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学校学术讲座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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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学校学术讲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科研工作创新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是指由学校或系部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面向教职工、学生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或知识讲座(以下简称“讲座”)。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以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不适用本办法。第二章讲座要求第三条讲座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第四条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普及性,内容应密切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师

2、生的实际需求,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第五条每场讲座的时间控制在60分钟120分钟为宜。第三章主讲人资格第六条校内主讲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或讲师也可申请专题讲座,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展。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具有影响力的学者以及企事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七条讲座分级管理讲座分为校级讲座和系部级讲座。校级讲座面向全校师生,由科研处组织,有关部门配合;系部级讲座主要面向本系部师生,由各系部组织。第八条校级讲座的组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1准备工作(1)宣

3、传:科研处负责落实讲座的宣传工作,提前37日在学校宣传栏张贴讲座海报。(2)通知:科研处在校园网发文通知讲座的主讲人、题目、时间、地点、听众等。(3)会场安排:科研处负责落实安排场地申请,相关部门协同进行会场布置。(4)听众安排:科研处、人事处、学工部及相关系部统一组织教师和学生。(5)音响设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会场音响、灯光、话筒、录像、录音等设备的安装与检查,根据情况进行全程或部分讲座录像;组织宣传部负责摄像及会后校园网报道。2 .讲座前接待工作校外一般专家由科研处及相关部门负责接待,知名专家学者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3 .讲座期间工作科研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主讲人茶水的供应,并保证会场秩

4、序良好。在整个讲座期间,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有人在场,保证录像、录音以及各种设施的正常工作。第九条系部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由举办系部根据讲座层次和参加师生的人数负责组织,具体办法由各系部自定。第十条讲座的计划与审批科研处于学期初制定校级讲座计划表,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讲座专家、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听众安排等事宜,报校领导批准后开展活动。系部级讲座由各系部制定计划,报科研处审批。第十一条讲座的总结讲座结束后,承办单位进行总结,需形成讲座报道,由组织宣传部在学校网站予以发布。第十二条讲座资料的保存1 .校级讲座的影像资料(含音频、视频、照片等)、讲稿、PPT等要妥善保管,影像资料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宣传部保存,讲稿、PPT由科研处保存。2 .系部级讲座的影像资料(含音频、视频、照片等)、讲稿、PPT等由举办单位保管,总结交一份于科研处存档。第五章讲座待遇第十三条校内专家讲座待遇按照学校人事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校外专家讲座待遇按专业技术职务、知名度、影响力等,参照有关标准规定发放。第十四条本办法自10月11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二。二。年印发的某某某某某某学校学术讲座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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