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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池市旅游行业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表(共1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改革举措备注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行知诺实告承缺服务1旅行社设立许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河池市发展委员会实施1 .推广网上业务办理。2 .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3 .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4 .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5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河池市旅游行业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准入服务改革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深入推进全市旅游行业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准入服务改革,特制定“旅行社设立许
2、可”事项优化准入服务改革措施。一、推广网上业务办理(一)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旅行社设立许可”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事项网上办事指南、申请表下载、在线申办业务等网上业务办理功能。(二)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办理。二、压缩审批时限“旅行社设立许可”的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实行限时办结制。三、精简审批材料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采取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或者公司章程、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方式精简审批材料。四、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一)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1 .在广西一体化网上
3、政务服务平台(.)和河池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公布“旅行社设立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和办事指南(包含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相关要素)。由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导致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有变化的,及时上报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批复更新公示材料。2 .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摆放纸质的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二)公开办理进度。审批事项受理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将受理信息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4.O系统,办事人可通过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O查询办理进度。五、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旅行社从事旅行社业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调监管平台一广西),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具体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详见附件2。旅行社设立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监督检查对象河池市辖区内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三)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有无出现不合理
5、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六)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是否依法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七)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A)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实地检查。(二)调阅资料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一)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检查全市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报备情况,将符合许可条件的区内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名单及时对外公告。(二)对全市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服务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6、。(三)对被投诉或举报的区内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五、监督检查程序(一)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示。(二)实施检查前向被检查对象送达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内容。(三)实施检查:检查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取得相应的证据材料或询问记录,完整、详尽的检查工作底稿,并交被检查对象确认。(四)报告反馈:检查组就检查基本情况、被查人存在的问题形成旅游检查征求意见函,送达被检查对象征求意见。检查组根据旅游检查征求意见函及被检查对象书面反馈意见等,向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旅游检查报告。(五)检查处理: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检查报告及检查底稿等资料进行审理复核,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六)检查结果及处理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告。(七)检查资料存档。六、监督检查处理市辖区内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广西旅游条例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营业、吊销经营许可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辖区内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七、监督检查机构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