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商品房销售培训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房地产商品房销售培训问题.docx(5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某房地产商品房销售培训问题前言:本培训要紧涉及的内容为房产法律、银行贷款、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等客户关 心的问题,同时也是营销人员从更深的层次上需要掌握的房地产有关知识,希望 通过培训,大家能进行主动学习,主动思考,成为一名客户认可的、优秀的房地 产销售专家。1问:商品房现售、预售的含义?答: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 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 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者房价款的行为。(点评:)2问: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什么规定执行? 答: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
2、经营管理条例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执行。(点评:)3问: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的条件?答:(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房地产开 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 配套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者已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点评:)4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什么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备案?答: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
3、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点评:)5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什么规定 执行?答: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 行。(点评:)6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能够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 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答:否7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公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 行什么规定?答: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公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 定,广告内容务必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 机构所公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与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 卖合同中
4、约定。8问: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明确什么内容?答:(一)当事人名称或者者姓名与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 的交付承诺与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9问:商品房销售有几种计价方法与商品房建筑面积的规定?答:商品房销售能够按套(单元)计价,也能够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者建筑面积 计
5、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 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10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有什么规定? 答: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 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全面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 图纸一致,有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 不一致或者者有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 能够退房或者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
6、 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11问: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按什么原则处理? 答:(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卖受人,同 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 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 积
7、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 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二(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X 100%合同约定面积12问:房产广告如何才能做到不违法答: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后,很多开发商在研究该办法的同时,也产生 了很多的疑问与困惑,其中关于房产广告感受越来越不好做了,好像一不留神, 就有虚假广告的嫌疑,有关房地产广告中的一些问题,确实需要开发商与有关部 门引起重视。在有关规定尚未完善的现状下,开发商的房子还是要卖,房地产广 告还是要做,但在宣传时,应当注意相应的一些问题:形象广告能够做根据广告公布规定第五条
8、、第六条的规定,开发商在公布预售商品房广 告时,应当具有销售许可证证明。同时广告中,应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代理销售 机构名称与销售许可证书号。但是,该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又规定,“广告中仅介 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能够不必载明上述事项”。因此,笔者懂得项目在取得销 售许可证往常,具体的销售广告是不能公布的,但假如仅仅是对项目做形象宣传 则能够公布。未实现的细节先告知根据广告公布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 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者建设中,应当在 广告中注明。”“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 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
9、在广告中注明。”据此,假如在期房销售中,涉及到规 划道路、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内容,而有关内容又尚未实现时,应当事先告知。 这一规定关于开发商而言,还是具有实际的操作价值的,由于许多购房者之因此 在签约时,对很多细节提出疑问,甚至认为开发商有欺诈行为,要紧是有许多细 节,开发商没有事先告知。促销广告要严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告中说明推销商 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与数量。”因此,假如刊登 促销广告的,要标明赠品的细节。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关于禁止 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假如售房时,采取抽奖式的有奖 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
10、超过五千元人民币。广告承诺口说无凭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 中介服务机构公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与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 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根据这一规定,开发商在广告中所明示的内容,需要写 入合同,这意味着许多属于要约邀请的内容,就变成了要约,而根据中华人民 共与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邀请是无须承担责任的,要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点评:)13巧识房产证的真伪首先,格式内容不一样。新的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 京印钞厂独家印制。新证共分三种:即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内页印有统一规范的填写项目。由因此
11、统一监制、独家印制, 保证了权证的规范、标准、统一,增强了权证的权威性。其次,权证印制质量上 乘。封面为红色(他项权证为蓝色),印有金色国徽。材料为进口护照面料内页为 粉红色印钞纸,使用了护照与钞票印制工艺。第三,增加了防伪功能,如注册号、 团花、水印等。第四,发证机关与用印真实。按照以上新证的特点从总体看它的印制质量。由于新证是独家按照专门工艺 与选材印制,它的质量、质地与印制非通常可比。印制精良者为真,印制粗糙者 为伪。最重要、最本质的辨别方法是把握新证的特点与防伪功能。要紧有下列几 个方面:建房注册号。由于新证是建设部监制,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 机关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
12、号。在辨别时,要看它是否有编号,编号是否是 建设部公告的全国统一编号。发证机关(盖章)。这里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的发证机关是市(县)的房 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者市(县)人民政府。别的任何单位或者部门都无权发 证,它们发的权证都属于非法、无效的;二是所盖印章均为套印,印迹清晰、干 净、均匀,手工盖印是不可比的。团花。在封面里页有土红、翠绿二色细纹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线条流畅, 纹理清晰。花边。首页,即发证机关盖章页有上下等宽、对称,左右等宽、对称的咖啡 色花纹边框。花纹细腻、清晰。暗印、水印。所用纸张为印钞纸,浅粉底色,并印有等线宋体“房屋所有权 证”底纹暗印。将纸对着光亮处,则可见高
13、层或者多层水印房屋。编号。在封面三页,即“注意事项”页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刷流水编号。同 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发证编号。即首页花边框内上端有由发证机关编列的权证号码。此号码与发 证机关的簿册、档案记载相一致。(点评:)14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现实中,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未必备齐各类务必的法律文件供购买者审 查,其中以缺乏销售许可证表现得最为突出。购房者若不经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 购买了手续不完备的房屋,都将或者多或者少地承担一定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不 良后果有:取得权属证件的时间没有保证。为取得产权,购房还要额外支付 费用,如补交土地出证金、罚款等。房屋能够使用,但无法取
14、得产权,不能转 让与出租。房屋被政府没收或者拆除(点评:)15商品房预售登记后,购房人要求更名,应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后,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 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契约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 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点评:)16为什么要办理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办理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手续,能够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买卖交易的合 法性与唯一性进行确认,有效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买方来说,预购的商 品房是一种期得利益,通过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能够减少因不熟悉政策或 者其它情况而造成投资风险;对卖方来说也能够减少因
15、不必要的纠纷造成的缺 失。17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如何计算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指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 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与。即:商品 房销售面积二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套内建筑面积二套内使用面积十套内墙风光积+阳 台建筑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 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者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2) 套内墙风光积:商品房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保护或者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 用墙两种:1共用墙包含各套之间的分隔封墙,套与公用建筑面积的分隔墙与 外墙(包含山墙);共用墙墙体水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内墙风光积。2非共用墙 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风光积。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二整栋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与-已作为独立使用空 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二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与。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二各套套内建筑面积X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18什么公用建筑面积可摊给购房人?什么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给住户可分摊的公共部分为本幢楼的大堂,公用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