄、延白三个工业片区和延白仓储物流区。该园区规划内发展用地主要有工业用地、居住用地、行政管理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医疗保健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和绿化用地等。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597.54hn,主要以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为主。根据贾家口镇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见附件3),本项目占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
12、总占地面积30000m2,总建筑面积17480n厂界北侧为汇源路,厂界东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枫泽苑,厂界南侧为思源西路,厂界西侧为盛源线缆集团。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厂界隔路IOm处的枫泽苑,本项目距东南侧小河庄村190m,车间距离枫泽苑最近距离为55m。项目采取各种环保措施后,不会对其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选址附近无珍稀动植物资源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环境敏感点。该项目厂址所在地交通较为方便,有利于项目原料、产品运输。建设区内供水、电力、通讯登记处设施配套状况良好,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贾家口镇小河庄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13、不新增占地。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200.80km2,集中分布在境内的西部和中部区域,东部区域也有两纵列分布,境内红线还分布在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同时包括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等。宁晋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43k?,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22%,宁晋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溢阳河、浸阳新河、北澧河、老漳河、泯河分布。生态保护红线沿漠阳河从曹伍庄村到耿庄桥村一带,间断分布,呈东-南走向;沿漠阳新河从毕家庄村到北官庄村,呈东-西走向;沿老漳河北起毕家庄村、赵家庄村,南至孙家庄村、李单庄村分布;沿北澧河从史家嘴村、冯家
14、台村到刘家台村、王家庄村分布,呈东北-西南走向;沿泯河从于家台村到郭家台村呈北-西走向,东起曹家台村、赵家庄村,西至黄赵台村、北鱼三村。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贾家口镇小河庄村(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在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外,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因此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I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03、PM10、PM215;非甲烷总烬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炫限值(DB1315772(H2)二级
15、标准;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ZT14848-2017)IH类标准;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木项目运行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电源、水资源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木项目不在该功能区的负面清单内。木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贾家口镇小河庄村(贾家口镇电线电缆集聚区),项目所在区域暂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且项目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4、项目与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1)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1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一般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