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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直管水文设施修复提升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2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6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度宁波市直管水文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猊项目编号:NBCTZB2023-0021项目名称:2023年度宁波市直管水文设施修复提升项目预算金额(元):1080000最高限价(元):1063441标项名称:2023年度宁波市直管水文设施
2、修复提升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10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直管水文设施修复提升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备注: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0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o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
3、: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实行在
4、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
5、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
6、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通过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以及完成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生产、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储存、人工、机械、安装调试、设备迁移、验收、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利润、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7、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0B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不组织。口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O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5样品提供
8、0A不要求提供。口B要求提供,(1)样品: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是;口否;(5)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9、(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方案讲解演示0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
10、: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回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13A货物类;核心产品:ADCP多普勒自动测流仪。B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标的及所属行业: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2特别约定中标人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12、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1“招标(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13、。2.5中标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2.6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采购)人、用户相同;2. 7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2. 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ET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14、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 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